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8-11
  为加快湖南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1.电子商务发展初具规模。2013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1215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网络零售额216亿元,同比增长111%。中国移动手机支付平台实现手机支付额1307亿元。全省电子商务企业数量占全国总数的2.5%,跻身全国前十。电子商务从业人员5.32万人,带动就业69.62万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万村千乡”、“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建设在全国居于前列。
  2.电子商务发展平台不断夯实。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雨花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和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三个园区成为首批认定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快乐购、鹰皇商务、本地易购、钢为网络、御家汇、快乐淘宝、商康医药等企业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14年长沙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长沙、株洲两市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3.电子商务发展前景广阔。2013年,全省网民人数达到2410万人,规模在全国排名第十,普及率达36.3%;全省网络购物订单3.3亿单,在全国排名第九。湖南是全国重要的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中心,物流配送当日递、次日达业务可以覆盖到全国80%的区域。基于“一带一部”的战略新定位,湖南作为中部物流配送枢纽的区位交通优势更加凸显。
  从国内发展趋势看,湖南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偏低,网络零售呈逆差、电子商务集聚度不高、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乏力、统计和监测缺位等问题较突出。与发达省份相比,湖南在电子商务核心技术、战略布局、新商业文明等方面具有明显差距,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刻不容缓。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健全配套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整合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资源,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把我省打造成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引导,协调推进。加强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加快完善电子商务扶持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和支撑配套体系快速发展。2.市场主导,整合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增效为动力,有效整合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及区域产业资源,推动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融合发展、实体市场向网络市场拓展,打造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应用的区域化产业集群。
  3.示范带动,突出重点。以示范企业带动全行业开展电子商务,以示范基地带动电子商务服务业聚集,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带动周边地区电子商务应用,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提高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将湖南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1.交易规模持续增加。电子商务交易额到2017年超过8000亿元,到2020年超过15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到2017年超过10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0%;到2020年超过30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20%。
  2.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到2017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以上。到2020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
  3.电子商务全面普及。到2017年,全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超过75%,其中,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100%,省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全面推广电子商务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30亿美元以上。到2020年,全省企业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亿美元以上。
  4.示范效益显著提高。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数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西部领先。到2017年,全省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达到10个,千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实现零的突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达到60家,电子商务直接从业人数达到20万人以上,间接从业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省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达到20个,千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达到3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达到100家,电子商务直接从业人数达到40万人以上,间接从业人数达到200万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网商。
  1.持续推动优势平台发展。支持我省初具规模且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网站平台加快发展,重点在电视购物、移动支付、文化体育、医药配送、钢铁交易、时尚消费、农产品购销、现代物流、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打造一批全国性电商大平台。
  2.注重发展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充分发挥网络零售低成本、快速覆盖全国市场的优势,重点建设销售特定商品或针对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着力培育一批行业细分、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利用物流配送优势发展网络购物平台。
  3.大力推动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依托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在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旅游、食品、建材、陶瓷、花炮、家纺、农产品等领域培养壮大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引导现有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4.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导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在粮食、生猪、柑橘、茶叶、中药材、煤炭、钢铁、塑料、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领域建成一批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规范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5.不断扩大网商规模。优化网商发展环境,支持大学生、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创业,壮大网商队伍。推动“创业团队”、“家庭网商”向管理先进、设施完备、制度完善的现代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大力挖掘和推介一批网商成功案例,宣传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
  (二)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利用电子商务促进商品流通和扩大消费。
  (1)应用电子商务销售本省产品。引导并支持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应用电子商务扩大销售,建立和完善湖南产品网上销售体系。鼓励全国电商大平台和我省知名电商平台销售湖南产品,深入开展“湘品网上行”活动。
  (2)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传统百货、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专业市场等大型商贸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鼓励大中型批发市场的商户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促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实体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的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
  (3)拓展电子商务便民服务领域。整合购物、缴费、家政、社保、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建立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及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促进社区商务服务网络化。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不断创新消费模式,延伸交易网络,为百姓提供便捷服务。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城市旧货交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4)支持生产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开拓网络零售渠道。积极发展面向生产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业务。指导大型骨干生产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
  (5)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
  2.利用电子商务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1)利用电子商务扩大进出口规模。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努力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规模和水平。鼓励多种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监管、诚信等配套体系建设。支持发展行业性、综合性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在花炮、陶瓷、工程机械等我省优势行业建立外贸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建立服务进口企业的联合采购平台和进口产品分销与直销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增强进口贸易企业的采购和销售能力。
  (2)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支持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包括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及融资担保、物流配送等各类服务企业)在境外设立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仓储物流、客户服务体 系,与境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实现战略合作等。支持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主品牌。
  (3)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应用第三方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国际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在我省建立区域性子平台或湖南专区,引导、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应用第三方平台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支持“湖南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和“湖南省出口商品供货库”的建设运营,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结汇、国际物流、海外仓储等服务于一体的外贸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支撑服务。
  (4)积极发展网上会展。鼓励会展企业依托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会,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实现网上展销、招商招展、对外合作的一站式电子商务功能。发展网上项目撮合、认证征信、网商供需见面会等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加快展会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3.利用电子商务服务“三农”。
  (1)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产销大户、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
  (2)加强“万村千乡”农家店、“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结合农村流通实体网点建设,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的经营模式,促进农村市场网络零售业发展。推动涉农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农资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重点打造一批集商业服务、金融服务、通信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农家店。
  (3)促进林业电子商务发展。依托电子商务拓展林产品销售,支撑林区、林场发展转型,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林产品、林权交易的规范化与网络化,开展林产品、林权交易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4.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1)鼓励数字产品开展网络交易。鼓励平面出版物和视频节目数字化,支持动漫产品开发和网上交易。在文化、出版等领域培育一批重点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我省数字阅读基地做大做强。
  (2)鼓励服务行业开展网络交易。推进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等网络金融中介业务。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物流、旅游、会计、法律、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应用,推进电子会计档案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应用。开展旅游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推行旅游电子合同。鼓励票务、房产、人才等中介行业开展电子商务。
  (3)鼓励公共领域应用电子商务。鼓励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开展网络业务,探索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三)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1.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更加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的移动电子商务。大力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对接,拓宽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支持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开展在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做大做强我省的移动支付体系和结算中心业务。
  2.推进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推动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积极研发、推广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射频识别、二维码、红外感应器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整体应用,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物联网企业加强对接,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
  3.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发展制造业网络直销(M2C)、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物联网应用等电子商务新模式,积极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交易”(O2O)等经营模式。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开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大数据分析、网上培训等新业务。
  (四)建立健全配套支撑体系。
  1.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重点加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的电力设施、光纤宽带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整合工业、农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领域现有的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着重培育支持第四方物流。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支持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支持我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物流中心,支持建立湖南省快递物流园,支持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来湘设立物流配送基地。支持城市社区建设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将快递投送场所纳入新建小区规划。改善农产品物流环境,加强农村产地仓储和农业物流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储运技术、包装技术等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物流配送体系。
  3.进一步完善电子支付服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鼓励银行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要求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跨境支付业务。鼓励支付服务机构提供基于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终端的支付服务,形成多元化的电子支付体系,促进电子支付服务健康发展。
  4.加大对电子商务专业技术的培育。有效整合基础电信运营、软件供应和系统集成等基础业务,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商,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代运营、培训、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SaaS)等外包 服务。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来湘设立区域总部。
  四、重点工程
  (一)龙头示范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培养一批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新、规模大、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落户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物流基地、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等。支持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把我省优势电子商务平台培育成长为全国性电商大平台。
  (二)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创建工程。鼓励条件成熟的市州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鼓励我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基地或园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快建成一批国内知名的集研发、设计、物流配送、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产业园区,在园区内打造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三)“湘品网上行”工程。建设运营“特色中国·湖南馆”,扩大湖南特色产品销售。推动各市州、县市区的特色产业开展网上营销,鼓励各地在“特色中国·湖南馆”开设分馆。组织我省知名电视购物频道、知名电商平台、诚信网店、网上商城等开展网上促销。深化与阿里巴巴合作,加快推进“湖南产业带”项 目,深入开展“湖南百万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利用网络批发、代发、经销、代理等O2O产品形态和C2B2B2S新商业 模式帮助我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推动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我省各类电商平台、网商网店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扩大湖南产品销售。
  (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程。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为基础,同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推行线上申报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进出口监管模式,实现集跨境电子商务工商登记、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功能为一体的在线“一站式”服务,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按照“平台+园区”的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产业园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园区,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五)移动支付推进工程。以促进移动支付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多元化为目标,鼓励移动支付企业大力开拓商业应用市场,推进移动支付在农村电子商务、社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和公用事业缴费业务中的普及应用。以金融IC卡应用为基础,开展移动支付技术创新,探索符合市场要求的移动支付技术方案、商业模式和产品形态,为产业发展提供示范效应。鼓励银行与移动支付企业加强合作,提供更加便利和安全的移动支付服务。
  (六)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程。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推动双方信息共享、标准对接,让网购配送更加快捷和便利。开展物联网技术研发、推进和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物流建设。鼓励快递、城市配送、冷链物流、中转分拨中心等现代物流的发展,鼓励具有较强整合能力和物流管理能力的行业部门或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开展区域物流资源整合,完善城市配送体系,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物流过程监管,提高物流综合服务能力。通过培育、引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企业,尽快构建覆盖全省地级市,并逐步向县级城市、城镇和农村延伸,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七)农村流通体系电子商务促进工程。结合农村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在农村地区和农产品流通领域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加强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引导社会性资金和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大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的投入;规范大宗农产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鼓励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多形式交易。把农产品和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建设城乡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网络基础建设,选取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较高的市、县和重点企业开展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应用工程,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加强“万村千乡”农家店、“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推广“一网多用”,拓展涉农商业服务、金融服务、通信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整合资源,完善电子商务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出台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财政、投融资、用地、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责任保险等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强化社会各界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鼓励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举办各类电子商务发展论坛、电子商务博览会等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相关行业、企业电子商务建设及应用经验。
  (四)加强管理服务。加快网络(电子)发票推广与应用,加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建立湖南省电子商务统计制度,规范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将网络零售额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制定湖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和范围,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加强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人才培养。以培养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大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鼓励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支持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