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4-07-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顺应电子商务加速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商贸物流业转型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就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国际商贸名城的总要求,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为总抓手,发挥我市商贸、物流、政策、环境、产业等方面的优势,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十百万”工程、“百乡千村”工程,着力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着力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着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着力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着力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打造线上线下一手货源整合供应中心、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采购中心、全国进口商品分销中心,将临沂打造成国际知名电子商务城市。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50%左右;跨境电子商务快速起步,交易额占外贸进出口比重超过10%;电子商务集聚能力明显增强,打造10个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培育100家骨干电商企业,发展10000家诚信经营、业绩良好的网商企业,建设10个示范性电商产业园区、20个特色“电商村”。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0亿元,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跨境电子商务跨越发展,在经营模式、技术和人才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三)实施“十百万”骨干电商培育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大力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骨干企业,到2017年建成10个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培育100家重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发展壮大10000家特色鲜明、诚信经营、业绩良好的网商企业,促进电商平台、骨干企业、特色网商协调发展。

  (四)支持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差异化发展原则,发挥商贸物流优势,依托现代产业体系、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培育1-2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在板材、建材、塑料化工、五金机械、农产品、工艺礼品、化肥农资等领域发展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行业领先垂直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建设一批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

  (五)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支持新建或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电商楼宇等),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融合的电子商务集聚区。2015年底之前,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产业特色和电商业务需求,至少建设1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为辖区内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强化电子商务产业招商。结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外资依法投资电子商务项目,加强与国内外优秀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合作,建设临沂特色产业带专区,搭建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提高我市特色产业知名度。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高端项目。建立电子商务产业项目库,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和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电子商务领域,增强电商产业发展后劲。

  三、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七)实施电子商务“百乡千村”工程。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100个左右的乡镇(街道)、1000个左右的村(社区),建设1000个左右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作为物流配送、线上销售、电商服务等业务的终端。通过实施电子商务“百乡千村”工程,加快电子商务在特色产业村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农产品、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农产品和特色产业网上交易,培育植根于乡村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20个以经营特色产品、农产品为主的“电商村”,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体系。

  (八)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应用电子商务。扎实推进专业批发市场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引导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网商园或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支持市场商户开展在线洽谈、网上贸易,加快传统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百货、超市、便利店、餐饮等企业自建平台或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批发业务,鼓励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

  (九)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跨界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供应链一体化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构建采购、生产、供应协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推动企业内部网络资源整合及与外部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引导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建立全方位的网络销售体系。

  (十)支持服务业领域应用电子商务。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进信息服务、物流服务、设计研发、金融保险等服务的在线购买、交付和使用。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推动旅游订票、餐饮住宿、家政娱乐等网上预订支付。支持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整合家政服务资源,将代购、保洁、订餐、家教、保姆等各类社区服务集于一体,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动水、电、气、公交等网上缴费以及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国土资源交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电子商务。

  (十一)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生产制造企业、外贸企业,利用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工作方案,争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积极争取建设区域性的国际邮件互换局(站),探索建立符合临沂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从电商平台、经营主体、仓储物流、快递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入手,构建跨境电商服务支撑体系。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服务机构,与境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实现战略合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加快设立海外仓,压缩渠道成本,创立自有品牌。

  (十二)提升电子商务综合应用水平。把握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机遇,鼓励企业推广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深化移动网络在企业运营、电子政务、便民服务中的应用。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实体店良好的用户体验等优势,探索发展网货体验店、提货点、配送站和服务中心等业态,逐步推进电子商务和实体商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发挥电子商务整合作用,探索电子商务领域商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对接,延伸电商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着眼于大数据的应用,支持电商平台进行数据挖掘,加强对平台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参考。

  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和服务体系

  (十三)构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商软件开发、网店建设、仓储管理、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规划建设临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外贸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等服务载体,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便利通关、融资、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实施产业带推广计划,加快推进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应用,针对生产同类商品中小企业集聚的特点,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十四)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支持电信运营商加快宽带互联网建设,加速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的接入,积极推进4G网络发展,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切实提高网络运行速度。支持免费WIFI改造提升,实现WIFI热点覆盖商场超市、写字楼、休闲娱乐场所、酒店、旅游景点、医院、公交车、社区等主要场所,加速以无线信号覆盖为基础的“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小额支付,构建临沂快速电子商务化消费模式。

  (十五)增强物流配套支撑体系。推进物流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快递物流园区,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的快递物流企业,吸引国内外先进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分拨配送中心。加快标准化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建设,开展电子商务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城市住宅区、大专院校快递投送服务网点建设,支持社区便利店、物业管理提供代收业务。

  (十六)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引导和鼓励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加快发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对于注册地在临沂市,且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业务的法人机构给予奖励。

  五、完善电子商务政策促进体系

  (十七)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2014年市财政设立2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自2015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产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优秀电子商务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

  (十八)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现已明确的有关电子商务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个人网商向个体工商户或电商企业转型。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认定,如符合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政策。

  (十九)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用地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对国家和省市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二十)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临沂创业发展。对引进的电子商务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意见》(临发〔2011〕25号)及配套政策执行。组织网络经济创新创业大赛,吸引一批国内外创新项目和团队落户。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电商人才培训,认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争取用3年的时间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才4万人,培养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600人,为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十一)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化银企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十百万”工程、“百乡千村”工程信贷信息沟通机制,为重点乡镇、社区和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提供点对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鼓励组建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联盟和互动担保基金等,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积极探索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推动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直接融资,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以各种方式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加快企业发展。

  六、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及时研究解决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商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具体负责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各县区(开发区)要理顺管理机制,搞好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二十三)营造加速发展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在各大媒体、网站加大对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培树一批电子商务企业、知名网店和电商带头人典型,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组织举办电子商务高峰论坛、主题演讲、专题培训、创业比赛、企业影响力评选等活动,举办临沂网货和网商交易展会,形成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十四)完善电子商务诚信、安全、认证、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认证和信用体系,完善电子商务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发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网商践行的信用合力,积极培育网商信用资产,大力提升我市网商信用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和认证服务,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支持开展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评选,发挥信用在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设,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数据分析应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临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