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政府大数据”壁垒重在信息公开
来源:经济参考报 更新时间:2015-03-02


横亘在大数据版图上的一道道部门壁垒,让大数据企业步履维艰。记者近日在北京、天津、浙江、贵州等地采访发现,政府运用大数据助力政府治理正进入数据积累和分析的初级阶段,但由于动力不足,部门壁垒森严,存在数据打通难、数据开放严重不足等问题。业内人士呼吁加速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为大数据产业进一步纵深发展营造健康环境。(《经济参考报》2月25日)

所谓大数据,或称巨量资料,指的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不用随机分析法(抽样调查)这样的捷径,而采用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大数据具有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等四个特点。

无疑,随着云时代的到来和计算机的普遍应用,我国也进入到了加速建设和应用大数据的时代。但可惜的是,我们的大数据建设和应用还面临着诸多难题。就政府公开信息大数据而言,就面临着部门之间壁垒重重、部门与社会分享信息不畅的诸多难题。

以地方或城市地图为例,一个地方、一个城市的结构、路长、路名,沿路部门、厂商的名称、规模等相关方面的详细信息和数据,应当说地方政府等政务部门掌握的最全面、最清楚、最准确。但可惜的是,这些信息却成了部门和地方的私有财产,或闲置财产,静静的躺在了相关部门的档案柜里睡大觉,成了名副其实的无效死资产。

但事实上,这些本来依靠公共财政养活供养起来的部门和人员,通过工作获得的公共地图和相关信息资料,应该是全民可以随时无偿共享的信息。而且按照我国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说诸如地方政府部门绘制或获取的地方地图等信息是否属于公务信息,也没有说这样的信息是否必须公开。但依照常识,为获取地方地图等信息而开展的部门工作,对行政部门而言,无疑是一种标准的公务活动,进而形成的地方地图等资料,也就是标准的公务信息。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要求,这些信息是理应对社会公开的。

但这些信息为什么迟迟没有公开或充分公开,或者说社会获取的途径或过程非常艰难?一方面,这样的信息对普通大众而言,很多时候并没有直接的用处,呼吁公开的强度不够,有关方面重视和公开的也动力不足;另一方面,认识存在偏差或出于种种顾虑,把诸如地方地图等资料视作地方秘密,或地方资产,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或利益交换,否则不愿轻易对外提供,再一方面,我国总体的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不够充分,政务信息公开还仅限于标准的政务文件等显性的强制性公文等,而关于政府部门获取的地方地图等资料被认为不是政务信息,不予或怠于公开。

但归结起来,根本上只有一条,地方政务信息公开的强度还不够。试想,如果地方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够大,有关方面要求公开的压力够大、要求够明确,甚至有明确的政务信息公开清单,这些政务信息的公开还会如此的疲软和无力?地方政务信息公开够充分全面了,社会等有关方面获取地方地图等信息建立相关大数据库的工作还会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重复浪费吗?

因此,要想破解“政府大数据”壁垒问题,首要关键的一条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利用信息公开的力度和速度,促进政务部门间以及政务部门与社会间信息的进一步畅通,打通政府大数据不透明、获取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