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高翔)近期,“温州市民间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项目”在温州市金融办17楼会议室顺利通过验收。此次终验评审会由温州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召开,政府、金融、高校等相关业内专家参加了评审会。
这套非现场监管系统,于去年9月26日上线。项目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历经了两年多时间。目前,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涉及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农村资金互助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寄售行、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等九类民间金融组织,可对其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等进行汇总并分析。在搜集到的数据的基础上,辅以现场检查,便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实行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风险点。
此次验收的通过,标志着非现场监管系统基本完成了软硬件基础支撑平台、数据库系统、基本保障系统的建设工作,达到初定标准,初步实现了对民间金融市场的监控和潜在风险的预警。
对各类民间金融主体的监管及服务民间融资活动,是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所确定的温州金改的12项任务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但是一方面,传统的现场检查形式,监管工作人员需要花费大量人工、时间去整理、汇总和分析信息数据,检查效率比较低且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从而很难达到理想的监管目的。民间金融组织比之“正规金融”更加灵活多变,仅靠新组建的监管部门的有限新生力量,无法准确地进行“把脉”和“诊断”。
非现场监管系统以自动收集和分析数据的方式代替传统的手工操作,实现基础类信息实时查询、月度运行报表统计、业务类数据分析、财务类数据分析、股东与业务活动风险分析、在线年度考核等。 系统试运行以来,信息数据的报送已开始从纸制方式到信息化方式进行过渡,相关民间金融组织的周报、旬报、月报等都已陆续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进行录入。温州市金融办监管二处副处长方大林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初步估算,这一过渡性转变节约了监管人员大约30%的时间精力。”
方大林还表示:“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对数据自动筛查、比对等功能,能够及时迅速地抓取被检查对象的问题,给后台监管的反应速度提升了很大一截的提前量。非现场监管系统试运行以来,其中的‘风险预警模块’就及时地对利率超限、单笔额度超限等监控点提出预警。”
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地方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开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单笔借款金额三百万元以上的、借款余额一千万元以上的、向三十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的需强制备案,未达到特定人数与数额的民间借贷也可自愿备案。此外,企业进行定向债券融资或者民间资金管理企业进行定向集合资金募集的,应当事先向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方大林对记者表示:“借着《条例》的施行,我们将试图建立民间融资的征信系统。待民间融资登记与备案数据量足够大,我们准备将这套系统与非现场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数据共享。总的目的,是要构建民间融资的‘全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