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的通知
霍政办秘〔2014〕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霍邱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霍邱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实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特制定霍邱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
一、报送机制
各乡镇党政办公室每个工作日,至少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1条以上信息;开发区、示范区每周至少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3条以上信息。
县直综合部门(发改委、经信委、农委、住建局、环保局、招商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教育局、交通局、粮食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和中央、省驻霍邱单位(人民银行霍邱支行、地税局、国税局等)每周至少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3条以上信息。
县直其他部门,每周至少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2条以上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室、秘书一室、二室、三室,每室每周至少报送2条信息。
二、计分机制
(一)《政务快讯》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
(二)《信息快报》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
(三)《政务专报》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
(四)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每条30分;
(五)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每条30分;
(六)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60分;
(七)县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30分;其他县级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分;
(八)市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50分;其他市级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30分;
(九)省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80分;其他省级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50分;
信息被上述多种刊物同时采用的,以最高分值计分;被多位领导批示的,可重复计分。
三、调度机制
(一)通报制度。每月初县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县直各部门、县政府办有关科室报送的上月信息数量、信息采用量进行排名通报。通报直接寄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知。
(二)分类调度。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后进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提出要求。
(三)个别调度。对省市领导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及时整理报送;对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调度相关乡镇及部门挖掘总结报送;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度相关乡镇和部门及时研究报送。
四、考评机制
年终对信息工作进行考评,分三个序列。
(一)乡镇:对32个乡镇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排在前6名的通报表扬。
(二)县直部门:对县直各部门、开发区、示范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排在前15名的通报表扬。
(三)个人:对前6名的乡镇,各给予1名优秀信息工作者名额;对前15名的县直单位各给予1名优秀信息工作者名额;对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给予1名优秀信息工作者名额,对优秀信息工作者进行通报表扬。
五、奖惩机制
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含同电子政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六、领导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在时间、经费和设备配置上给予保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信息报送直接负责人,乡镇党政办公室要明确2名专(兼)职信息员;县直单位要明确1名信息员;提倡领导干部带头报送信息,坚持全员办信息,并建立完善信息工作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