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江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思考
来源: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更新时间:2014-11-1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市场形态和新的就业方式。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0.2万亿,同比增长29.9%。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31.2%。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商品交易中的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行为逐渐增多,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通过在线递交、电话、邮件、即时通讯等多种形式,共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近97350起,同比增长4.0%。电子商务虚拟的交易环境、跨区域的交易模式,给消费者购物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消费欺诈、质量低劣等问题,网络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地维护网络商品交易秩序,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纳入工商机关的监管职责范围。如何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引导和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是当前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内江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一)内江市电子商务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内江市工业、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逐渐形成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的发展态势。据对重点行业抽样调查显示,内江市70%的企业开展了网络化经营。其中,40%的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或网页,通过自建的电子商务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比较典型的有黄桷井商城、惠川商贸、白塔集团等;25%的企业利用淘宝等网站,开展市场营销与供需信息发布等应用,比如黄老五花生糖、王记牛肉等;此外,内江还涌现出了一些电子商务服务网站,比如甜城团购网、内江第一城等本地专业网站。总体看,内江企业网上采购和销售的比重正呈逐年上升态势。

(二)内江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现状

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是相互关联的共同体,良好物流服务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促进物流服务全面升级。内江市有第三方物流企业103户,(其中,省级重点物流联系企业5户,营业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9户), 仓储面积19.2万平米,拥有固定资产23.89亿元,从业人员9468人。2013年,实现货运量7322.55万吨,营业额95.92亿元,同比增长17%;快递收、派件量532.4万件,业务收入3568.15万元,同比增长42.36%。川南电子商务物流总部基地已在开发区规划征地100亩作为电子交易平台、办公商务配套基地,已有商家具备投资意向;渤商西部物流中心一期1275亩已开展配套设施建设;中农批公司投资的川南农副产品综合交易批发市场正式开工;苏宁川南总部经济及配送中心项目正式签约;占地556亩、总投资达5.75亿元的连界钢铁物流中心项目开工建设;占地3.5平方公里的隆昌仓储物流园区加快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和粮食物流中心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资中城南物流园区完成投资2.3亿元,入驻企业8户。

二、内江市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不完善

1、电子商务的信息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近年来,我市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成绩显著,但从整体水平和电子商务的要求看,无论是网络技术、网络管理、资费水平、网络速度、网络安全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现有网络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一指导不够,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弊端。

2、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实施电子商务的重要条件是完善而富有效率的物流体系,内江市在此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余地。即使在电子商务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单纯依靠网络也无法完成商务活动的全过程。这是因为相当一部分实物商品必须借助于其他运输工具送到企业或消费者手中,才能满足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发达地区的物流配送体系社会化程度高,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以将配送任务交给专门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去完成,既安全快捷,费用也比较低廉。目前,内江市物流配送体系尚不完善,快递业务尚未充分开展。

(二)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不够

有研究表明,消费者在使用Android和iPhone进行网页搜索所提供的关键词长度,是使用桌面搜索时的两倍。这主要是因为和桌面搜索相比,移动设备的搜索体验不佳。用户在使用手机时思维更加专注,进而可以获得更为准确的信息。另一方面,用户使用移动设备进行购物时的心情更为迫切,在得到搜索结果之后,高达88%的用户在 24 小时之内都会下订单。目前,在内江市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中还没有移动电子商务的企业。

(三)企业信息化程度低

企业作为电子商务的主体,业务流程和管理过程的信息化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必要前提。内江企业信息化相对落后制约着电子商务在内江的快速发展,多数企业的电子商务尚处在信息发布、收集、交流的阶段,定单与合同的正式签定、支付及配送等基本上还只能在网下进行。

(四)电子商务人才缺乏

作为新生事物的电子商务,它的知识亟需普及。就内江而言,各行业从业人员在计算机及电子商务方面知识水平与其它地区相比较低,人员培训工作亟待加强,特别需要提高企业领导计算机水平,商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网络技能。

(五)网购诚信度不高

1、无照和不亮照等经营现象普遍。一是大多数的经营者只从事网上交易,无实体店,他们认为网上开店无需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二是部分有实体店的经营者已经办理过营业执照,但并未按规定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如2013年内江市工商局查处的一起某团购网无照经营案件。

2、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由于网络广告监管还比较薄弱,加之网络的虚拟性,网络上的虚假违法广告比传统广告市场更为严重。虚假网络广告盛行;许多违法广告大量转向网络,枪支广告、色情广告、传销广告、毒品广告等泛滥网络,严重扰乱网络秩序,败坏社会风尚;有些特殊行业广告缺乏必要的行政审批。《广告法》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但是依然有大量此类广告在网络上出现。如2013年内江市工商局查处的一起某医院官网虚假宣传医院资质的网络违法广告案件。

3、商品质量难以保障。电子商务无法像传统交易那样眼见手触实实在在地感受商品,整个选购过程消费者所能了解的信息仅限于网上图片和文字说明,商品是否涉嫌假冒伪劣,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拿到实物以前,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都无法做出判断。以服装为例,一般私人买家会宣称服装多是正规厂商的处理品,但专业人士称,“网上卖的品牌服装多数从一些二、三线城市的小型加工厂生产出来的,品质难保证。”

4、消费维权难。某种意义上说,网购属于异地购物,商家见不到摸不着,商品也只能从网页照片中看个大概,出了事消费者鞭长莫及,又考虑到损失并不是很大也就自认倒霉了。除此之外,举证难也是维权的很大障碍。比如说商家明明在个人淘宝店中标注着买一送一或者打折促销等信息,结果消费者买到的商品却没有享受到宣传的优惠。商家只要把网上促销的信息一换,证据很容易销毁,消费者很少有截屏留证的习惯,所以就会出现吃哑巴亏的情况了。再比如说,由于大部分网购用户还没有开发票的习惯,一些商家甚至不能提供发票,收到假货也很难维权。

三、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内江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一)降低准入门槛,创新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注册登记模式

一是有照主体无须重新登记,但需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网上经营项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二是允许自然人开办网店,但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三是放宽经营范围核准,对于只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范围可根据经营的具体项目核定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或“利用互联网提供××服务”;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依法取得前置许可的,可以使用“从事××网站经营”作为经营范围;对于既开展网下经营又兼有网上经营活动,且网上的经营范围没有超出网下的,可以只按网下经营的具体项目核定其经营范围,不必添加网上经营的相关表述;除国家法律法规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外,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外的新兴行业的,可以按照经营者的申请或行业习惯用语核定相关经营范围。四是允许登记个性化的企业名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也可使用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的表述作为企业名称。五是创新住所登记制度,对于只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其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在符合条件的集中办公区域内一个住所登记多家企业;支持兴办商务秘书企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的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六是放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电子商务行业和领域;放宽出资方式政策,允许用实物、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债权、股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拓宽电子商务企业投融资渠道;拓宽动产抵押登记渠道,允许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盘活资金;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引导和帮助信誉好、实力强的驰著名商标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合法评估,将其商标办理贷款质押,开辟融资新渠道。

(二)加大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内江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推动实体经济上网工程

一是鼓励自然人“上网开店”,打造市场竞争力强的网销大军。将电子商务纳入内江非公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鼓励和支持青年农民、高校毕业生、务工返乡人员、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未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开办网店从事网上经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小微企业,支持创业、促进就业。二是实施“企业上网”工程,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从实体经营者向电子商务经营者转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宣传推广、培训辅导和行政指导服务活动,助推一批简便易行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商向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赠送网站和提供网站的免费试用服务,以零风险、低成本吸引市场主体开展网络交易,鼓励和引导内江各类市场主体开设经营性网站或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设经营店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形象宣传、信息发布、产品营销、售后服务等活动,将实体经营向网上经营延伸,探索发展B2B、B2C等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实现从实体经营者向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转变,推动内江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三是实施龙头电商“引进培育”工程,打造内江电子商务品牌和行业领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准入职能,主动参与、提前介入,为引进国内外著名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中心和现代物流产业中心落户内江提供良好的准入环境;鼓励和支持有基础、有实力的本地优势企业,如隆昌禽苗市场、再生资源等,以自主品牌为支撑,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积极开发适合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平台,发展企业间的电子商务;积极鼓励支持关联行业联合重组,面向行业开发建设具有内江区域特色、行业特点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或商务信息网站,促进资源优化整合和集约化经营,支持内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各类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如摩尔卓尔、北京华联、摩尔春天等,采用会员制等形式,建立集交易、结算、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四是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打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积极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服务机构申请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的互联网域名注册,防范他人将内江企业名称、商标名称抢注为互联网域名,保护内江市场主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五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业。鼓励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整合内部物流资源,分离组建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企业;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资产重组,壮大企业规模与实力,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提供物流支持。六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鼓励建立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产品、技术、市场、价格和劳务需求、招商引资等信息服务,大力推介地方名优特产;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牧业种植养殖大户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实现网上产销对接创业模式,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发展农产品网上贸易,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七是助推电子商务进景区,提升内江旅游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内江的区位优势和生态资源优势,配合相关部门整合全市的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客运企业、旅游产品等资源,支持旅游企业和商务网站运营商建立包含完整旅游要素的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利用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展示和宣传内江的历史人文、原生态自然风光、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土书画家作品等,扩大内江的知名度,提升旅游营销水平。八是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提升民生服务业的信息化水平。鼓励建立以小额电子商务消费为核心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网上社区管理、商品销售、服务系统,发展以便捷购物、家政服务信息、健康咨询等便民服务为主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支持和引导有潜力的实体经营者运用电子商务手段整合全市家政服务资源,构建直观互动、方便快捷、规范可靠的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传统家政服务向现代家政服务模式的转变。

(三)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可持续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网络经营主体信用管理,构建电子商务诚信交易环境。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指标体系和管理规范,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公共服务,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全面促进电子链接标识推广应用,实现网络交易主体虚拟身份实体化;开展网络经营者主体身份标识管理,推动电子商务主体、客体和交易过程信息的规范管理与服务;组织电商开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服务试点工作,优化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二是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合同监管的办法和举措,探索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特点的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中有关网络交易合同的规定;确定一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同帮扶,帮助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网络签约行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的合同法律意识宣传,增强消费者在网络消费中防范合同欺诈的能力。三是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推进12315进网络,通过建立网上消费申诉举报平台,指导督促网站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措施,在经营性网站设置消费申诉举报电子标识链接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开辟消费者维权保护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提高消费者防范网络消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业自律,鼓励支持内江电子商务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网站自律的督导工作,指导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通过建立身份认证、交易者信用等级管理、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制度,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经营秩序。

(四)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一是增强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以四川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为手段,以内江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据库为基础,通过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划分监管等级、设定巡查频率,对我内江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设的有关网站以及利用网络从事商品经营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实施网上巡查,及时有效发现各种网上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政指导。以知名度广、影响力高、交易规模大的电子商务网站为重点,在内江电子商务企业中广泛建立行政指导联系点,推行行政指导联络员制度,深入开展“走进电子商务经营者”活动,建立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密切沟通和联系,切实解决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实际问题。三是强化电子商务网站源头管理。把为网络交易提供第三方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运营商、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大交易规模的大型商务网站作为“源头网站”,纳入重点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四是加大对电子商务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重点,以打击互联网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为突破口,加大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传销、商标侵权、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等电子商务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整治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和维护内江电子商务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支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支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工商局都要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加强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建立健全支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以内江市委市政府“打造四川电子商务第二城、川南电子商务发展中心”战略为契机,大力宣传发展电子商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能力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和技能锻炼,全面提高工商系统干部职工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工商系统的信息化应用力度,进一步完善网上登记注册大厅服务功能,全面推行网上办照、网上办公,倡导干部职工开通微信、微博等,以电子政务的创新应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市外其他工商部门的密切协作,探索建立与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联合整治、信息共享互通、案件线索移送、部门间技术协同标准等问题,建立健全从市工商局到县、区工商局和工商所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指挥、快速调度,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协同配合、顺畅连接”的电子商务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切实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市场监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