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来源:胶东在线 更新时间:2014-08-31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围绕增强供给能力、培育市场需求、优化消费结构、改善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信息消费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信息消费产业基地(园区),催生一批新兴信息服务业态,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持续的内生动力。

  2.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市信息消费重点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年均增长30%左右。

  二、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3.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新一代显示技术,完善产业配套能力,推动平板显示产业做大做强。以重点整机和信息化应用为牵引,大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水平。鼓励智能传感器及系统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片式化、微型化的新型元器件及材料。

  4.提升智能终端产品创新能力。加快实施智能终端产业化工程,支持浪潮LG、富士康等企业研发生产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惠通网络、持久钟表等企业的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东方电子、华东电子、威尔数据等企业的在射频识别技术、交通、教育等领域的终端产品研发和推广,促进终端与服务的一体化发展。重点扶持烟台开发区和招远市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智能信息产品制造企业。

  5.提升软件业创新能力。研发基于开放平台的应用软件、SAAS服务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开展基于物联网、电子商务、社交网络、云计算环境下的新型软件业态和关键技术研究;研发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数字音视频、智能控制等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以安全可靠为基础,加快安全可信应用系统的推广,促进软件交易,扩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消费。面向居民生活需要,大力发展支持多种智能终端接入的家庭教育、家庭金融、家庭医疗、网上办事、学习娱乐等应用软件,提高个人消费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扶持烟台软件园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应用面广、市场占有率高、渗透性强的名牌软件产品。

  三、培育信息消费市场需求

  6.加快政府领域信息化应用。加快建设高效统一的政务云中心,以政务云中心平台为引领,为政府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提供服务。建设市县两级政府(管委)、部门的办公和决策支持系统,加快政府各部门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信息化应用进程,建立集约、高效、便捷、智能的智慧政务体系。

  7.加快经济领域信息化应用。推进智慧产业领域相关工作,以信息化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制造能力和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加大对尖端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着力增强信息技术研发能力,特别是核心技术掌控和运用能力。

  8.加快文化领域信息化应用。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构建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文化产业网络交易平台和一批高质量的文化信息数据库,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电子娱乐等行业信息化程度。加快以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进程。

  9.加快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完善社会领域现有业务系统,加快推进市民卡在交通旅游、公用事业缴费、城市公共服务和小额消费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推进公安、社保、民政、医药、卫生等领域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保障“福海工程”顺利开展。

  10.加快城市领域信息化应用。以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大力推动信息化在城市领域的应用。在基础设施方面,建设城市领域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信息化。在创新应用方面,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知识管理等技术,在城市领域开展创新应用。

  11.加快生态领域信息化应用。加强信息技术在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安全生产、资源再生等生态领域中的应用,建立全方位立体环境监控平台和节能环保预测预报系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提高生态主管部门的管理效率,为减缓生态危机提供便捷的信息平台。

四、促进社会消费结构升级

  1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扎实开展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以产业升级为中心,大力发展电子认证、信用信息、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以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试点进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信息消费产业。

  13.大力发展云计算产业。积极引进IT界龙头企业投资建设云计算中心和产业园,对国内重点行业、领域的大数据存储、灾备和云计算中心建设,实行点对点跟踪招商,积极争取来烟建设云中心和开展业务,启动云海工程,形成云中心聚集区,打造“云海烟台”云产业品牌。依托我市政府、运营商、第三方云计算中心三位一体及企业云计算中心为补充的云计算服务架构,吸引国内互联网龙头企业购买我市的云计算服务,形成云服务与云应用相结合的云计算产业高地。基于云计算平台开发各种云服务产品,促进云产品升级,丰富云服务内容,推动云计算在政务、商务、通讯运营、金融服务、企业信息化等领域的应用,支撑智慧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各个层面的信息消费业深度发展。

  14.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强物联网核心设备及智能终端的研发和产品化,形成一批物联网产业领军企业。以红外热成像芯片研发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发核心技术,参与物联网行业标准制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通过开展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追溯、生产安全管理、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建设,发展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传感器、传感信息处理设备和传感网络,推进物联网技术和应用产业化。推动建设物联网产业园,扶持引导物联网企业聚集和规模化发展。

  15.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动漫基地、广告创意产业园区为依托,积极发展数字动漫、创意制作、网络游戏等产业,打造创意文化产业链。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娱乐设施,鼓励研发应用数字电影娱乐设备、流动演出系统及多功能集成化音响产品。大力发展网络文学、新兴电子出版物等网络文化产业,满足群众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文化消费需求。

  16.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抢抓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兴起的发展机遇,着力引进产业链各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和新兴潜力企业,重点培育本地优势企业,建设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和创新基地,全面优化政策环境,强化自主创新和应用创新,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向特色化、集群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充分利用软件园等现有载体资源,支持建立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推动芯片、终端、传输、软件、平台、应用等环节的合作对接,鼓励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源参与,形成投资多元、服务专业、市场运作、功能齐备、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的园区布局。

  17.大力发展北斗位置服务产业。依托华东电子、东方电子、持久钟表等重点骨干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北斗导航应用产业示范企业,加速北斗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行业解决方案,重点在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港口、智能物流等多个领域开展北斗位置服务应用,在公众出行、社会网络、旅游娱乐等开展公众位置服务应用,在智能搜救、灾害救援及重大活动等开展区域位置服务应用。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与导航位置服务的融合,满足海量用户智能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整体提升北斗应用水平,支持重点企业综合北斗导航技术和信息技术提升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努力打造技术水平高、产业规模大、集群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18.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供给。通过引进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意企业及国外知名创意企业,培育3—5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数字内容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数字内容产业园区建设,引进数字内容关联企业及创业投资公司入驻,开发、制作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和开展动漫外包服务业务,形成动漫创意产业链,争取建设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和特色的数字创意产业园。推动数字内容产业与文化、旅游、体育、物流、建筑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做长产业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突出信息技术与文化的结合,打造智慧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持续办好青少年IT创意设计大赛,争取打造成在全省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19.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调整和完善服务外包产业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区和园区建设,大力吸引和承接著名跨国公司转移服务外包业务,对入驻的国内外著名服务外包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等,按照其经营规模、注册资本和经营期予以资金扶持。培育一批服务外包骨干企业,不断提高我市服务外包能级,努力把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

五、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发展

  20.推动机械制造产业转型发展。将设计过程信息化作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突破口,通过产品和制造过程信息的处理,实现工程机械产品设计和制造的自动化,并向协同商务和产品全生命设计、制造拓展。

  21.推动传统食品产业转型发展。依托我市食品产业优势和“中国食品名城”品牌,加强传统食品加工的标准化建设,增强传统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建立传统食品原辅料、工艺、配方、分割、包装、销售等环节的生产安全、卫生、质量及产品标准,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契机,打造1个安全可信的专业国际化食品商务网站。

  22.推动建筑装修产业转型发展。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高建筑装修行业设计和施工的信息化水平,改造和提升建筑装修行业技术手段和生产组织方式。树立行业内信息化示范企业。大力推行智能小区建设,利用现代建筑技术及现代计算机、通信、控制等高新技术,集成物业管理、安防、通信等系统。鼓励推动智慧家居工程,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23.推动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发展。以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推行服装设计CAD(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为突破口,鼓励企业广泛采用三维CAD量身定做系统、模拟试衣系统和3D打印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推广制造执行系统MES和自动裁剪系统,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生产销售模式。加快实现全市纺织服装产业信息化管理,发挥样板企业示范作用,带动提升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24.推动零售服务业转型发展。以信息化为核心推动流通现代化,支持零售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推进零售服务业信息化管理,实现商品计算机跟踪存货、条形码技术、无线扫描、电子数据交换等。改善传统零售业企业的供应、运输即时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对网上零售进行专业化整合,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发展城市公共配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物流效率,缓解现有物流体系对零售业发展的制约。

  25.推动咨询服务业转型发展。鼓励企业向网上数字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导的现代咨询业转型,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多媒体等新型技术装备和基于数据库技术的咨询数据库,发展面向电子信息资源的服务。鼓励企业开展网络咨询服务业,大力开发有自身特色的数据库,加强对网上信息资源的研究,积极参与信息资源网的建设,提高咨询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率。

  26.推动餐饮服务业转型发展。鼓励餐饮企业运用平板电脑、触摸屏及无线点菜器等服务终端代替手工作业,以网络作为数据传输渠道,以餐饮信息化管理软件作为管理平台,将餐饮企业的前台营业、采购、库存、财务、数据统计、会员管理、人员考核、连锁管理等工作进行系统管理,实现从原材料采购到库房管理,从原材料整理、切配到厨房加工,从点菜上桌到买单结算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27.推动旅游服务业转型发展。完善城市旅游目的地门户网站,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数据库及旅游服务管理平台和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全市旅游信息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现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功能。开发智慧旅游服务设施,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六、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

  28.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原则,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光网宽带普及和“三网融合”工程,改善农村光纤接入水平,扩大农村无线宽带覆盖面,提高广大农民信息消费的便捷性。加快推动既有建筑“光纤到户”改造,开放共享公用配套设施资源,重点加强光纤接入覆盖、无线接入和基础电信运营商数字运营中心建设,切实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增强信息资源共享能力。力争到2017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超过2T;固定宽带用户超过160万户,家庭普及率超过70%;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20Mbps和8Mbps,城市部分家庭用户可达100Mbps;3G网络基本覆盖城乡,LTE(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实现规模商用,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50%;无线局域网实现公共区域热点全覆盖。

  29.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信息技术产品,加强与终端产品相连接的集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引导信息产品和服务发展。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健全和完善现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紧密跟踪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业务、新应用带来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

  30.加强可信消费环境建设。大力发展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健全电子认证服务体系,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推进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认证,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和法人支付机构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基于烟台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和数字证书认证体系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发展第三方支付、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在线支付资源,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强对企业信用市场的监督管理,形成失信惩罚和诚信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信用服务体系。

  3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建设。建立个人信息监管机制,明确滥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政处罚制度,强化企业、机构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加大在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电信服务、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等领域中个人信息保护力度,通过各行业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行业协会的监督,实现个人信息安全管理。

  32.加强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建设。建立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从业规范宣传,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抵制排挤或诋毁竞争对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完善企业争议调解机制,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拓宽和健全消费维权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七、完善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3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的具体措施,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对促进信息消费的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信息消费产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国家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现有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减轻互联网小微企业负担。

  34.加大企业融资环境改善力度。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提供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互联网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推动银行与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支持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

  35.加大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探索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建设。研究制定信息消费统计分类和标准,开展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保证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对信息消费统计信息的监测、分析,适时向社会发布,合理引导消费者扩大信息消费规模,为企业安排生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