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来源:东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05-1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个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我省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把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推动阳光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要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这是深化政务公开和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公开透明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助推器,是约束审批行为的紧箍咒。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特别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行政机关变更的审批项目信息,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逐步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最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
  要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这是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政府预算收入取之于民,社会公众有权监督这些钱怎么花、花到哪、效果如何。各级政府要主动“晒账本”,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除公共预算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要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要公开到具体科目和项目,部门预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要分别列示,让老百姓看得懂,社会能监督;要强化预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总之,要通过提高透明度强化监督和约束,使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阳光,使财政资金使用更有绩效,遏制寻租腐败的机会。
  要切实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这是深化政务公开的着力点和关键。公共资源的分配涉及公共利益,直接体现社会公平公正,必须让人民群众知情。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只有公开透明、监管到位,才能有效防止出现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加大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力度,保证征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透明,切实提高交易的竞争性,更加有效地避免权力寻租、暗箱操作。
  要突出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这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打造阳光政府的根本所在。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要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政务公开工作应当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要以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以公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和考生信息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以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为重点,深入推进就业信息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环境优化;以公开城乡低保信息为重点,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要努力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这是深化政务公开和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方面。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公共监管信息越来越关注,如果公开不及时、不充分,政府的工作将会陷入被动,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受到质疑。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积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要继续抓好碧水、青山、蓝天三大工程,加大力度推进空气和水环境、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信息公开;继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做好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要及时依法公开。
  为做好以上五个重要方面信息公开,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扩大范围,细化内容,完善载体,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依托广播、电视、移动终端、微博、微信等载体,多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增强公开实效。要加强信息解读,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要搞好事前风险评估。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