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以上职务犯罪案将在检察院网站公开
来源:半岛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4-08-15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王海声) 记者8月12日从青岛市检察院获悉,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自8月12日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上线测试运行。案件当事人可于近期案件信息上线后,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http://60.206.40.90/html/index.html)查询到本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目前,已有部分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法律文书已经上线。

  据悉,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建立,并在山东、四川两省的检察机关进行测试运行的。该系统可以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该系统的上线运行将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重要作用,并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根据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之外,检察机关将对办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与案件相关的人员通过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并经审核认证符合要求的,即可凭检察机关提供的网上查询账号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查询。

  据了解,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各级人民检察院还将向社会发布一些重要案件信息。根据规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以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基本信息及案件所处阶段。

  据青岛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该网站,市民也可以查询到检察机关制作的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以及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