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肖玲)我市工商部门正加快与法院实现业务信息对接的步伐。按照中央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对业务信息对接、网络执行查控以及股权收益冻结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网络专线、电子政务平台等媒介,将双方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逐步实现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相关信息。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刑事犯罪人员等信息交换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作为加强市场信用监管的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