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的网络学习空间推广较为混乱
来源:中国网 更新时间:2015-03-03


 3月3日讯(记者刘昌)目前公立中小学信息化教育已经基本完成了宽带校校通,和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课堂多媒体演示和课件的使用),但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的应用尚处于初期阶段。市场上有形形色色的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教育产品,鱼龙混杂,鉴别难度大。属于“网络学习空间”范畴的产品,在质量上和教学理念上也有很大差别。很多地方所使用的产品无法实现日常的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这些也成为实施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主要障碍。

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指出,解决教育信息化的网络学习空间推广中存在的混乱问题,做到速度、数量和质量兼顾,应扩大参与人人通工程的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规模。制定相关激励措施,促进信息化教育工作者、学科教育工作者及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者等的广泛平等参与。注重和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优秀产品和优秀案例的发现、总结与推广工作。政府可设立专项创新基金,鼓励优秀企业在信息化教育领域进行创新;改变重硬件轻软件的采购方式,适应“软件即服务”的发展潮流。

以下是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关于“有序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应用工作”提案的全部内容:

教育信息化是全球教育发展大趋势,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战略制高点。早在2013年,教育部科技司就提出把“三通工程”作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核心目标和标志工程,即:到2015年,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各级各类学校接入宽带并建成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与学习环境;优质资源班班通——形成丰富的各级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将优质资源送到每一个班级,并实现在教学与学习过程中的普遍使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所有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都拥有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全面互动,真正把技术与教学实践的融合落实到每个教师与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中。2014年3月,教育部发布《2014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提升“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规模。2014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拥有网络教学和学习环境,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

目前公立中小学信息化教育已经基本完成了宽带校校通,和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课堂多媒体演示和课件的使用),但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的应用尚处于初期阶段。在实践中,甚至对什么是网络学习空间,如何评判优秀的网络学习空间,各地还存在着大量的疑问和混乱。在概念还不清晰的情况下,《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年度任务指标(指导性)》却已下达到各地,部分省市 “人人通”指标比例已经定到了50%,有省市甚至把2015年的比例定到了100%。

这种追求数量和速度但忽视质量的做法,造成很多地方所使用的产品无法实现日常的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已经有不少学者对此表示忧虑。清华大学蒋东兴教授表示:“(很多地方)是错误理解了人人通,以为只要搭建一个平台给每个师生开设一个帐号就认为达标了”。华南师范大学焦建利教授指出:“尤其不能将其简单理解为在资源网站开通实名注册的个人空间”。

目前各地在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上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第一,市场上有形形色色的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教育产品,鱼龙混杂,鉴别难度大。这些产品中,有些是概念古老的学习管理系统,有的是简单资源(教学视频,电子书)网站,有的是传统的远程教育,有的是半游戏性质的网站,有些和人人通特征近似但似是而非,老师学校缺乏鉴别能力。

第二,属于“网络学习空间”范畴的产品,在质量上和教学理念上也有很大差别。比如有些仅仅是班级博客、个人网盘、课程表等简单功能。

第三,网络学习空间对很多学校老师而言是一个抽象的学术名词,缺乏培训和优秀案例指导,这也是造成学校老师对产品无从鉴别的一个原因。

上述问题已经成为实施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的主要障碍。为解决教育信息化的网络学习空间推广中存在的混乱问题,做到速度、数量和质量兼顾,特建议:

1.扩大参与人人通工程的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规模。制定相关激励措施,促进信息化教育工作者、学科教育工作者及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者等的广泛平等参与。教育信息化的推进需要教育信息化专家、教育部门(信息化中心,电教馆系统)相关专家、中小学学科教研系统专家、社会教育专家、信息化技术应用企业的专家、海外专家(千人计划专家)等相关领域专家更多力量的共同努力。此外还应调动关心教育的企业、组织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参与。

2.注重和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优秀产品和优秀案例的发现、总结与推广工作。教育部门应该加强推动以学科为单位的信息化教学的交流,征集并发现优秀案例,及时组织邀请专家进行评估和推荐,以优秀案例作为实际导向,引导网络学习空间的高水平发展,促进优秀产品的普及。

3.加强对信息化教育企业科技和应用创新的支持。企业作为技术的拥有者,是创新和实践的主体。创新不仅包括信息技术的研发,也包括教育应用的设计创新。政府可设立专项创新基金,鼓励优秀企业在信息化教育领域进行创新。

4.政府应改变重硬件轻软件的采购方式,适应“软件即服务”的发展潮流。在过去的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中,存在过于注重购买硬件设备,而缺乏对软件系统的投入的问题。软件系统的概念在不断的发展,网络学习空间甚至已经不是传统软件,它是一个基于云技术的软件服务。软件在向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Service)的方向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要适应软件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