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战争凸显军队律师作用字号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在线 更新时间:2014-04-16

  【核心提示】法律要素在信息化战争中具有确保战略意图实现的重要作用。作为为军事行动提供法律保障的重要力量,军队律师积极适应信息化作战的特点,与时俱进,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为有效展开军事行动,进而达成作战意图保驾护航。


  信息化战争是以制信息权为基础,以信息化军队为主要作战力量,在陆、海、空、电等多维空间展开的全面对抗。它不是战争要素的简单静态结合,而是各要素动态有机、全维一体的紧密衔接。法律要素在信息化战争中具有确保战略意图实现的重要作用。作为为军事行动提供法律保障的重要力量,军队律师积极适应信息化作战的特点,与时俱进,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为有效展开军事行动,进而达成作战意图保驾护航。

  信息化战争中“法律智囊”重任凸显

  战争实践表明,法律在配合军事行动中,发挥着不见硝烟的“软杀伤”作用。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科学运用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法、外层空间法、海洋法等法律,把握政治外交主动权。从近年来发生的几场带有信息化背景的局部战争来看,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军队律师不仅在军事法庭中负责起诉和辩护等工作,还积极把法律意见建议整合到军事行动计划和执行的全过程,为军队完成作战任务提供法律保障。从我军实际看,目前军以上单位设有法律顾问处,部分师旅以上部队编有军队律师,平时积极维护官兵合法权益,战时则主要担负着军事行动“法律智囊”的重任。军队律师以其专业特长和组织优势在作战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军事行动进展到哪里,哪里就需要军队律师。

  提供战略全局观念下的法律保障

  信息化条件下的作战是一种全新的战争形态,目前尚处在研究探索阶段。实战中,战场环境透明化、军事打击快速化、作战行动精确化等特点日益凸显,这对军队律师的战略思维层次、组织实施能力以及法律保障水平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

  (一)战场环境透明化,要求军队律师具有战略全局观念。信息化战场是以信息化网络设施为基础,多维一体的作战力量活动空间。战场态势在信息化条件下高度透明。军事决策上的稍许法律闪失和行动过程中的丝毫用法不当,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被敌方捕捉,从而影响作战行动,造成政治、军事和外交的被动。这就要求军队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战略全局意识、扎实的军事理论功底,能够自觉站在国际国内政治大局下,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进行法律保障的筹划和组织,做到与军事行动紧密融合、无缝衔接。

  (二)军事打击快速化,要求军队律师能够迅即展开行动。与机械化条件下作战相比,信息化条件下作战打击速度大大加快。以美军为例,完成“发现—定位—瞄准—攻击—评估战果”这样一个打击“链条”,海湾战争为100分钟、科索沃战争为40分钟、阿富汗战争为20分钟,而伊拉克战争只有10分钟。这充分说明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的打击时间越来越短、节奏越来越快。这就要求军队律师能够及时感知战场情况变化,迅速作出有效反应,以快对快、以变应变,做到筹划准备快、组织实施快、提供建议快、应急处置快、解决问题快,真正把“快”体现在法律保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

  (三)作战行动精确化,要求军队律师提供精准法律保障。美军“精确战”理论在军事上取得胜利,说明高效的C4ISR系统及精确制导武器已经成为战场的主导装备,信息化条件下作战呈现出精确化的发展趋势。精确化的军事行动需要精确化的法律服务来保障。这就要求军队律师必须从以往那种大而全、面面俱到的粗放型法律保障,转变为注重质量、精确到位的精准型法律保障。要针对每一次具体作战行动、具体作战手段、具体涉法问题,从法律上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筹划、组织实施、效果评估,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确保军事行动合法有据。

  信息化战争不断拓展军队律师职能

  战争形态的变化催生新的法律保障方式。信息化战争中军队律师不再局限于传统司法领域的权益维护者的角色,已经成为军队完成行动任务的全程保障者。这是世界各国军队律师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一)参与军事行动决策。信息化条件下作战,首先面临的就是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正义性问题。依法出兵、依法用兵是达成作战意图的必然要求和基本保证。实战中,军队律师在作战部署时就与军事指挥员一起,参加军事指挥部门召开的军事行动决策会议,参与筹划和评估所有行动方案,对交战原则、战斗计划、作战规则等进行研究论证,为各级指挥员寻找法律支持、提供法律建议。尤其是针对信息化条件下作战武器智能性、精确性大幅提高,杀伤力、破坏力显著增强,装备设施军民通用难以区分,目标识别与打击法律责任难以界定等实际,遵循武装冲突法“平衡军事需要与人道要求之间矛盾”的宗旨,积极协助审查使用武器、作战手段和攻击目标的合法性,保证军队作战行动顺利展开。

  (二)参与战场环境管理。信息化条件下作战,前方与后方界限模糊,战场范围无限扩大,军队与外部的联系更加紧密,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相互交织,依法对人员、装备、信息等作战要素管理的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正确处理军事行动面临的各种社会关系,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和规范。以美军为例,“沙漠盾牌”行动中,出于维护与海湾盟国良好关系的考虑,中央司令部军队律师起草了《一号通令》,用于规范和约束所有在海湾地区的美军行为。该通令针对伊斯兰民族的习俗和禁忌,首次以法规的形式禁止一些在美国本土属合法的行为,有效避免了美军与海湾盟国军队产生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

  (三)参与后勤装备保障。信息化条件下作战对后勤装备的依赖越来越重,所需保障涉及领域、品种类别以及高技术含量是机械化条件下作战无可比拟的。伊拉克战争前,美军动员征召了近2万名装备维修、工程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依托科威特、卡塔尔等海湾盟国建立了数个大型后勤保障基地。无论是战前准备阶段的国防动员,还是作战实施阶段的军需物资补充、战场工程建设,都签订了很多服务保障协议。因此,信息化战争需要军队律师参与起草、审查、签订保障协议,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并严格依法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妥善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建立顺畅高效的法律保障运行机制

  (一)坚持运用为主,牢固树立为军事行动服务的思想。信息化条件下作战,法律保障是以遵守法律为前提,核心是为军事行动服务,军队律师工作应紧紧围绕作战行动展开。一方面要尊重武装冲突法、国际海洋法等国际法基本精神,结合作战行动实际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授人以柄。另一方面也应客观看待现行武装冲突法体系的局限性,有些因年代久远,脱离战争实际;有些带有大国背景,本身就不合理;还有些因战场情况复杂很难落实,因此需要积极寻找有利的法理支持。

  (二)平时做好准备是确保军队律师履行职能使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1.搞好顶层设计。近年来,我军非常重视军队律师工作的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制度,对相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规范。但着眼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还需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有些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做法也需要归纳总结和充分吸收。建议研究出台《军队律师工作条例》,对军队律师平时和战时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军实际,建议按照四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研究论证军队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设置配套政策,加强对国际海洋法、武装冲突法等国际法以及军事指挥、信息化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讲政治、懂军事、精业务、能打仗的军队律师队伍。3.完善法律保障方案预案。应紧贴部队作战任务和军事行动方案,针对信息化条件下可能出现的主要作战样式或行动,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侧重地拟制法律保障方案预案,使法律攻防与军事行动密切协同,做到一情多案、一案多法。同时,充分借鉴外军律师实战经验,对法律保障方案预案反复进行演练检验,不断修订完善,确保遇有情况能够迅速转入实战。

  (三)紧贴作战实际,建立顺畅高效的法律保障运行机制。根据军事行动的规模、主要作战样式、指挥体系等情况,主要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1.独立模式,即在指挥所设立独立的法律顾问部门,直接协助指挥员和指挥机关开展法律工作。其优势在于指挥层级较少,法律保障效率较高。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执行单一作战任务的战术级指挥机构。2.嵌入模式,即在指挥所相关部门中分别设立法律顾问战位。其优势在于职能分工较细,能够全面发挥军队律师在指挥决策、战场管理、后装保障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执行综合作战任务的战略或战役级指挥机构。

  (作者单位:解放军总政治部司法局;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政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