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期也是矛盾多发期,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必须严尽职守,公正司法。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人少事多、人少案多”的问题较为突出,而大量增加编制又不可能,亟须向科技要“检力”要效率。
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但是,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还不能适应司法公开、司法规范化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而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化解人少事多矛盾、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建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支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力度。
具体来说,希望各级政府部门与检察院、法院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共同研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破坏深化改革各类犯罪的合力,以强有力的信息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与此同时,要始终坚持“硬件软件相结合”,加强对检察队伍的培训,切实让广大检察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确保遇到司法案件时,都能在公正司法的同时保持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本报记者 王明浩 王云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