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5-01-05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府发〔2014〕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营造更加开放透明、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是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权力,建设阳光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风清气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务公开作出战略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73号)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公开项目,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加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公开,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扎实推进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水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加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指标、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民生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责任单位以及项目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

(二)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其变更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重大变更情况、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调整、重要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及其他事关全局的行政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凡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或公布采纳情况。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进一步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完善行政职权目录,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行使主体、依据、行使条件、期限,及时公布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措施。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时调整目录信息,并统一在市、县电子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未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强化电子监察平台功能,对权力运行实施网上实时全程监察监控,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

(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重点公开税费收缴、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制度。各县区政府尤其要针对部分边远山区信息网络不够畅通、人口居住分散、群众科技文化素质整体偏低的实际,通过在村委会、村民聚居点、重要路口设立公开栏、公开墙等传统载体,以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做好基层政务公开。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六)规范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加大内部事务公开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

(七)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通过本级政府网站、相关部门网站、在线调查、网上听证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政策出台后,要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解读,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和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八)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适应形势需要,办好政务微博、微信,切实加强新媒体应用。加快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发挥好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阳光政务热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开渠道及各类传统媒体作用。

三、不断强化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研究部署。设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专门部门具体抓,认真统筹、指导、检查和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必要的经费、人员以及设施设备等,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利条件。

(二)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深化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按要求建立新闻发布、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完善社会评价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社会评价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第三方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评议。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推行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创建标准和评选程序,每年评选2—3个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严格监督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市、县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