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管信息化检察业务告别手工时代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14-12-20

 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打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输入“受贿”一词,4197条结果一目了然。

  今年10月1日起,《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生效,案件信息公开网陆续在全国3000多个检察院开通运行。在这里,检察机关案件程序信息、辩护预约申请、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等事项被“一网打尽”。

  针对有的检察人员怕泄密不想公开、怕担责任不愿公开、怕亮丑不敢公开的做法,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信息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细化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明确各部门责任,审计检察机关实行“定点包院制”,每人负责2至3个市分院,对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并逐步将“要我公开”变为“我要公开”。

  “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已经从一般性要求变成刚性制度约束,从部分地方的探索变成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案件信息公开仅仅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信息化的一个方面。案件管理信息化能够有效保证严格执法,避免办案随意性,特别是在防止违反诉讼程序办案、案件超期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记者了解到,新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规范执法要求更高,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原来的执法办案方式已经不能满足需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信息化为执法办案注入新的活力。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出现,成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方式的一次革命。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办理案件100多万件,通过应用电子签章和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检察业务告别“手工时代”。

  在江苏检察机关,不在系统里运行的案件不统计数据、不纳入考评,杜绝了双轨制、两张皮现象。此外,通过建立严格监督检查机制,一年来共发现和纠正网上业务办理不规范之处达19600多个。

  基于二维码技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研发出涉案财物专用软件,将“一物一卡”升级为“一物一码”,确保涉案财物来源去向清楚、处理及时,支持网上监控、网上评查、网上考评,涉案财物管理监督显著提升。

  在充分利用案件管理信息化方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把沉睡在统计报表中的“死数据”,通过研究分析,以图表、动画、文字、具体案例等形式再现,服务于科学决策和改进业务工作。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制定了案件评查具体细则,研发了在评查员、案管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流转审批流程;软件自动筛选出自侦撤案、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15类重点案件,提示评查员及时开展重点调查。

  “规范是公正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办案,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增强工作透明度,增强检察人员的程序意识、过程控制意识,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案件质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