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必须提高群众参与惩治腐败的积极性
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更新时间:2014-05-12

 
以群众监督促进党内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去,是有效地防止腐败、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提高群众参与惩治腐败积极性,就必须疏通和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丰富民主监督的实现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有效、便捷的途径,而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则为我们搭建了这样一个兼具时效性、公开性、快捷性及互动性的“网络反腐”平台。

网络逐渐发展为当今时代表达民意最为普遍的途径。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在对党员干部的反腐监督等方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自2008年被称为“网络反腐年”以来,从云南的“躲猫猫”到广西的“楼歪歪”,从“房管局长天价烟”到“烟草局长日记门”,由网民曝光的社会事件层出不穷,部分党员干部腐败、作风等问题,或暴露于网络,或因网络的关注而使得事件更加接近真相,网民通过网络实现了自己的监督权利,网络已成为反腐的天然盟友。

将廉政文化融合到网络文化,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以纪检监察部门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党风廉政网站建设,整合廉政文化资源,充实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反腐倡廉网上评论工作,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让廉政文化渗透、溶合到网络文化之中,让普通民众都成为廉政文化的建设者。

将群众监督扩大至网络媒体,建立完善的网络举报监督机制。依托纪检监察机关网站搭建网络举报监督平台,加强网络举报监督线索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以及反馈信息的程序。对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处理和回应,准确、及时、详细地在网上公布所掌握的信息,抑制虚假信息的泛滥。加强管理,建立网络信息监管机制,明确网络监督基本原则、网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的保证等。借助网络,使“监督腐败之眼”遍布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使腐败行为缺少了藏身暗处的“保护色”。

将政务公开依托于网络建设,搭建透明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利用网络公开透明的特点,搭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在内的一切公共信息,公开公共权力的范围,公开行政事项审批流程,监管审批进度,制定行政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范围、方法和程序,把电子政务建设成为政务公开透明、决策民主科学、监督健全有效的廉政建设新平台,有效地促进行政程序简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四川攀枝花市东区纪委   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