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试点改革显成效
来源:惠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5-01-23

 

近年来,伴随着博罗经济的转型升级,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也在不断加大,现有的税收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如何落实信息管税,大力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税源管理模式,优化征管资源,对税务部门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面对新形势,博罗县地税局审时度势,深入分析和把握经济税收形势,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科学拓展税收征管运行模式,以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为主线,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各项工作开展得扎实而富有成效。

背景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率

专业化税源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比、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规范管理流程,防范税收风险,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实现对税源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以往的税源管理模式,主要是“包户到人、各事统管”,几乎一切事项均由管理员一人负担,不仅事情繁多,同时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具体体现在人力资源利用不合理,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纳税辅导和服务不到位,以及风险防范亟需加强等等方面。

为此,市局党组结合近几年我市在税收征管改革方面的尝试和经验,决定在博罗县地税局的罗阳分局试点推行进一步深化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改革工作。

举措

重组优化征管业务流程

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以20%的人力管理80%的税源,对重点税源采取以管户为主、管事为辅,对一般税源采取管事为主、管户为辅,并逐步向管事转变的模式,是适应经济税源复杂变化、提高税源控管能力的有效途径。

博罗县地税局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的主要内容,简单而言,就是“坚持1个核心,划分2个系列,依靠5个平台,优化6个环节,设置23个岗位”:坚持1个核心,指的是坚持以人力资源优化配比、加强信息资源信用水平为核心;划分2个系列,指的是将分局岗位划分为服务和执法两大系列;依靠5个平台,指的是依靠大集中平台、税源管理平台、电子办税服务厅平台、电子档案系统平台和外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6个环节,指的是优化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纳税评估、税源控管、稽查处理、成果运用6个环节;设置23个岗位,指的是设置服务、执法系列的23个岗位。

改变以往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状况,在管事的原则下实现专人专岗,在此基础上,将原属于税源管理组的户籍管理岗、纳税辅导岗、档案管理岗剥离出来,增加纳税引导岗,统一归并入新成立的户籍与辅导管理组,并前置办税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税。

此外,博罗县地税局将分局的税源管理岗位分为服务和执法两大系列,并以此设立23个岗位。服务系列的特点是“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可以在前台办理几乎一切日常业务,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税收服务和办税渠道。以罗阳分局为例,分局原有两个办税服务大厅,共28人在前台从事税费征收及登记工作。这次改革后,精简了4人,新设立户籍与辅导管理组并前置大厅,配置五个人专门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纳税引导和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纳税人在大厅就可以办理几乎所有涉税事项。

执法系列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管理员从日常的案头管理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通过高效率的下户调查、企业信息采集和日常执法管理工作,实现对税源的精耕细作;二是强化税源评估力量,强化监督和制约,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成效

以专业化实现精细化

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最重要的就是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强化征纳双方法律平等的理念:放下该放的,建立健全纳税人全面自主申报制度,由纳税人对自己的纳税申报行为和自我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通过明确纳税申报的范围、内容,全面压缩涉税审批事项,使大部分涉税事项均可在前台办结,无需管理员审批。并做好该做的,将管理员从日趋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有限的时间精力投入到以往该做而未做到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如催报催缴、下户调查等,对税源深耕细作,推动征管质效的全面提升。

整合盘活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以专业化实现精细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岗责体系,根据税源管理流程设置岗位,体现分工精细化、专业化,把管理员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投入到对税源的精耕细作中来。
改革前,管理员一人身兼税源管理岗、户籍管理岗、纳税辅导岗、档案管理岗和催报催缴岗,工作职责就有27项,但在征管档案的搜集和归档、催报催缴文书的制作和发放这两项工作上,就花费了85%的精力,只剩下10%的时间用于下户调查、企业数据采集分析等税源管理的关键环节。改革后,新成立的户籍与辅导管理组前置大厅,专门受理纳税人办理日常涉税事务及档案管理工作;催报催缴岗专职负责催报催缴及其他相关工作;纳税评估负责税源管理的事后堵漏把关;税收管理员只需做好税源管理的日常工作了。其工作职责只剩下12项,琐碎的案头工作压缩到35%,而用在下户调查和企业数据采集分析的时间上升到60%,真正抓住了税源管理的核心工作。

去年税费收入突破40亿元

2014年,博罗县地税局组织税费收入400234万元,同比增收44885万元,增长12.6%,其中:组织税收收入248618万元,同比增收22153万元,增长9.8%。组织规费收入151614万元,同比增收22730万元,增长17.6%。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税费收入历史性地突破40亿元大关,比2011年翻了将近一番。过去一年,博罗县地税局不断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夯实税费管理基础,“挖潜、堵漏、清欠、保增长”,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全县税源情况,掌握税收工作主动权。先后在年初、年中和年底分三次开展全系统性的税费调查摸底工作,并引入第三方涉税信息数据,突出对区域、级次、税种等税源情况的分析,从全局高度统筹规划组织收入工作,努力保持税费收入协调、平稳增长。

与此同时,规范税收征管基础,大力挖潜堵漏。县局从全县抽调了10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对全县8个分局所管辖的业户逐一进行地毯式排查,逐一完善企业档案的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企业的欠税信息,建立全县地方税收欠税动态管理台账。并成立促收工作组,协助分局促收。主要抽调县局机关、分局及稽查局业务骨干,协助分局解决征管上的一系列难题。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在房管、国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大力开展税收清欠追缴工作,2014年共追缴在博罗持有土地外地企业土地使用税一千多万元。深入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对税源实施科学分类,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比、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规范管理流程,防范税收风险,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从而实现对税源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多措并举确保金税三期上线

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为我国税收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和不断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013年,金税三期工程在重庆、山东、山西等国税局、地税局系统单轨上线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优化系统”)在我省单轨上线。

金税三期维系着整个博罗地税征管信息系统,为确保金税三期能顺利平稳过渡,博罗县地税局在金税三期上线前期就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先后分六批次对大集中数据清理,包括税务登记类、核定类等,确保数据迁移时,各项数据是准确的,同时开展多批次的业务培训工作,从各分局各个岗位抽调骨干人员加班加点学习、操作金税三期系统,为金税三期上线做好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备,保障上线工作有序开展。

据悉,金税三期工程新建系统包括核心征管、个人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系统。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打造更好的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规范、优质、全方位、多渠道的纳税服务。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如实现个性化政策咨询等;并将支持多元申报,建立起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申报、邮寄申报、代理申报、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自助终端申报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系;同时建设网上税务局,不断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大大简化办税手续;而且,今后纳税人将依托税务机关的公众服务平台及前台获得税务资讯和纳税辅导,获得信息的渠道将更为统一,资讯将更为权威和专业。

博罗地税提醒,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上线之初,可能会因为系统的初始运行或纳税人端、税务端等操作问题,出现一些涉税事务办理速度较以往稍有减慢的情况,请广大纳税人予以理解,博罗县地税局已做好各种准备和应急预案,将会积极应对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上线准备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尽力将系统上线对纳税人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电子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的好帮手
电子办税服务厅已在博罗地税全面使用,各纳税人通过开通ca智能终端,便可足不出户完成办税业务。电子办税服务厅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提供给纳税人的公共电子办税服务平台。该平台的应用实现了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达到与实体办税大厅同质化效果,从而提升了办税效率和服务水平。

电子办税服务厅覆盖了纳税人需要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包括日常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发票业务(领购和作废验销申请);涉税文书办理等。可依托数字证书(ca),实现所有涉税业务无纸化在线办理,纳税人无需再到大厅提交纸质资料。并且涉税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实行“先办后审”,明确办结时间,缩短审批时限。内置安全存储,涉税数据全盘加密,保护纳税人权益。详情可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官网http://www.gdltax.gov.cn/

全年落实享受优惠政策企业9144户

博罗地税局以第二批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听意见,出实招,求实效,落实多项举措,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着力解决税费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纳税人真切感受到“便民、惠民、利民”的和谐春风。

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全县各单位共组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11次,参加人次达300多人,共收集纳税人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共22条,主要涉及税费征管、办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县局将收集的问题随着分解到各相关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要求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都要有解决的措施,目前绝大部分的问题都得到了落实和解决。

以县社会服务中心启用为契机,整合办税大厅业务,并推出3项改进审批、简政放权的新举措,提高办事效率。为了方便纳税人,避免纳税人两头跑,县局将罗阳办税大厅的一些业务也迁移到了中心那里,包括车船税、二手房,社保。并推出了多项改进审批程序的新举措:中心税务登记业务窗口可受理全县的税务登记基本业务;车船税征收窗口可受理全县的车船税征收业务并简化审批程序;原来需县局审批的,改为由前台人员受理办结;打印车船税票业务由以前的仅由罗阳分局打印,改为县内其他分局均可打印;社保费业务受理窗口的文书,由原来的罗阳分局领导审批,改为窗口负责人审批……新举措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受纳税(缴费)人的好评。

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省局关于落实税务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在全县地税系统大力推行,特别对9个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规范了他们的行为要求。对纳税人上门办理的各种涉税(费)事项,要求每一个人员都必须落实首问责任制,不属于自己办理范围的业务的也必须受理,要做到指引、跟踪、落实直至事情办结完毕,不能用任何的理由推诿、拒绝。对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所需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纳税人多次跑的现象发生。为有效抓好制度的落实,制定了巡查和监督处罚机制,对没有落实好该项制度而受到纳税人投诉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让惠民政策落实不打折扣。2014年,国家为扶持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些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县地税局及时抓好政策的落实,全年落实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有9144户,共减免税款9696万元。

逾期未缴纳社保费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使本人或家属减少或失去生活来源的时候,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200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实行地税全责征收,由地方税务机关全面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划解财政专户等相关工作,并将征收数据准确、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账。

申报环节和核定环节申报环节是纳费人履行纳费义务的法定手续,是征收机关确定应征费款、开具完费凭证,要求纳费人限期纳费的主要依据,同样也是纳费开始实质履行纳费义务的必经阶段。核定环节是地税机关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数额进行核定,开具征收缴款书。

缴费人报送的社保费申报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无误的,缴费单位个人必须于每月15日前,全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实行属地征收原则。纳费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要计算缴纳利息,利息计算按劳动保障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确定利息所属期限及应补缴利息数额,地税机关只负责征收。滞纳金。纳费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费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纳费人在补缴费款时,征收机关要一并计算、征收滞纳金。保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本版文/图本报记者张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