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报送工作
来源:教育部网 更新时间:2015-03-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关于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和月度视频调度会制度的通知》(教信推办〔2013〕19号)的有关安排,教育部从2013年8月起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向领导报送、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化工作重要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已经发布了18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2015年2月16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在《2015年1月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很好!谢谢办公室一年来所做的大量艰苦细致、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工作。大家的付出、努力所带来的效果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大家辛苦、智慧使教育现代化上了一个大台阶。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励,取得更大的成绩。”这是部领导对全国教育信息化战线同志们的肯定与褒奖、慰问与鼓励!希望各地教育信息化战线同志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积极创新,推动教育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

从各地报送月报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主要还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报送信息不及时,有时需经多次催报方予提交,甚至存在个别月份不报送的情况;二是报送内容质量不高,部分信息不完整或有纰漏,有时存在重要进展漏报的情况;三是报送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更新不及时,连续多月数据没有变化。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确保教育信息化进展数据的真实准确,提高月报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按时报送月报并切实提高信息质量;二是进行“三通工程”进展统计数据季报,即从2015年第1季度开始,每季度末将报表(附件1-3)连同当月月报一并报送我司;三是督促指导本省(区、市)各市县组织学校完成“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并及时审核提交,待系统运转成熟后,月报统计数据将以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各地无需再另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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