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罗湖区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平台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责清单——晒出3600余项政府“可为”、“必须为”的事项。
罗湖电子政务网公布行政权责清单
含3600余项行政事项,将通过下放事权等方式做实清单
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点,首先要厘清政府权责边界。9月18日,罗湖区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平台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权责清单——晒出3600余项政府“可为”、“必须为”的事项。
区政府层面,清单中包括31家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权责2801项,其中行政许可73项,行政处罚2286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检查97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指导14项,行政服务93项,其他行政权责137项。
街道层面,罗湖10个街道办事处公布行政权责825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707项,行政强制33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服务8项,其他行政权责31项。此外,清单中还划分出社区工作站服务事项18项。
据了解,今年,罗湖区在全市方案正式出台后,于4月底全面启动权责清单工作,最终形成罗湖版“权责清单”,比全市规定完成日期提前近一年半,成为全市“标准化”指导下第一个高质量完成权责清单工作的区级政府,并预留了全省统一的权责编码接口。罗湖权责清单涉及560多部法律,近610万字,在编制过程中将“行政服务”作为单独一项列出,形成“行政服务清单”,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思群众所忧、做群众所需”。
没有相关配套制度,权责清单仅是占据抽屉空间的“纸张”或者占据电脑内存的“文档”,罗湖区通过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区街事权下放等配套措施,做实权责清单工作。一是将社区体制改革事项和“织网工程”充分结合,清理社区工作职责,厘清社区与区级职能部门、街道的关系,对社区综合党委、工作站、居委会进行准确定位,重新界定职责关系,并根据工作职责设定工作岗位,配备人员,实现减员增效。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做好事权下放规范工作。将着手制定区、街事权划分管理办法,规范行政管理事权下放工作,构建合理规范的事权划分体系,实现各个层级的职能各就各位、各个部门各司其职。(通讯员 陈勇 记者黄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