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完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
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支柱之一是信息化,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的关键。农业社会与信息社会有着深刻联系,本文针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农村信息化跨越式发展机遇,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关政策与策略建议。
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与信息社会
在远古的采集时代、狩猎时代之后,人类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现已步入了信息社会。信息社会脱胎于工业社会,却与农业社会有着深刻的联系,是对导致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人际关系淡漠的工业社会的螺旋上升式的否定。
在信息社会中,信息(含知识)成为重要的生产力要素,成为比物质和能源更为重要的资源。按照新制度经济学鼻祖、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的理论,随着信息社会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企业的边界将趋近于零,人可以成为独立的生产消费统一体(prosumer),即人类个性将得到极大的解放。人对物质、能量的消耗也将极大缓解。因此,人与社会、环境将越来越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信息社会是农业社会的某种回归——个性化、低碳、环保、绿色、循环、和谐,这些都是农业社会与信息社会的共有特征。但是,信息社会又继承了工业社会的合理内核,如社会化分工、低成本、高效率等。
过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一系列恶果,而发展中国家应该有跨越式发展的机会,理由很简单——信息社会来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从“城市化”到“城镇化”,一字之差,意义深远。
移动互联网时代,
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机遇和观念突破
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的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城市电话用户数为1.85亿(含城市家庭1.05亿)、农村电话用户数为0.82亿(含农村家庭0.66亿);城市宽带用户数为1.42亿、农村宽带用户数为0.47亿。移动电话用户数的统计数据是不区分城乡的。仅就固网粗略的统计数字就可以大致看出:相对于农村人口,农村的信息消费还是偏低的,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很薄弱。
随着2013年年底中国政府发放了LTE牌照,中国已全面进入数据通信的4G时代。“移动通信”与“互联网”两大行业融合为“移动互联网”行业。由于3G、4G网络和智能终端的“双轮”快速驱动,使得移动互联网流量获得了爆炸 式增长(平均年复合增长率达70%以上)。
据国际权威机构预测,到2020年,移动设备的数量将从目前的50亿左右发展到500亿(包括物联网终端)。即“物终端数”比“人终端数”大约等于10比1。根据有关标准组织的研究,该比例的极限需求至少将是50比1以上。这恐怕还只是生活需求,不包括生产需求。
为什么说移动互联网时代农业信息化会有跨越式的机会?其关键是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众所周知,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如果铺有线线路的话,需要较高的协调进场和建设成本,如修铁路;而建设移动通信网,则可以以点盖面,有如发展航空产业(基站类似于机场),非常经济。
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内涵之一,是信息化带来的成本降低。这里的成本,既包括生产成本也包括营销成本。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确立的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保证在维护农民基本权益基础上推进农业现代化、市场化的重要战略举措。但从现实来看,土地的碎片化(注:由于长期家庭承包形成的土地面积、形状、土壤等自然属性的差异),可能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一大障碍。
如果我们有跨越式发展的思维,则通过发展移动互联网,可以在暂时难以改变土地自然属性的条件下,迅速实现农产品的“精准营销+长尾生产”。即越过工业化的规模农业经济,直接进入信息社会的长尾农业经济。
有人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最快、最有效的手段是取消各级特供。但这显然不是一种帕累托最优。李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政府的态度不可谓不严厉。然而事实上,已经有人试图用市场化、信息化的手段解决问题:如开发“城市家庭特供定制农产品”(一般是按周送到家),即开发可提高整体附加值的长尾农业经济。其依托的基础,就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现代物流。而现代物流的本质,依然是信息化。
毋庸置疑,农业信息化的基础条件首先是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但是,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绝不仅仅是(甚至主要不是)资金问题。更需要的是观念突破。
例如,互联网时代被认为是“免费”经济时代。所谓“免费”经济,其核心理念在于:将用户(user)作为资源,从传统的付费客户(customer)中分离出来,对用户免费(前向免费),扩大影响力、注意力,施行交叉补贴。交叉补贴的模式有:用注意力交换免费服务、用信息交换免费服务、基础业务免费+增值业务收费等。农村的信息服务能不能免费?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此外,政府的政策扶持也是一种比资金投入更有效的手段。
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突破点
对于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是有必要的,但政府补贴不可能长期化。应当形成造血机制,进入良性循环。故本文不探讨单纯加大资金投入的政府财政支持政策。仅就可能的、支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突破点分析如下:
普遍服务基金问题
所谓的普遍服务基金,就是对农村、偏远地区或低收入人群提供经济上亏损的服务支持。国际上,该类基金首先创造并应用于通信领域。例如,若干年前传统的一封国内平信,邮票的平均价格是8分,如果利用普遍服务基金,即使成本是1元,也可以寄到边境地区。
目前,发达国家有完善的普遍服务基金运作机制,包括从企业利税中减扣、中介机构审计等机制。但我国现在还不存在此类基金。如果按企业自愿原则自行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则按照效益原则和资本市场规则,其结果必定加大市场机构的失衡。前些年的通信村村通工程就是一个例子。
数字红利频谱问题
数字红利频谱是指无线电视向数字电视迁移后腾出来的优质的700MHz无线频段。按照有关国际标准,发达国家均已分配给了移动通信。
拥有良好低频绕射功能的700MHz频段,可以使基站布点很稀散,大大降低建设成本,通常的估算是可以降低建设成本三分之二到六分之五。这就不难解释,德国的4G网络,首先是在农村开始建设的。无论在城乡,我们完全可以将频谱资源比作土地,应当像关注土地资源一样关注频谱资源的闲置和充分利用问题。
信息基础设施的充分共享问题
信息基础设施是需要大投入的。但是,基础设施之间难以进行充分的市场化竞争。国际上先进的做法是:用市场化的手段共享信息基础设施,包括铁搭、基站、线杆、管道、站址等。
近年来,由于政府的引导,三大运营商的信息基础设施共享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包括减少了针对电磁辐射的建站阻力,每年节省的资金数以百亿计。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的均衡,增进了社会福利。但遗憾的是,从整体而言,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占比不足现有设施的30%。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要求“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年两会代表关于“国家整合资源,建立全国性的基站公司”的建议,值得关注。这对缓解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压力具有重大意义。
电信基础设施优惠政策问题
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领域之一的基础电信行业,在国家基础设施项目中的法律地位不够明确,缺乏在国家的相关税法方面的政策扶持。例如,作为新《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政策之一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6号),对企业投资经营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七大类共18个项目的经营所得,给予了税收优惠,但不包括基础电信行业。
建 议
根据上述分析,除相关产业链可考虑将“免费经济”等互联网模式引入农业信息化之外,对于有利于农业信息化的政策支持建议,可归纳如下。
——建立国家信息通信普遍服务基金。
——尽快重新规划、发放700MHz数字红利频谱,加速农村地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共享,在必要的时候,研究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的无线接入网(基站公司)的问题。
——将电信运营业列入公共基础设施目录。
总之,有针对性地“改革红利”范畴的政策支持,往往比单纯投入资金的财政政策(如转移支付)的含金量更大、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