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促进电商发展扶持办法七大政策解读》
来源:农世界网 更新时间:2014-10-14
《临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批准,最近出台并印发,旨在推动实体经济和电商经济的融合与提升,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借助电子商务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临海产业转型升级。就此《办法》出台的背景与内容,市商务局副局长何广平近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何副局长,您好,我市基于什么样的背景,出台此《办法》呢?
  何广平(以下简称何):近年来,电子商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并逐步向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渗透,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它作为一种新的现代流通方式,已经成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省委省政府也开始深入实施“电商换市”战略,发展电子商务正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我市电子商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为了大力发展我市电子商务产业,有效推进电子商务工作,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临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记:《办法》中,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的办法具体都有哪些呢,请您介绍一下和广大电子商务商家联系密切的政策,并解读一下吧!
  何:好的。该《办法》出台了26条扶持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措施,实施后,我市每年用来奖励的专项资金将达1000万元以上。下面我介绍一下这样几条政策。
  政策一: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我市在实施“电商换市”中,对不改变用地性质、不改变产权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的用房,包括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商务楼宇、沿街商铺等改造为电商园区(楼宇),发展电子商务的,5年内可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金。对投资建设电子商务园区,且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入驻面积率达60%及以上的,园区主办方可获得高达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时对吸纳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园区经营三年以上的,给予园区(楼宇)运营主体连续三年奖励。最高奖励可达100万元。
  解读:做大做强网络经济,首先要抓好电商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入驻临海,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目前我市该基础还比较薄弱。
  政策二:大力推动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对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网店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交易,年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平台服务费用最高30%的补助,最高达10万元,且连续三年。
  解读:鼓励生产企业改变传统销售模式,发展电子商务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政策三:重点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对电子商务企业场地租金进行支持。对租赁办公场地,实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年租金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楼宇)的、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的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
  解读:鼓励社会创业人士开办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电商行业。
  政策四:鼓励平台建设。
  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投资额不少于50万元的,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基建和土地款)最高2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解读:临海缺少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平台的条件比较高,实际困难也比较大,但电商平台对产业带动作用大,所以奖励力度也比较大。
  政策五:对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实施资金扶持。
  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并享受子女入学、公租房优先等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
  解读:吸引电商高端人才入驻临海,吸引特殊人才方面,我市已经制订了比较完备的政策。
  政策六:促进质量和标准化建设。
  对获得浙江名牌称号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通过行政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8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荣誉称号(包括示范企业等)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电子商务荣誉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
  解读:鼓励电商企业加强质量提升、名牌培育工作,提升临海电商品牌。
  政策七: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鼓励广大农村创业青年加盟“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村级服务点,在提供免费专业培训基础上,经考核认定为“市级示范便民服务点”的给予每家3000元的奖励。
  解读:农村电商是电子商务的重点领域,鼓励农村青年和大学生创办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流通和电子商务的应用,方便村民网上购物和青年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