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召开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青海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青海新闻网讯 2005年12月2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召开了全国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导各地开展企业信息共享工作。随后,省政府在青海分会场召开会议,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目前,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刚刚展开,而推进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有利于打破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条块分割的现状,有利于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财税增收、提高政府管理水平。这既顺应了经济社会和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顺应了政府各部门业务发展的需要,是有效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促进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财税增收的重要举措,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努力实现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减少行政阻力。要通过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有效地减少漏管户和非正常户,防止偷逃税。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提高我省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工程的综合效益;逐步构建以企业基本信息为基础,以组织机构代码为标准,涵盖全省各有关部门,全面、准确、完整、动态的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必须科学、严谨地界定企业基础信息范围,防止将基础信息范围扩大化,提高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有效模式,通过建立健全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