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三亚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来源:三亚日报 更新时间:2014-08-26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为三亚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三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中国共产党三亚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王勇作总结讲话吴岩峻等出席任笑竹作起草说明

本报讯(记者李萌实习生王佩琳)8月25日下午,中国共产党三亚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全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全面部署。全会号召,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凝神聚力,真抓实干,为实现三亚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勇作总结讲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吴岩峻,市委常委黄少文、苗延红、岳进、容丽萍、朱允山、任笑竹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到市委委员47人,实到43人,候补委员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规定人数。

任笑竹对《中共三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作了起草说明。在随后的分组讨论中,与会人员对《中共三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中国共产党三亚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对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反腐倡廉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文件起草单位也认真研究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文件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文件草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三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共产党三亚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谱写三亚改革发展新篇章和维护群众利益的政治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关键举措,切实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真正把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选好用好干部,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做到抓早抓小,坚决惩治腐败,形成不敢腐的震慑;要加强思想教育,筑牢不想腐的防线,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的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当好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参谋助手;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要强化监督检查,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坚持严管队伍,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会议提出,要以科学制度编织规范权力的“笼子”,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改革措施中去,做到改革措施同防范腐败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要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强化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建设,铺开实施受理容缺制、超时默许制和联合审批缺席默认制,整合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要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腐败和工程建设廉政工作;要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建设,继续推动预算项目库改革,构建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预算管理体系;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完善公开承诺、公开述职等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建设,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及时发现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突出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会议认为,各级党委、纪委,应当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上级约谈下级、“一案双查”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强化保障措施,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刚性机制和长效机制,做到违纪必究、有责必问,确保“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