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正式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2014-11-15

  11月8日,长丰县政府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暨培训会,长丰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副县长尹旭、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汪胜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领导组成员、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及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尹旭就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当前重点工作,作了讲话强调。他指出,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的迫切要求,是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效率、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中心和窗口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自201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第一个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22号文件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务服务工作被提升到国家层面,成为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他强调,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统一思想和认识,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明确目标和任务,推动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开展;要强化领导和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成功;要高度重视、正视现状、强化落实、规范提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项目清理、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规范中心运行、加强窗口管理与监督等重点工作。

  汪胜利在讲话中,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及取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长丰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成效均走在全市前列,很多工作在全省深有影响。他要求,长丰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上也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出特色,全力推进。

  培训会上,省政务服务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耿天霖对中心及窗口人员进行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业务知识培训。

  根据长丰县政府《转发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14〕85号)精神,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自10月底开始,到明年4份月份结束,将历时半年时间。实现三个目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审批各环节有标准可依,标准齐全,实现全覆盖;从服务内容、过程、设施、标志、环境到质量、管理等,标准化覆盖率达90%以上,标准化贯彻实施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树立审批服务标准化典范,争创全省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包括八个方面标准:建立中心形象标识标准、政务服务项目标准、中心运行模式标准、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窗口日常管理标准、“亲切服务”标准、质量评价标准、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等。四个方面工作任务:建立以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基础、服务提供标体系为核心、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评价与改进标准体系为支撑,覆盖政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分为五个阶段实施步骤:宣传发动阶段、制定标准阶段、全面实施阶段、自我评价阶段、验收确认阶段等,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