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追踪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4年5月1日,上海市颁布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今天,市民们发现,政府公开的信息与他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是一日不可或缺———

    ■建设电子政务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

    ■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也就是服务于百姓的过程。

    信息公开就是服务

    2005年9月12日清晨,台风“卡努”肆虐上海。吕女士正为儿子要不要上学而烦恼,学校也没通知因台风来袭而放假。突然吕女士手机一响,显示收到一条短信。吕女士打开一看:“上海市政府紧急通知:由于台风原因,全市所有中小学放假一天,各单位切实做好防台风措施。”

    吕女士心中一喜,连忙向几个朋友以及儿子所在学校打电话询问,他们都说收到了同样的短信,吕女士放心了。其实,上海中小学生因为台风放假,这是第一次,上海以短信形式通知放假更是第一次,难怪吕女士将信将疑。

    上海市水务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上海市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水务局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强化了市民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了汛期雨情、风情、水情信息的公开程度,仅在“麦莎”、“卡努”台风袭击前后,水务局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媒体,以及7000多块分布于上海各个地区的电子屏幕,向社会滚动式、不间断提供各种信息预报、防灾警报和采取相关措施的紧急通知。

    如果说,政府信息公开让现代通信手段在台风肆虐之际,为广大市民织就了一张“保护网”,那么,在平时的生活中,政府信息公开则如同春风化雨,渗入了普通市民的生活之中。

    记者在上海市工商局遇到了前来领取营业执照的港务集团的张欣。他告诉记者,集团由内资转外资,需要换营业执照,他就到工商局的网站上查询所需要的申报材料,还到工商局网站“网上咨询”栏目进行了咨询,头天他把所需材料备齐并提交送审,没想到第二天就领取了执照。

    上海市工商局的周曙光告诉记者,自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以来,企业用户可以在互联网上不见面的情况下,提交申请营业执照的材料,然后将有关文字材料提供给工商局,能够实现营业执照“一次办检”,以后,随着电子签名法律有效性的实现,还可以由“一次办检”变成“一网办检”。

    在上海市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记者遇到了青浦区党史办的退休干部杨秋刚老人,他是来这里查医疗保障政策的。老人说,以前需要问许多人才能弄清的问题,在这里几分钟就可以解决了,真不知道政府是怎么把这些东西都弄到网上去的。

    老人的问题也是记者的问题。上海市自实施信息公开以来,往往是以电脑屏幕一个“窗口”面对万千百姓,那么,这个“窗口”背后强大的信息支撑,是如何形成的呢?

    信息公开要靠机制

    目前,全市已有26个委办局和11个区县启用了新版的政府公文稿纸。稿纸以表格的形式,要求撰稿人填写“签发人”、“核稿人”、“撰稿人”、“主动公开”、“免于公开”等级等栏目。这样就能保证文件在形成之际,就能够依照公开程度对文件进行归类,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上海市信息委张处长告诉记者,这种新型稿纸,看似简单的“纸上变革”,使得更多政府信息能在撰写完毕之后的第一时间,同百姓见面,而且这实际上显示的是,上海在从机制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能够顺利进行。

    记者了解到,2004年5月1日,上海正式施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来,相对于过去对政府信息“保密为原则,公开为例外”的做法,现在明确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6方面的内容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与市民的学习、生活、工作,与企业的投资、发展等相关的各类服务信息,都要主动公开或依申请提供。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主任沈希明认为,让人民了解和参与政府的各项活动,使其充分享受知情权,既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也是各级政府应尽的义务。

    如今在上海,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已覆盖到政府各个部门,特别是规划、民政、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卫生、财政、建设、外经贸、市政、教育、水务、房地资源、质量技监等部门,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会需求,率先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政府决策、政府权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比如,上海市教委实施“阳光工程”,在网上公布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等相关信息,既方便了公众又遏制了教育腐败。上海市教委秘书长吴根发说:“往年,上门咨询的市民多达5万人,为询问一条信息常常要排很长的队;今年上门咨询的市民锐减到1万人左右,显示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的正面效应。” 

    再如,上海市人事局将所有面向各类人才、面向社会的公共行政管理和服务项目搬上网络,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

    据统计,截至2005年8月底,上海市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万条,收到信息申请1.7万件,71%以上全部或部分公开。其中,教育、房地产等15个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达到2.3万条,收到信息申请约8000件,都能按时答复。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关注,知晓率超过95%。公众对知情权的要求日益高涨,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达1672万人次,政府网站的页面访问量达9800万人次。

    目前,上海市政府各部门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处理机构,公开了联系和监督电话,并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市民信箱、上海市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服务中心等渠道发布信息。

    信息公开要靠创新

    今年以来青浦区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免公开政府信息会审制度”、“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指引”、“免公开政府信息类目报备制度”、“政府信息和现行文件报送制度”等一系列保障措施,较为系统地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生成、梳理、发布、受理、报送、统计等全程操作规范和长效管理机制。

    在青浦区采访时,青浦区区长蒋耀对记者说出了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之际遇到的烦恼,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化程度总体偏低,部分单位在对纳入公开与不公开文件范围的界定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有些单位信息更新维护不够及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手段有限等等也是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主要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其实是在要求政府在信息公开上也必须进行不断的创新。蒋耀告诉记者,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2005年以来,青浦区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免公开政府信息会审制度”、“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指引”、“免公开政府信息类目报备制度”、“政府信息和现行文件报送制度”等一系列保障措施,较为系统地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全程操作规范和长效管理机制。

    以“免公开政府信息会审制度”为例,这项制度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严格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促进政府机关准确界定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

    在具体操作上,会审工作由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青浦区信息委、法制办、保密局、档案局相关人员组成。会审对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上报的“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和“已答复的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以集体审议的形式逐条审核,根据会审协商一致意见,提出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议,建议以“建议书”的形式发送各相关单位并要求按期反馈和上网公布。

    “会审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免公开政府信息界定的准确率和严格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自觉性,“会审制度”实施5个月来,青浦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0条,占全年主动公开量的79%。

    制度上创新,保证了政府信息能够向社会公开。但是,还必须保证信息公开手段上的创新,这样才能够让老百姓真正及时地获取政府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地处市中心的闸北区,考虑到由于上海火车站位于区域内,区域内流动人口比较多,人们不可能全部依靠上网的方式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情况。于是以政府实施项目的形式,在人群栖息地和主要道口设置了一批“闸北区政府信息和公共交通信息查询屏”,方便那些无电脑的市民、来沪人员和国内外游客查询政府信息,从而有效地达到了向全区、全天候、全社会、全人群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的目的。

    这种信息屏是全上海市第一个建立全区域性的、综合型的、公益性的、贴近市民生活的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市民可以通过触摸信息屏的方式方便地查询到自己所需的包括政府信息实质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引、信息公开细则、受理窗口地址、联系电话和责任人等内容。从而不仅面对市民,也面对游客,不仅在家里,也可以在室外,甚至可以在马路边及时获得政府最新信息动态,名副其实地做到“便民利民”。

    闸北区首批近50台政府信息和公共交通信息查询屏在区内开通以来,平均每天约有500人次以上通过信息屏查询信息。目前,闸北区已经开始建设第二批信息屏,到2006年底,将有300台信息屏投入使用。闸北区信息委主任徐友法告诉记者,按照“以人为本”,通过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就能够让老百姓真正了解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老百姓的问题;而让老百姓了解政策,为老百姓切身利益服务,这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目的之一。

    上海市信息委秘书长周卫东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增强政府管理透明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需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排,在政府和社会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加速政府信息的流动和开发利用,将可以大大减少信息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