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2014〕7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电子商务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对我省转方式、调结构、扩消费、促就业、惠民生,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加快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抢抓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政策机遇和有利时机,以带动三次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扩大消费为目标,以促进创业就业为导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示范引领和整体推进、借力发展和本土培育相结合,壮大经营主体,培育电商平台,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支持,提高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省农产品和特色产品外销,促进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带动传统产业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把电子商务培育成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引进培育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集聚区,逐步建成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2015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9%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
——2017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网络零售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90%以上。
二、扩大网络交易
(三)强力推动我省产品外销。实施“精品陇货网上行”促销工程。依托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甘肃新农村商网和“万村千乡”农家店,探索采取“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基地(合作社)+网店”模式,发挥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省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扩大中药材、清真食品、民族民俗工艺品、文化旅游产品等特色产品网络营销规模,促进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鼓励传统商业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销售,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重点县乡农贸市场推行网络销售。鼓励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应用,优先扶持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引导鼓励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网点开展网络销售,鼓励餐饮、娱乐、生活服务类商家加入网络团购业务,促进传统零售业与网上零售协同发展,扩大便利消费。
(五)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转变。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第三方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服务和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代运营等衍生服务。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两后生”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积极推广“一村一电”模式,鼓励大学生村官开设网店,到2017年底网店村级覆盖率达到50%以上。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区域总部或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甘肃,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模。
(六)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大力推进淘宝网“特色中国—甘肃馆”建设,打造甘肃特色产品集散地、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不落幕”的“兰洽会”。利用淘宝网、腾讯网、京东商城等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七)着力培育自营电商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自营平台。依托区域性企业集群和产品市场,着力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发展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通过培育电商综合平台、专业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建设产业基地、孵化园,增强集群聚合效应,提高电商企业、网店的组织化程度和联合发展能力,变松散型经营为有组织发展,将小规模经营整合成大规模发展。规范发展钢铁、有色冶金、稀有贵金属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互动发展,提高网络集中采购和销售水平。
(八)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积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贯彻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总体方案》,依托甘肃外经贸服务网络平台,建立我省向西开放项目及贸易数据库,积极与中西亚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打造甘肃向西开放“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在香港贸发局“贸发网”建立甘肃海外馆,推动甘肃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三、建设支撑体系
(九)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宽带中国”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百兆光纤工程”、“百县宽带乡村工程”和数字企业项目,大力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和接入能力。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上网条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升三大传统电信服务企业的融合度,推动我省“三线机房”建设,为我省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质接入服务。
(十)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域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三级网络体系,推动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支持社区开设网络购物投递场所,引进品牌快递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西北仓储配送中心。优化物流配送布局,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通过电子商务高效集约的流程再造,实现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在线支付体系建设。鼓励省内金融机构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建设依托于电子商务网站并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打造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支付服务体系。
(十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引进。加强对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办好淘宝大学(甘肃)等专业培训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推进实用型电商人才培养。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面向农民和下岗职工的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利用社会力量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学校,开展网上培训。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职业认证制度,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努力构建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人才集聚地。
(十三)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兰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酒泉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到2017年力争打造2—3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4—6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试点。
(十四)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加快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十六)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人才培养资金、就业资金、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推广。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十七)加大政策扶持。商务、扶贫、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要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两后生”、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补助政策。人社部门要将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纳入全省城乡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及时落实引进人才政策,对促进产业进步的项目给予扶持。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和自然人从事网上经营。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行业发展。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解决好通关、商检、税收、收付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十八)创新金融扶持。金融机构在利用传统信贷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缓解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
(十九)制定发展规划。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分类施策,编制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规划(2015—2017),将重点电商项目纳入全省重大项目实施范围,统筹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和物流企业布局等工作。鼓励和支持市州政府在城市规划、仓储设施建设等方面,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保障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仓储配送用地。
(二十)建立激励机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具体奖补办法,对网上销售业绩突出、促进就业和带动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电商企业给予以奖代补,资金从现有渠道中解决。
(二十一)完善统计体系。研究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将电子商务带动物流发展、消费增长、农民增收、就业增加纳入统计体系,进行日常监测、分析,客观准确反映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切实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加大电子商务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总结推广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