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约占执行收案总数的20%左右,量虽不大,但与普通群众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说,涉民生案件犹如围棋中的“急所”,效力不一定全盘最大,但攸关生死不得不应。
正是在这一定义下,浙江全省法院自去年年底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紧盯涉民生案件特别是涉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在执行资源使用上适时适当予以倾斜,利用信息化技术布下执行查控、信用、惩戒、联动等“天罗地网”,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生存、生活条件。
集结号吹响前,全省法院排查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截至去年11月30日,全省法院没有执结的共有8415件,未执行标的额9.2亿元。活动开展5个月后,截至目前已执结6371件,执行到位金额4.4亿元。
■“点对点”查控
从银行到支付宝
涉民生积案排查完毕,浙江高院执行人员在办公室点点鼠标,打包发送到“点对点”查控系统。
这个执行“神器”全面启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控,全部涉民生积案在58家银行的数千个网点进行普查,发现了4000多笔存款7000多万元,由此执结了1100多件案件,6000多名农民工工资得以兑现。
网上普查存款只是基础工作,“点对点”执行查控已在探索推进网上冻结功能。
去年12月11日,诸暨市法院经“点对点”银行存款查询,得悉被执行人钟某在杭州的工商银行某支行有存款1.8万余元,且近期账户资金流动比较频繁。可是该案标的额为350余万元,这点存款根本是九牛一毛。承办人于是继续跟踪查询,终于发现一笔大额存款进账。
12月12日,承办人决定使用浙江高院刚刚推出的“网上点对点冻结存款”业务,对该账户实行网上冻结。12月18日,银行反馈成功冻结141万余元。
首战告捷,浙江“网上点对点冻结存款”业务走入执行法官的日常工作,与14家银行建立的远程冻结机制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成功实施跨县市远程冻结1000余笔。
除查控银行存款,执行法官还把“网”布到了支付宝上。温州一家服饰公司欠下季某5万多元,温州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而季某提供的唯一线索是该公司此前在天猫商城注册有网店,有5万元保证金存放于支付宝。
该案经办人多次与支付宝公司沟通,将已成熟的银行存款冻结、扣划的流程引入支付宝账户存款和保证金账户的执行,创新性地采取冻结措施,隔断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的金额转入其银行。然后,按照银行扣划模式扣划此支付宝账户存款,此案足额执行完毕。
查控针对的不仅是金钱。今年初,浙江高院与公安、民政部门建立起“点对点”查询系统,执行人员在办公室实时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车辆、出入境证件号码及出入境记录、婚姻登记信息等。凭借高效便捷的查控体系,专项活动中查到10多辆车,查实被执行人出入境、住高档宾馆、婚姻关系变化等高消费和逃债事实。
■征信“零容忍”惩戒
从投资、消费到刑事处罚
浦江县某物流公司欠下债务,法定代表人陈某外逃,公司名下也无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浦江县法院根据与工商局的协作规定,将该公司作为失信企业纳入工商征信系统。该系统将执行信息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对接,凡纳入失信名单的,工商部门停止办理失信企业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请设立新企业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和股权变更等事项。
去年,物流公司因股权转让前往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被拒绝,迫使该公司配合法院执行,后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债款148万元。
与该公司一样体会到失信代价的不是少数。通过在最高法院网、浙江法院网和信用浙江网上公布等途径,浙江全省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之中,在工商、银行、招投标等相关部门的征信记录中予以限制。对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更是“零容忍”,凡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目前,全省法院已将4700多件未结的或只是部分执行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名单库。
浙江法院与省内7家机场建立起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限飞”机制,加大与饭店、宾馆、车站的协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将限制高档消费延伸到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活动期间,全省法院共向机场发出限乘飞机协助执行通知书74份,限制1300余名被执行人出境,实施边控37人,拘留821人,罚款23人。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甚至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黄某屡次拒绝履行因故意伤害罪赔偿受害人2.6万元的义务,曾被司法拘留。景宁县法院查明黄某有能力履行却隐瞒个人财产拒绝履行,遂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法院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目前,受害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全省法院加大对涉执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活动中全省移送58件涉嫌拒执犯罪案件,1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多渠道联动执行
从政府出资到残疾人专项基金
林某等9名农民工原本受雇于台州市某农林制品有限公司,近88万元劳动报酬一直没拿到手。三门县法院2012年受理这起执行案后,了解到该企业资产在其他法院的拍卖中多次流拍,致使农民工无法参与拍卖分配。
2014年年初,三门法院得知当地政府计划收储部分企业用地用于城镇开发建设的消息,就立马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组织下,三门法院会同税务、工商及企业用地的抵押权人农发行进行磋商,最终由政府出资收储制品公司的企业土地,向农发行支付企业所欠贷款本金,由三门县一家建设公司作为该土地开发公司支付贷款利息,并与农发行就贷款利率优惠进行商谈,由此获取的利率差价作为额外增益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积压两年的案件终于结案,执行款悉数发放。
去年年底,丽水中院的法官与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缙云县乡镇,向3位残疾当事人发放残疾人专项司法救助金每人1.5万元。
这3人是丽水中院联合市残联设立的面向全市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的受益者。据统计,自去年6月以来,全市法院共向市中院申请报批救助案件17件17人次,救助对象为丽水籍一至二级重度伤残、生活极其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在市残联的大力支持下,共获批残疾人专项救助金77万元,并已全部发放完毕。
在专项活动期间,全省法院着眼于解决申请人的生活生存问题,积极加强与财政、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申请财政拨款、民政救济等多途径多方式筹措执行救助资金。柯桥、定海、兰溪、奉化等法院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在被执行人资产处置变现前,动用应急周转资金先行垫付执行款项。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实施司法救助744人,救助金额达741万元。
从微博直播
到网络司法拍卖
2014年1月26日5点50分,宁波市海曙区法院执行局官方微博出现了一条图文并茂的消息“海曙法院的干警们全力出击,直奔各预定目标失信被执行人”,引来众多网友“围观称赞”。
“我们是海曙法院的干警,请开门。”被敲门声惊醒的韩某怎么也想不到,法院会这么早就来找他。韩某被判17万元的债务及利息,一直拒不履行。面对突然出现的法院干警,韩某自认是躲不过了,当即表示配合法院工作。
就在韩某被带上警车的同时,海曙法院执行局官方微博更新消息:“前方传来捷报,第一位被执行人已找到。”
差不多在同一时间,另外两批干警分赴海曙、鄞州、江东等地,逐一寻找各被执行人,并在第一时间将行动现场信息回传,执行局工作人员完成图文处理,迅速发布微博信息,并与网友进行互动。
公开促公正、促公信,公开能够最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浙江全省法院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及时将执行案件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法院门户网站和执行专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之间的多向链接,微博、微信与门户网站之间的信息互联共享。建立执行信息短信告知平台,执行活动中的重要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执行申请人。
为实现被执行人财产最大化,浙江法院“数字执行”嵌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零佣金高溢价拍卖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至4月,执行网拍率达83.92%,拍卖1195件财产,91.83%成交,成交金额达24.69亿元,节约佣金5571万元。
今年3月,温州中院还与市住建委、温州工行、中行、浦发银行联合签订会议纪要,率全国之先创设司法拍卖房产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建立起司法拍卖房产直接办理银行贷款制度。
据统计,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实施司法房产拍卖银行贷款一个月以来,共网拍56套房产,成交56套,实现成交率100%。拍卖的56套房产可全部接受贷款,竞买人实际办理贷款8套,成交总额4081万元,标的物溢价率19.3%。
“司法房产拍卖银行贷款制度,在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较为低迷、购房者观望情绪较浓的背景下,将司法拍卖竞买的未全额付款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支付拍卖成交款,破解了司法拍卖一次性付款难题,提升了大宗财产司法处置成交率和溢价率。”温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潘光林说,原来大宗厂房、商品房少有人问津,而预告登记制度的建立,有效解决了银行对被执行房产拍卖成交后产权尚未转移过户、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提前向买受人发放抵押贷款存在信贷风险的顾虑,从而极大增强了银行参与司法拍卖抵押贷款的积极性,目前没有发现银行因抵押物风险顾忌而拒绝司法拍卖房产买受人贷款请求的现象。(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通讯员 王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