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8-18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射府办发〔201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工业城、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射洪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射洪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

  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省级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前期准备工作(2月20日—2月29日)

  (一)明确领导机构

  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相关事项,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评估,及时向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监察局分别作为政府网站应用系统、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电子监察应用系统主管单位,负责做好各系统相关工作。县电子政务中心配合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县直各部门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清理工作。

  (二)掌握系统结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精神,县级政府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以下简称“县级平台”)由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应用系统、服务窗口和政府网站等五部分组成。基础设施是支撑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应用的技术设施,由网络设施、应用及数据服务设施、信息安全设施等组成。信息资源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等信息内容。应用系统包括政府网站应用系统、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电子监察应用系统等。服务窗口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办事窗口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组成,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咨询、受理、办理和反馈等政务服务。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服务。

  二、具体实施步骤(3月1日—3月25日)

  第一阶段 (3月1日—3月15日)

  (一)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监察局、县电子政务中心会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单位中国电信射洪分公司就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作出系统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调整,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二)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就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新系统应用情况,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当面解决问题,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县直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目录以电子文档方式分别上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3月15日—3月30 日)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编辑汇总,编制我县政务公开目录。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编辑汇总,编制我县政务服务目录。

  (三)县委编办、县法制办负责对各部门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清理、汇总。

  (四)县监察局负责制定监察规则,充分利用电子监察应用系统,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全过程监察。

  (五)县电子政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县级平台的应用设计、平台构建、运行维护、技术保障、技术培训和评测等工作。

  (六)县直各部门会同乡镇(街道)负责确定通过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及内容,依托县级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民服务,并将便民服务逐步向社区(村)延伸。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正常推进

  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省级试点县,既是荣誉,也是责任,省、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底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做好相关工作。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在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方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要在平台上全面、准确发布目录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将目录所列行政职权纳入平台的业务系统办理,逐步实现通过平台的乡镇(街道)窗口终端办理所有便民服务事项,并使电子监察覆盖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对平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规避平台,确保平台充分使用,逐步将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监控。

  (二)全面清理,认真梳理,确保目录修订圆满完成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是近期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和《实施指南》要求,编制、公布的目录必须包括《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所列事项(相关事项见附件),并针对每类事项的不同特点相应明确每个事项包含的具体内容。清理、规范行政职权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进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要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细化相关内容,切实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便民服务事项要做到依据充分、主体明确、流程清晰,要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在《基本目录》所列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扩充。

  (三)依托现有,整合资源,探索县级平台创新模式

  按照上级要求,试点县要建立、使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平台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及数据服务中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组成。我县的实际情况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规划设计,整合信息化建设资源,充分利用现有政府门户网站、电子监察系统和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结合集约化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对现有电子政务平台进行调整、升级和改造,满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应用需要,探索建立县级平台创新模式。

  附件:1.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式及范例

  2.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

  3.监察规则制定参考

  4.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事项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