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审判管理创新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4-12-20

原标题: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审判管理创新——访河南开封中级法院院长谷昌豪

记者 唐亚南  记者:请问开封中院信息化与审判管理相结合机制探索的动因是什么?

  谷昌豪:法院的审判管理直接关系到审判价值——公正和效率的实现。反思我国传统的审判程序和审判机制,不难看出审判程序和机制上的弊端,要保证审判权的公正和效率,必须建构建信息化审判管理模式,实现审判流程的信息化管理,解决传统管理方式管不了、管不到、管不好的问题。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相结合,对于防止审判权的滥用,保证审判权的公正行使,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记者:信息化与审判管理相结合机制探索过程中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谷昌豪:信息化建设使审判管理更加符合自身规律。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面考虑四个方面:第一个是保证审判权的公正行使。设计具体流程时应将公正原则作为其指导原则,以保证在审判管理流程运行下审判权得以公正行使。第二个是设置合理的审判管理流程。审判流程中的一切节点设置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从立案开始到审理阶段再到结案阶段。第三个是控制审判管理流程的节点。专注于对审判权运行过程的程序监督,而不是审判权的实体监督,并且把握平衡。最后一个是确保衔接程序的优化。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审判管理流程的各工作阶段,以及不同工作阶段间的衔接问题。

  记者:信息化与审判管理相结合机制探索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阻力?

  谷昌豪:我国法院的信息化管理晚于欧美发达国家数十年。现在一些法院和法官思想比较落后,加之自身的计算机操作技术有限,排斥对审判管理进行信息化转变。信息技术还不够发达,一些应用于审判管理的软件还不够完善,包括流程设置存在瑕疵,系统更新速度过快,不够稳定等。

  记者:能说说你们在信息化与审判管理相结合机制方面的下一步打算吗?

  谷昌豪:第一,庭审活动科技化。充分优化和整合信息网络资源,依托数字化监控体系和现成的网络基础,加强科技审判法庭建设,进一步拓展科技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使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形成一个畅通的信息环流,构成法院各类资源齐全、充分共享的应用平台。第二,机关办公无纸化。推行“网上办公”,充分利用网络空间,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各种材料的起草、签发、印制和政务信息以及下发通知、安排任务全部在网上进行,全面实现办公无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