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抓住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机遇,加快建设智慧广东,实现我省信息化水平整体跃升,我委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规划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4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13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邮政编码:510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数据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xwbzc@gd.gov.cn。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20-83180738。
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抓住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机遇,加快建设“智慧广东”,实现我省信息化水平整体跃升,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根据《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要求
当前,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信息技术创新层出不穷,以“大数据”为主导的信息化浪潮正席卷全球,成为全球范围内加速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引领社会管理变革的利器。
大数据既是一种海量的数据状态及其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也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系列新理念、新方法、新要素的集中体现。它不仅是信息化的一种手段、一项设施,而是已经成为信息化社会发展演进的重要目标之一,以及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路径。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就是财富,就是资源,就是竞争力。
近年来,我省信息化持续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对信息资源的采集、分析和价值挖掘日益深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初具规模,交换平台覆盖60多个党政部门,共享数据超过20亿条;互联网、电信、电子商务、电力等领域形成了一批规模达数十乃至上百PB(1PB=250字节≈1.13×1015字节)的大型数据平台和分析应用,为企业决策、营销、客户服务发挥了巨大作用,效益显著。但是面对大数据发展新挑战,我省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孤岛”现象导致数据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数据应用规模较小导致数据价值挖掘不足、大数据服务尚处起步阶段导致相关核心技术和商业模式未出现关键性突破。因此,必须加快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大数据标准制定,大规模、集约化、创造性地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大数据系统,以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数据应用,以大数据应用带动大数据发展,以大数据发展促进社会创新。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政府带头、示范引领,营造环境、创新驱动”,创新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大数据示范应用,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努力建成全国领先的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和产业集聚区。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问题导向、需求牵引。从经济发展、百姓民生、社会治理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入手,明确大数据系统建设需求,构建大数据平台,开发大数据应用,增强大数据发展的内生动力,形成常态高效可持续的机制。
2. 统筹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汇聚和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加强社会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出现新的“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
3. 政府带头、示范引领。各级政府部门要率先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与开放,与社会联动形成大数据资源积累机制,实施一批分工科学、合作紧密、共创共享的社会性大数据应用示范。
4. 营造环境、创新驱动。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产学研用协同互动,鼓励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开展应用创新,推动示范试点做大做强,实现商业化、规模化、产业化。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在疾病防治、灾害预防、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成效明显,数据资源日益丰富,实现一批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应用成果惠及全省人民,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全省政务大数据库、经济管理大数据库、社会管理大数据库基本建成,政府数据公开网站开放数据集超过3000个。突破一批大数据关键技术,建成政务、空间地理与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健康等领域单一数据集。
——到2020年,大数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推动全省信息化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迈入世界先进水平。建立数据观念意识强、数据收集能力大、分析挖掘应用广、开放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的大数据格局,大数据应用对改善社会治理、推动产业重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用显著。推动制定一批国家、行业和地方大数据标准,引进和培育50家以上大数据龙头企业,形成2-3个大数据产业基地,以大数据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产值超过1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兴支柱产业。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大数据基础设施。
1. 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着力推进全省宽带网络优化升级,加快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和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入户和三网融合。推进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建设,优化互联网骨干网之间的互联构架,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强化普遍服务,大力推动广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信息网络建设,逐步降低宽带资费水平。改造升级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提高网络安全性和可靠性,接入带宽实现万兆到市、千兆到县、百兆到镇,省级核心网络万兆互联。
2. 建设云计算基础设施。
统筹省内云计算数据中心发展,积极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推动建设一批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远程灾备中心,引导数据中心向大规模、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布局发展。支持广州、深圳超算中心拓展大数据服务,增强高性能计算、海量数据存储、信息管理分析服务能力。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推动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云计算模式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迁移。
3. 建立大数据采集机制。
开辟数据采集渠道,综合行政收集、网络搜取、自愿提供、有偿购买、传感收集等方式建立自动、精准、实时的大数据采集体系。加强对企业信息系统规划与大数据采集需求的融合指导,鼓励制造业企业和商业机构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数据的采集,推动无线射频识别(RFID)、近距离无线通信(NFC)、二维码、环境监测、人体传感设备的普及应用。推进全省电子公文交换、电子文件归档和数字档案管理,加快建设与完善全省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信用信息网、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网、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社会保障卡应用等系统,分类记录相关数据。
(二)开发大数据资源。
1.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与开放。
实施政务信息资源整合计划,推进公共基础信息共建共享,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横向整合和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资源库。统一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整理编目,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标准化的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服务系统,实现数据的准确定位、实时交换、深度共享、集中可用。实施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数据上移工程,综合物理集中、逻辑集中两种方式,建立政务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共享体制机制,为地方行政机关开展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明确数据开放格式,鼓励公众开发数据访问工具,尽快开通网上数据开放试点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2. 推进企业数据资源的收集与分析。
建立全省企业数据采集网络,综合政府、社会、互联网等不同渠道数据,建设全省经济管理大数据库,绘制经济地图,发布产业数据。针对产业集聚度、行业发展状态、生产要素区域分布和流动、中小微企业竞争力等专题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等提供经济运行分析、趋势预测等服务。推动发展对国内、国际企业数据的采集功能网络,加强与国家有关机构的数据互换、信息互通。
3. 建立社会联动的大数据资源积累机制。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之间大数据互助共享协作体制机制,创造条件、鼓励推动社会机构和公众对政府公共数据与社会商务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构造完整的数据链,挖掘新的价值,形成政府公共数据与社会商务数据之间的互动。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用征信等基础数据库,规划最小数据集,制定元数据标准。分块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建设社会管理大数据库和行业性数据资源中心,推动社会海量数据资源的收集,实现对有意义有价值社会数据的集中式、适度结构化存储和深度开发。鼓励各级政府和部门向社会采购数据和分析挖掘服务,鼓励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等企业开发面向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数据服务。引导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和其他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发公益性数据资源。鼓励拥有数据的部门、单位发展数据资产的平台化运营,鼓励企业通过商业行为创新数据共享机制,探索既确保多方数据所有权利又实现数据整合应用的商业模式。建立完善数据估值体系和交易规则,发展和规范数据要素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数据交易平台,推动数据流通交换体系建立。
(三)推进大数据应用创新。
1. 推进大数据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创新。
大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相结合,利用大数据支持申请材料的历史共享,支持主题分析及对公民和企业的分类推送资源,推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面向公众构建整合、经济、高效、服务质量优、用户体验好的网络政务和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创新作用,推进社会信用、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运行安全监测、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安防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对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创新作用,加快商务综合数据平台建设,提高商务领域运行监测、综合研判、公共服务、决策支持的能力。各类政务应用系统建设中,应基于大数据构建系统功能,建立规范的大数据生成和采集机制。
2. 推动大数据在生产领域的应用创新。
引导企业分析、挖掘公众数据需求,加快大数据创新应用,提高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管理水平,推动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跨越,推动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鼓励跨领域、跨平台应用,鼓励在传统行业渠道平台基础上,创新运用大数据工具,开发和推广轻型信息化应用系统,在大数据系统支撑下实现产业重构和流程再造。推动大数据在制造业的应用创新,提高自动化与大数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加强生产过程智能化,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电力发、输、变、配、用、调各环节的大数据管控能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推进大数据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创新,为农作物种植的精细管理、畜禽健康养殖、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疫病防控、灾害保险、农资配送、产品销售等提供可靠的数据服务,发展智慧农业。
3. 推动大数据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创新。
鼓励大数据支持下的商业服务模式创新,推动金融、电信、物流、零售、外贸等企业信息化和大数据改造,鼓励其向用户平台类企业转变。推动大数据在物流业的应用创新,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智能仓储配送系统。推动大数据在金融领域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的应用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消费需求大数据分析,推动个性化、多样化的以销定产模式发展,鼓励建设整合上下游数据的内贸、外贸交易服务型大数据平台。
4. 推进大数据在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创新。
推动大数据在全民健康领域的应用创新,建立全民健康大数据统一框架,科学布局社区医院和护理中心,发展预防保健和预测医疗,推进生物基因、慢性病管理和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在就业和劳动用工、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创新,整合数据资源,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社会保障预警机制,综合分析社会群体生产生活发展变化趋势。推动大数据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建设养老服务综合平台,采集老年人口状况数据,综合分析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大数据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创新,建设数字驱动的绿色城市,发展污染源全景展示技术,发展环境预测分析能力。推动大数据在企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创新,基于物联网、数据自动采集和远程监控等技术,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的数据分析平台,为企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政府监管提供必要支持。推动大数据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交通流量管理、自适应交通控制等应用。推动大数据在教育、文化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大型开放式在线教育平台和虚拟操作实验室,发展基于实时评估的个性化教育,发展公共文化共享平台,推动教育文化领域内容、方法和手段的变革。
(四)发展大数据技术产业。
1. 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
围绕数据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管理、统计、分析、挖掘、展现、应用等数据全流程,全面发展大数据有关硬件、软件、终端、内容、服务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大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和区域结构,建立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促进大数据产业向规模化、创新化和高端化发展。重点支持与省内有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数据中心基地等共建大数据产业基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大数据产品和装备制造业、大数据软件和服务业。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积极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
2. 推进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
加快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鼓励打破行业壁垒,探索上下游协作共赢的新型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云服务企业参与政府和行业数据资源整合,开发面向市民出行、公交线路优化、视频监控、能源消耗监测等的云服务解决方案。支持物联网企业运用大数据,深化在智能电网、楼宇能耗监控、水质监测、交通电子车牌、远程医疗与健康监护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社交平台、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类企业基于海量用户行为数据资源,发展平台与数据集成、线上与线下互动的商业服务。
3. 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社会、企业的协调合作,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融合,建立大数据产业创新联盟,完善产业推进机制,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大数据创新体系。抢抓国家推动大数据发展的政策契机,完善省部院企合作机制,建立一批技术攻关平台、共性基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平台、标准检测平台和公共技术支持平台,鼓励省内大型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创建大数据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突破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等关键技术,加强信息组织和数据仓库研究,形成自主可控的大数据技术架构。加强高端芯片、传感器和传感网组网关键设备的研发,提高数据感知、传输和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数据智能分析、挖掘和虚拟化技术研究,围绕商业智能,开发多用途的智能处理软件和跨平台的浏览器。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立知识产权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
4. 发展大数据新业态。
以大数据应用为主攻方向,以应用促进产业化发展,以产业化发展推进应用,促进产业整合、变革和创新,形成具有现代市场竞争力、增长质量高、知识密集、人才密集的新兴产业业态,创造新的就业领域。高度重视数字家庭、智能家居、车联网等领域新的智能终端的发展,加快发展医疗、健身、安全类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载电子系统和大数据服务平台,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加快推进我省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智慧城市创建工作,辐射带动区域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完善,促进我省大数据技术和应用产业快速发展。加强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大数据应用,培育发展数据运营业,做大做强以大数据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信息服务业。
四、重点工程
(一)政务大数据工程。
系统设计、全面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电子政务万兆骨干网络平台、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电子政务云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库、政务大数据库等重大信息化项目,合理规划、减少数据冗余,整合资源、提高存储资源的利用效率。建立集约化的政务大数据库和电子政务平台,为居民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市场价格监管、金融监管、能源安全监管、信用体系监管、生态环境监管、应急维稳、执法监督、民主法治及执政能力等领域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大数据支撑,向政务部门和城乡社区提供平台化的网上办事、历史查询、统计调查、分析决策、信息比对、数据可视化服务,依法向公众提供数据开放服务。
(二)企业情况综合大数据工程。
按企业规模大小、区域分布、行业分布、所有制分布情况等维度进行分类,结合是否进入园区或产业集聚区等情况,编制全省企业情况综合调查指标体系,创新综合性数据采集形式,建设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库。建设数据分析平台,建立多类型的数据分析模型,对企业综合信息进行加工、统计、分析和应用,提供全省企业的数量、经济类型、地区分布、行业分布、规模构成、用工、产值、投资等综合信息。定期发布《广东省企业情况综合白皮书》,反映我省企业注册、投资、经营、效益、分类等总体情况,动态分析行业、产业等发展情况,提出扶持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三)数据流通市场培育工程。
以政府开放数据促进社会对数据的消费,以政府采购数据拉动社会数据的生产,构建社会化的数据生产、加工、销售、消费体系。以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数据基金等形式汇聚全社会资金、数据、知识、人才资源,针对数据银行等关键环节开展创新试点。制定完善有关标准规范、服务规则、技术协议,建立市场化的现代运行机制,发展培育数据流通市场。
(四)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集成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构建集约化的城市综合信息平台,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市治理信息化。运用感知、传输、智能计算和处理技术,增强城市空间要素的可感知度,整合各部门人、车、路、环境、城建、监控、公共事业数据,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运行管理、公共服务、防范应急的信息化水平。构建集约化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基础信息数据集中采集、多方利用,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全区域通办。
(五)空间地理大数据产业化示范工程。
推进国家北斗卫星综合示范工程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组建高分数据与应用服务中心。统筹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各类基础与专题地理信息,建设智慧广东自主时空信息服务云平台,按需提供精准、实时、丰富的时空信息服务,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经济统计、人口计生、公安指挥、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地籍管理、房地产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电信电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防灾减灾、现代农业、海洋开发以及位置服务等智慧专题应用提供开放性的支撑。充分发挥广东电子装备制造和软件产业集聚优势,加强空间地理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技术研究,发展空间地理增值应用及相关设备制造产业。
(六)大数据创业示范工程。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创投机构等共同参与,建立大数据创业园和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器,健全商务、资金、信息、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公共服务,打造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扶持创新开发团队、中小微型科技公司的发展。培育大数据咨询、策划机构,加强对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的研究和推动。开展大学生大数据创业大赛,设立面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交叉领域的创业支持项目,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大数据创业实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省大数据战略,决定大数据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难题。省大数据管理局具体负责数据收集、管理、应用、开放管理工作,从资源管理、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大数据战略。加强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绩效评估、运行维护机制,健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立电子政务互联互通和数据开放效果评价考核体系,保证数据充分共享和完整准确。条件成熟的地市可依托现有资源明确大数据管理职能机构,推动设立首席信息官和首席数据官岗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
加快制定完善财政投入、采购、投资、创新、重大项目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支撑体系,推动形成大数据产业链。加大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等专项扶持资金对大数据发展的投入,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大数据应用的法规制度体系,明确各级的责任、义务与使用权限,合理界定数据的使用方式与范围,规范公共数据的采集、共享和应用,保障公共数据的公平、权威和可信,保护数据产权、安全和隐私。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化投入,重视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普及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避免出现新的数字鸿沟。
(三)强化标准化工作。
加强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健全完善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充分结合政府各部门现有数据资源和指标体系建设情况,统一政务数据编码、格式标准、交换接口规范等,研制一批基础共性、重点应用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标准,对开放的方式、开放的内容、开放的对象进行规范。制定数据商业化服务规则,明确公益性与商业性信息服务界限。积极参与大数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加强粤港澳合作。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完善标准服务、评测、监督体系,以应用效果推动大数据标准工作。
(四)建立人才体系。
充分发挥广东省实施大数据战略专家委员会作用,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信息化企业设立大数据研究机构,开展大数据理论和科学研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实施人才国际化战略,推动国际合作,分层次、有计划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带动大数据系统发展的科学家和创新领军人才。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设置大数据学科,培育大数据高端复合型人才和高端技术人才。鼓励高校、职校、社会教育机构、企业联合共建大数据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培养专业技能人才。鼓励在校学生参加大数据开放源代码社区,参加嵌入式操作系统和数据应用开发实习。
(五)确保信息安全。
坚持以发展促进安全、以安全保障发展,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构建基于电子签名的网络信任体系,加快建设电子签名互认平台。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开展信息安全分级研究,加强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加强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增强技术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等的安全保障能力。鼓励我省大数据企业积极开发和提供具有核心自主技术的产品(服务),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采用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品(服务)。
(六)做好宣传培训。
开展系列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认识,增强全社会收集数据、分析挖掘数据的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实施大数据战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组织专家学者开展面向政府、行业、企业的大数据专题讲座和培训,将大数据知识作为领导干部新知识新技能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对典型应用的宣传,定期发布广东大数据发展白皮书。
名词解释:
——大数据:指在社会生产生活及管理服务过程中,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采集、传输、汇总而形成的,超出传统数据系统处理能力的数据,具有数据量大、数据类型多、处理速度快的特点。通过整合共享、交叉复用、提取分析这些数据,可以获得新知识,创造新价值。
——智慧广东:指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和深入应用,通过对海量信息的自动采集、识别和存储,宽带化、移动化的信息传输,智能化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实现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务,是面向未来构建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的新模式。
——云计算: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以服务方式动态、弹性提供计算能力、存储空间、软件服务等信息技术资源,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获取上述资源的新型计算模式和服务模式。
——物联网:是一种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新型网络。
——工业互联网:是指通过机器间的连接以及人机连接,结合大数据分析,实现工业系统与高级计算、分析、感应技术以及互联网的连接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