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8-18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平台建设,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市政府将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近期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定期进行新闻发布,必要时将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新闻发布平台建设,把市政府门户网站建成市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之一。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重要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要增加新闻发布频次,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要政府信息。
    2.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工作团队建设,配备工作班子,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完善工作流程,选派得力人员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上岗要经过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3.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逐步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机制,完善查询功能,方便公众使用。加强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各级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线服务资源,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政务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升级改版,增加板块和栏目设置,优化版面设计,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展现。
要拓展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加大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重,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把政府网站建成为民服务的便捷平台。
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通过市长信箱、市民对话、便民问答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4.加强新媒体应用。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措施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运行管理工作,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应用管理,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服务优质高效。
    5.统一归口处置网上信访诉求办理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实行网上信访制度”的总体要求,归口市政府层面的网上信访诉求办理工作,对来自市长信箱等渠道的信访诉求,统一由市信访局集中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诉求接收单位,按来源渠道回复网友。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信访局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衔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各级各部门对市民对话、便民问答、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反映的网上信访诉求,要统一归口办理,提高效率。要公开网上信访诉求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及时登录查询办理情况,事先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6.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政府热线电话工作的指导管理,整合相关资源,规范服务流程,确保热线电话能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反馈询问,切实维护公众权益。进一步完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机制,加快89000民生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快捷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7.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选好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他们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等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协调,互相通报情况,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定工作,以符合包括保密规定在内的各项要求。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9.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划分,实行分级联动。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配合,协助市政府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涉及分管业务领域的重要舆情。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第一时间收集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建立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建立快速有效的舆情分类分级回应机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10.健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筹办重要活动、会议时,统筹考虑相关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的方案与口径,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进一步增强影响力。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可对外公布的重大事项,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今日招远、招远广播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具体政策措施出台后,要及时进行发布和解读。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建政策专家解读队伍,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同步准备解读事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宣传力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涉事镇(街道、区)或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尽早发布简要信息,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有关情况。
    三、强化保障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1.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大对新闻发言人和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
    12.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适时组织开展社会评议,考核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将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予以公布。要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将例行新闻发布、利用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发布信息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