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务公开提速
来源: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29日讯今天,全省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对全省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范围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提出明年工作的三个具体目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明显减少、群众对涉及政务不公开的投诉案件明显减少、群众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会议讨论通过了《全省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范围,规定建设系统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批结果等10项政务信息及房地产交易、建设工程、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等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市场和工程招投标信息,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服务标准等6项社会服务信息均要向社会公开。

  《意见》明确规定了政务公开的方式:继续发挥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通过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群众旁听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保证公民的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