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信息化助力侦查办案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4-11-08

记者:张海燕 闵丽娜

该院检察长任国强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近年来,针对职务犯罪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先后建成侦查指挥、手机定位、电子取证、综合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信话单分析、情报信息分析七大信息化系统,使信息化广泛应用于自侦办案工作中。三年来,该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2件62人、渎职侵权案件23件25人,大案比例和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数位居全市前列。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网上查询系统提升初查成案率。该院积极与工商、房管、电力等部门及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讯运营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起全市范围内的基础信息查询平台。这样,该院足不出户就能进行案件初查,大大提升了初查成案率。三年来,该院先后运用信息查询系统成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6件58人。

  信息分析功能提高突破成功率。该院在查办某国有机器制造公司系列贿赂案中,通过情报信息分析和话单分析系统,对负责购买原材料的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家庭财产状况、通话记录等进行全面查询分析,发现多名材料供应商与赵某联系较为频繁,特别在原材料招标前夕,通话记录明显增多。通过银行查询还发现,招投标后赵某家属的银行存款增加了20余万元,办案人员由此推断赵某有重大受贿嫌疑。依法传唤赵某后,在大量的事实面前,赵某交代了利用采购原材料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的犯罪事实。同时,办案人员对行贿人的话单进行了分析,发现他们除与赵某联系密切外,还与公司原经理曹某、办事人员徐某等人通话频繁,办案人员以此为突破口,先后办理了11件11人受贿窝案。

  移动通讯平台运用扩展侦查渠道。该院充分利用QQ、微信等即时通讯平台,及时发现案件信息,为突破案件获取关键的电子证据;利用电子取证技术,实现电子数据的有效提取和恢复,扩展侦查取证渠道;运用手机定位系统,实现对目标手机准确定位,提高抓捕力度和效率。该院在办理李某挪用公款案中,通过李某手机的短信内容确定其行动路线,通过侦码定位设备锁定其准确位置,顺利将其抓捕到案。

  指挥跟踪系统提高抓捕力度。该院积极运用现代化侦查指挥系统,购置对讲机等设备,有效发挥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办案现场之间的音频信息双向传递功能,为侦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打造信息共享、反应快捷、灵活高效的侦查一体化模式。同时,通过两级院联网的侦查指挥系统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远程调度,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该院配备有固定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和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所立自侦案件100%同步录音录像,既充分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也证明了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