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微应该有“官样”
来源:张家界在线 更新时间:2014-04-22

  据报道,4月17日,昆明市人大办公厅官微因发布“昆明五华区检察院起诉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的微博消息,遭到网友质疑——“法院尚未判决,何以言之凿凿说董如彬先后编造事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被指为“法盲”。该官微毫不示弱,当即指出网友出言不逊,“不是有素质的表现”,表示“你现在道歉还来得及”。(4月20日 新华网)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建设和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是打造阳光政府和效率政府的重要途径。继政府网站、市长信箱之后,官网官V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设立自己的官方微博,并将其作为发布信息、与网民实施互动的窗口。不少官微在推动网络问政、树立本部门形象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其中也不乏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地方官网长期“休眠”或是官V频频“失语”。

  昆明市人大办公厅官微面对网民批评斗气一事,暴露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该官微的管理员态度偏激,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对官微及官微管理员的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笔者认为,针对昆明市官微出现的问题要慎重,必须引以为戒,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要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说法,官微应该有“官样”,它代表的是“官方”,而非个人。

  官微的问题,是当前电子政务平台问题的折射面,要避免这条民情沟通的渠道继续走向黑暗的深渊。

  管好电子政务平台,让其更好的发挥在发布信息、倾听民意、排解民忧等方面的正面作用,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与奖惩机制,多一些对于民意的敬畏,将建设与管理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实践,才能逐步实现电子政务平台由“建起来”到“用得好”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