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全面落实我市“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日前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吹响了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号角”。《意见》共提出了四大改革重点、21条改革措施。《意见》中提出了激发市场活力、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服务清单、打造24小时服务政府……一系列举措令人耳目一新的同时,更是明确地提出建设以公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的政务服务体系。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报资料图片)
简政放权
激发市场活力
“我市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着力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效能办副主任王浩透露,在“简政”上,政府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步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
在“放权”上,国家和省未明确下放层级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同步下放到区(市)县;凡下放到区(市)县的审批事项按需要和条件下放到省百镇建设试点镇和市级重点镇。“通过此举,我们有望最大限度地激活社会和市场活力,推进成都改革的深入。”王浩表示。
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
建立服务清单
“根据企业注册登记、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和申请破产等阶段,梳理设计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监管事项和服务事项、支持政策等,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便利化水平。”“根据公民出生、成长、死亡等阶段,梳理涉及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和惠民政策,为公众提供及时的服务。”
王浩透露,《意见》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先进城市的一流标准,提出建立企业和公民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加健全、更加优质和更加及时的政务服务。与此同时,清理和精简申报材料,重点清理那些互为前置的材料、重复申报的材料,以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建立服务清单,“照单服务”;构建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机制,切实推进“两集中、两到位”。真正实现审批事项“一窗进出”便民利民。
建设电子政务
打造24小时的服务政务
“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意见》提出建设‘两厅’、‘三平台’、‘两大数据库’为主要目标的电子政务体系。”王浩透露,“两厅”即电子政务大厅和移动电子政务大厅,目标是实现企业和公民随时随地均可提交办件申请;“三平台”即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和行政审批资源共享平台,目标是确保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及减少公民和企业重复提供审批要件;“两大数据库”即公民和法人基础数据库,目标是要实现公民和企业在市域范围内,在不同地点均可办理相关事项并简化审批环节,增强和提升个性化服务。
“我们的长期目标是,通过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的办事效能,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的机制,最终实现一个24小时的服务政府,让公众足不出户即可办事。”王浩表示。
政府权力“瘦身”
政府效能“健身”
“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是激活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王浩透露,《意见》针对当前政务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政务服务的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实行标准化运作;完善包括所有审批事项在内的权力清单,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公开,并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的“脱钩”工作,“斩断”利益传输;建立中介机构清退淘汰、不良行为公开和惩戒机制。强化行政审批设立监管、后续监管和行为监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社会评议制“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办法,对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要严格问责。通过上述措施,综合实现政府权力“瘦身”、政府效能“健身”的双重目的。
延伸解读>>>
为什么建立以企业和公众为中心的政务服务流程?
“目前行政审批流程和政务服务流程主要以部门为中心,事中、事后服务不够完善,导致一些惠民政策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公民和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和充分运用。” 市政府效能办副主任王浩表示,只有转变观念,以企业和公众为中心,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所以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要建立企业和公民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加健全、更加优质和更加及时的政务服务。
据介绍,建立以企业和公众为中心的政务服务流程能解决服务职能重复,公众和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多,办事成本增加的问题。其次,以公众和企业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实施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企业发展周期和公民生命周期,对涉及不同阶段的政府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目前该工作已在新津和龙泉驿试点,进展顺利。下一步还将借鉴试点区县的经验,在市级部门和其他区(市)县推进,将企业和群众需要与政府打交道的事项按组分类,并在网上公布,方便企业和公众查询。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如何清理取消?
记者了解到,按照《意见》要求,市委编办将在全面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作中,将重点围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全面“清”、逐步“消”、长效“管”上下功夫。
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已印发了《关于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按立法程序提请修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事项,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的程序。二是取消和调整面向政府内部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部门(单位)原已承担或承接国务院、省政府部门下放的面向政府内部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与下级人民政府之间能够协商处理的,或者直接面向区(市)县人民政府的,或者由下级人民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取消或下放。确因工作实际需要由市政府部门(单位)承担的,经市委编办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以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清单为基础,将研究提出2014年我市取消、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此次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在已经公开权力‘家底’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杜绝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还将对照2014年我市取消、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通过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全面取消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以此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对取消、调整后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将依法规范运行,明确实施主体、实施范围、监管责任、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等环节。”该负责人表示,还将适时修订、废除《成都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规定》,不再新设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并通过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减少并最终取消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下一步如何完善审批清单制度?
6月初,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共105项,锁定了市级各部门行政许可“底数”。下一步如何完善审批清单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确保行政许可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许可,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最新进展,及时对我市的清单进行调整。同时,加大对文件的合法性的审查力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新设行政许可,一律不得变相设立行政许可,一律不得增设许可条件,凡是有违法设定许可事项的出现,发现一件纠正一件。”此外,还将全面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对市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年底前将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目录。通过清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许可事项的出现。”
记者 王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