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4-10-14
本报记者莫小松,本报见习记者马艳
广西社区矫正工作于2007年在钦州市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区试行,2010年全面铺开。4年多来,广西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涌现出了“南宁经验”“钦州模式”“来宾样本”等先进典型。
截至2014年9月,广西在册的社区服刑人数由2009年的439人发展到18074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930人,累计解除18856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累计再犯罪率0.18%,没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广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得到了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信息化建设升级至声纹指纹识别
来宾市率先在广西使用信息化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成为创新社区矫正的“来宾样本”。 近年来,来宾市加大了对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与中国电信来宾分公司合作,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在三级互联互通网络的基础上,还将信息化管理扩展到整个司法行政“温馨之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专门的视频监控,对重点监管对象实施有效监督。
据介绍,来宾市对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在矫期间的工作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录入率达100%,可随时查询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矫正工作记录;对严管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配带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适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动态。
执法人员携带“矫务通”手机进行家访、走访和查找逾期未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的社区的服刑人员。
来宾市司法局透露,近期,该局还将完成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对社区服刑人员声纹识别和指纹识别的功能建设。声纹识别可通过语音来辨别社区服刑人员身份,防止社区服刑人员所配带的定位手机人机分离;指纹识别用于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的考勤管理。
来宾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已从单一的定位监管措施转变到工作信息、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帮扶救助、档案等各方面的管理,覆盖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
社区矫正管理模式规范化
钦州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07年10月开始在广西率先试点,2009年9月全面辅开,2010年3月进入规范管理阶段,2013年4月至今进入质量提升阶段,在广西率先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
钦州市统一规范设置县(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成立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警察中队的业务用房进行统一设置和配套,建立综合性的信息管理平台,并建设集办公、教室、宿舍、食堂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矫正服务基地。
工作中,钦州市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化、工作制度化、管理网格化、人员分类化、教育多元化、帮扶人性化及经费保障化“七化”管理模式,要求规范相关制度、工作程序、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各地因地制宜创建“社区矫正警察支队+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N”“支队+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区+N”“支队+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股+N”等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质量。
目前,钦州市各地先后建立了两个管理教育服务中心,5个市郊分片管理区,25个技能培训基地,30个社区服务基地。
多形式帮扶助困确保矫正效果
南宁市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政府职能责任体系统一领导、经济社会整体建设体系统一规划以及南宁市首位度参数体系统一考评。
针对社区矫正“事多人少”,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大、传统监管方法不适应的问题,南宁市构建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社区矫正专业队伍,成立社区矫正辅警执法大队,并安排财政资金263万元建成南宁市社区矫正监控信息指挥中心,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全时全程全员监控管理。
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安排生活出路、解决实际困难,是保证矫正工作效果的关键。为此,南宁市积极创新社区矫正帮扶方式,先后出台一系列帮扶助困政策,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提供农业生产技术;为无居所的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住房问题等,及时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