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用信息化破解“执行难”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5-01-28

 


  让老赖“走投无路”。

  朱慧卿作(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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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福建法院建立网络查控系统,改变过去“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的落后执行方式,让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被动局面成为历史,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乱”“执行懒”“执行难”问题。

  “昨天布控的家伙抓住了!”

  1月12日,记者走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干警们刚刚截获一名长期潜逃的被执行人。大屏幕上,“老赖”垂头丧气的画面通过执行干警随身携带的手机实时传回。

  “晋江法院昨天申请布控,今天就接到短信,显示被执行人在300公里外的延平,入住一家酒店。一大早,我们便指挥延平法院干警前去拘留。”福建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说,以前,没有信息化的查控指挥系统,执行法官找人查物十分困难,即便发现了被执行人,由于身处异地,当法官赶到现场时,常常已是人去楼空。

  一根专线

  带来法院执行的大变革

  再公正的判决,如果得不到兑现,公正也会大打折扣。多年来,法院“执行难”横亘在社会面前,困扰着人们。“欠钱的成了爷,借钱的成了孙子,”老百姓的调侃,透露出无奈,更表达出不满。

  “执行难”究竟难在哪儿?

  2012年,福建高院执行局组织了一次全省范围内的大调研。局长孙亦闽发现,执行方式落后是“执行难”的直接原因。“两个法官一台车四处找”早已不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还没等法官到银行,财产早已经被“老赖”在网上瞬间转移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循环往复、年年如此、长期如此。

  “执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是‘执行难’的深层原因。”孙亦闽说,福建全省执行法官每年人均办案100余件,还有许多未结的积案,哪些有财产可供执行,查了多少家银行,仅凭个人记忆,最后成了一笔糊涂账。加之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成本极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老赖”越来越多。

  “执行难”究竟该如何破解?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多次提出,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努力建设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近年来,最高法先后出台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网络查控司法解释、执行指挥系统指导意见。福建高院抓住这一机遇,在八闽大地掀起了法院执行的根本性变革。

  福建高院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商谈,在法院与人民银行之间接了一根专线,,借助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间的金融城域网实现与各商业银行的点对点对接。法官在自己的电脑前,轻点鼠标,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请求便通过这根专线到达省内36家银行。不到5分钟,被执行人在这些银行中的财产信息便清晰地反馈到法官电脑上。而这根专线每年的维护费用仅3600元。

  “这在几年前,真是不敢想象。”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潘继红说,以前查财产,很多时候是靠运气。现在,所有执行案件,在立案的同时,系统就会自动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普查一遍。

  信用惩戒

  让“老赖”处处受限

  查控查控,能查能控。福建高院的网络查控系统,还能实时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系统上线不到一年间,执行法官就在网上冻结资金42亿多元。

  采用同样的模式,福建高院与工商、国土、住建、公安、边防等都拉了专线,实现了“点对点”网络查控。截至2014年12月,通过该系统查询1200余万次,涉及案件17万余件、被执行人15万多人,查询房产134916处、土地使用权149801宗、汽车68510辆。葛福东感慨道,“现在一年的工作量,放在过去,需要10年才能完成。”

  通过查控,哪些案件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哪些案件属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一目了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福建法院通过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纳入这份“黑名单”的“老赖”,不仅不能坐飞机、坐软卧、住星级宾馆,在贷款、招投标、注册公司等方面也将受到严格的信用惩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慑作用,一些法院把信用惩戒用到“极致”。在石狮市,记者看到,“老赖”名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和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布,在农村,随处可见本村“老赖”名单。目前,福建全省有1.5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过去那种‘我是无赖我怕谁’的不良风气,已经从根本上扭转了。” 石狮市人民法院院长林明容说。

  信息化给法院执行带来的变化是多方面的。比如,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要拍卖变现,过去是由拍卖公司组织,不仅佣金高,而且参与竞拍人数有限,卖不出好价钱,甚至出现低估贱卖、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现象。现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司法拍卖的天地变得宽广起来。

  “我们在淘宝网开设‘店铺’,利用其成熟的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不仅实现了零佣金,而且做到了全程公开透明,提高了债权清偿率。”葛福东说。截至今年1月3日,全省法院共有550件标的通过淘宝网拍卖成交,成交金额12.6亿多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3700多万元。

  1月13日,记者在石狮法院刚好见到几位来领取欠薪的农民工。工头小马告诉记者,工厂倒闭后,老板欠他们600多万工资。法院决定在淘宝网拍卖厂房,以支付工资。300多名工人轮流在网吧里守候了整整24个小时,见证着128次出价,看到厂房最后以超出评估价近600万元成交后,大家欢欣鼓舞,整个网吧都沸腾了。“回家过年的钱都有了。”据介绍,此次拍卖仅节省的佣金就高达140多万元。

  找人查物

  未来全国范围内可实现

  执行信息化,极大提高了效率,但福建法院的法官们并没有闲下来,他们自我加压,开发了一套旧案管理系统,把历年未结的案件进行清理。

  据孙亦闽介绍,过去,由于执行方式落后,很多案件查不到财产,无奈只能终结。从指标上看,这些案件都执结了,但申请执行人却没有拿到财产。“现在,有了网络查控系统,我们把多年来的积案一一导入,主动使其‘复活’,进行‘全面体检’。一些早已不抱希望的当事人拿到案款后,惊喜不已,对法院的努力给予很高的评价。”

  随着福建法院12368执行短信平台的开通,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建立了双向沟通平台。法官的查控结果,被系统编为执行日记,自动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实时咨询案件进展或者举报财产线索,法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处理。

  “如果超过3条信息未回复,系统就会提醒上级领导介入,这样做可以倒逼执行法官履职尽责。”葛福东说,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后,法院执行信访量直线下降。

  信息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法院执行的被动局面,但“强起来”的法院,如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呢?比如,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已经完全实现了“以人查账”“以人查房”。这些公民个人信息该如何保护呢?

  葛福东介绍,所有的查询都有前提—查询对象必须是法院依法受理案件的被执行人,而且执行法官只能查询自己正在办理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在法院没有执行案件,或者案件已经实际执结,他的信息是不可能查询的。法院网络系统与金融机构、工商、国土、住建、公安、边防等的网络系统相互隔离,互不进入。法官的操作都在网上全程留痕,可追溯、可倒查、可监督。


  “这就是信息化带来的便利,福建法院把执行权的运行按照执行案件的流程细化为若干节点,放在网上,放在阳光下。每一个人有多少权力,什么时间应该做什么,做了没做,一清二楚。”福建高院副院长林卫里说,在解决“执行难”的同时,“执行乱”“执行懒”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记者离开福建时,孙亦闽也将到北京,与交通部、农业部商谈,将全国的船舶、渔船的查控纳入这套系统。谈到未来时,他说,目前,最高法执行指挥系统已经开通,两三年内,就将在全国范围实现找人查物,这对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题,构建诚信体系,将发挥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