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管理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来源:福建热线 更新时间:2008-03-1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厦门市港务管理局更名的函》(闽政办函【2005】142号),我省厦门湾内原漳州市港口管理局所辖的后石、石码港区,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的漳州港务局所辖招银港区,与原厦门市港务管理局所辖的东渡、海沧、篙屿、刘五店、客运等五个港区合并,组成新的厦门港。原厦门市港务管理局、漳州港务局机构相应撤消,成立厦门港口管理局,作为全厦门湾港口、航道和水路运输实施行政管理的交通主管部门。自2006年1月1日起,厦门港新的管理体制将正式启动运作。今后,厦门湾内8个港区对外统称厦门港XX港区。

  厦门湾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是福建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省港口体制继1987年厦门港由省管下放厦门市管理。1999年福州港由省管下放福州市管理后,对于港口管理体制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本次改革涉及厦门、漳州两市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是对跨行政区域港湾管理休制的一次探索、创新和突破,对于加速厦门湾港口资源整合和综合开发、改善厦门港集疏运条件、进一步做大做强厦门港,更好地发挥厦门龙头港口对整个海峡两岸经济区发展乃至全国内地纵深腹地的辐射效应,对今后我省其他海湾“一湾两港”的整合政草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厦门湾管理体制改草,实行管理体制一休化后,实现了港政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港口引航主体统一、港口生产统计分析统一、港口航道执法统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统一。厦门湾港口合并后,厦门港深水岸线将增加14公里,总长达到40公里,可容纳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114个。经过资源整合和管理体制改草后的厦门港,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中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发改委,在原有《厦门港总休规划(送审稿)》和《厦门湾港口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厦门港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尽快上报交通部、省政府联合审批。按照规划,厦门港的发展将按照 “一、二、三、八、五”的思路来推进备项工作。即:突出“一个中心”(突出发展港口集装箱运输的中心地位);做好"两个协调"(集装箱与散杂货的协调发展、货运与客运的协调发展);打好“三张牌”(大陆对台最主要通航口岸,国家主枢纽港,逐步发展为国际中转港);重点打造“八大港区”;实现“五个推进”(推进“区港联动”向自由港转型,推进对台航运和中转业务向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转型,推进港湾资源整合形成比较优势,推进港口信息化,推进港口体制创新),朝着海峡西岸经济区航运物流中心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