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问答
来源:中国教育报 更新时间:2015-03-22
    1.《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与《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明确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内容、推进步骤,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已初具规模。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满足的还是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需求,它仅仅是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要使信息化充分服务于我国教育管理的全局,还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的应用需求、建设特点,还需要充分调动全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应用积极性。《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就是一份阐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在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格局中权责的指导性文件。两份文件目标不同、内容各异、互为补充。     2.《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的特点是什么?      作为一份“指南”性的文件,《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具备宏观性、指导性和建议性特征。所谓宏观性指的是《指南》从宏观的角度阐明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在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格局中的权责,阐明了下一阶段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将会有怎样的举措和推进步骤,这些阐述并非微观的具体介绍。所谓指导性指的是《指南》通过设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等主体在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格局中的相互关系和建设应用内容,从而能够更好地完成自身的任务。所谓建议性指的是《指南》对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所提的各项任务(尤其是各项系统建设任务)是建议性而非强制性的。《指南》希望各主体能够充分发挥能动性,根据自身特点、实际需求来安排建设内容和推进节奏。       3.为什么《指南》在教育管理信息化总体目标之下还提出了四个具体目标?这四个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教育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更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不断完善的工作。要做好教育管理信息化,使得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支撑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要从建设、应用、服务和保障四方面入手,四管齐下,齐头并进。因此《指南》在总体目标之下还特别提出了针对此四方面的四个具体目标。这四个具体目标,建设目标可以理解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直接目标,保障目标可以称为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基础目标,而应用目标和服务目标是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根本目标。将应用目标和服务目标称为根本目标是因为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包括设施的建设、环境的建设、系统的建设)只是实现根本目标的手段,管理信息化最终是需要通过不断地“应用”来服务我国的教育。《指南》阐述了管理信息化在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等五方面的应用前景,就是为了打开各主体的应用思路,真正将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潜在价值释放出来。此外,由于中国教育的实际,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包括各类教育机构)主要还是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现的。《指南》之所以在应用目标之外还定出了服务目标,就是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基层意识、服务意识,以各类教育机构以及每一位教师、学生的需求为本推进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管理信息化真正融入中国的教育肌体,发挥最大的效益。      4.下一阶段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从各级各类教育来看,下一阶段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基层、学校,尤其是要推进国家、省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地市区县一级的落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力量最薄弱的基础教育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信息化建设。从内容来看,下一阶段的重点是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数据价值的深度挖掘,尤其要从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五方面入手探索应用的前景。从推进方式来看,下一阶段的重点是从规章制度入手来破解制约教育管理信息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以此从深层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此外,后续还将着力解决作为教育管理信息化核心的教育数据的精确性、科学性、即时性和合规性问题。     5.怎样理解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推进原则?     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四条推进原则强调:      (1)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是单纯的信息系统建设,不能仅仅满足各类数据上报的需求。信息系统必须要为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提供支持,要为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各类人员提供各类信息化服务。     (2) 学校管理信息化是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基础。要纠正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中心的倾向。本阶段检验工作成败的关键指标就是学校的管理信息化水平是否有所提升,师生是否满意,家长和社会公众是否满意。      (3) 管理信息化建设必须要有统一的顶层设计,也要根据区域、学校实际体现各自特色,不做一刀切的要求,也不能一盘散沙、无的放矢。      (4)管理信息化建设必须避免新的应用孤岛和数据孤岛,要实现数据的有效共享和业务的高效对接。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工作,需要相关多个主体的积极参与,要充分激活多个主体的活力,引导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6.在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编制本地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     教育部的职责是:统筹规划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制定国家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组织开发教育管理信息化核心系统,建设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指导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通过政策与技术规范引导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在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广泛深入应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按照“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模式,规划建设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核心内容包括建设省级教育数据中心;部署国家核心系统;开发符合本省教育管理现状的通用系统;形成省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全省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及省级信息安全体系;推动本地区管理信息化在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广泛深入应用。      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依托部署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的国家核心系统与省级通用系统开展应用,支持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在本区域内教育决策、业务管理、监管监测、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广泛深入应用;工作的重点放在统筹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本区域学校教学与管理提供公共应用平台,在系统建设、整合、应用、运维及人员队伍等方面全方位服务学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做好国家核心系统和省级通用系统的对接,建设本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和通用系统,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遵循教育部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的相关工作要求与规范(见《指南》附录),并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本省经济、社会与教育发展状况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规划(2015-2020),明确省内相关部门沟通与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管理并指导本地区与学校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推动本省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在制定地方教育管理信息化规划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从建设、应用、服务、保障四方面入手,要特别注重体制机制建设,特别注重对各类教育机构的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特别注重与上级系统的联通,特别注重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应用。       7.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需要哪些技术支撑?教育部会有哪些措施来保障《指南》中各项目标的达成?      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撑手段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与运行维护、信息标准与技术规范、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器资源、存储资源、系统软件资源、网络通讯资源等各类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的形式为教育管理信息化提供服务。基础设施要按照“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模式,重点建设国家和省级教育管理数据中心。      信息标准与技术规范是实现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实现本级教育管理业务系统与上级教育管理业务系统对接的必要前提和保障。国家统筹制订全国教育管理信息化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结构完备、内容合理的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教育管理信息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体系要按照“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模式,重点建设国家系统与省级系统之间,省级与地市区县、与学校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体系,实现基础数据伴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动态更新,保证教育管理数据及时、可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教育部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为抓手,建立与教育管理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为保障《指南》中各项目标的实现,教育部将开发教育部集中部署的信息系统和在省级部署的教育管理信息核心系统;出台核心系统接口标准;组织推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建设全国管理信息化的公共技术与安全支撑平台;制订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和编码体系,建立国家教育编码库,总体推动信息化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学校)的教育决策、业务管理、监管监测、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深入广泛应用。
《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问答二
 
  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战略研究调研与文件起草小组
 
  8.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来自何处?
 
  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学生信息、教师(职工)信息、学校经费资产及办学条件信息等基础数据,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学校)应按照“核心系统国家建、通用系统上级建、特色系统本级建”的要求,做好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的部署与应用工作。在部署和应用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学校)可以建立各自的基础数据库,其数据涵盖范围、内涵类别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设定。各级教育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须伴随各级各类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而动态更新。各级各类教育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应按照相应规定实现对接和流动,以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全国互通共享,避免出现数据孤岛和信息烟囱。
 
  9.什么是数据的“伴随式收集”,为什么要提倡这一数据收集方式?
 
  《指南》对“伴随式收集”作了具体定义,不同于以往人工采集数据,逐级上报获取数据的方式,“伴随式收集”指的是通过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在管理和应用过程中实现数据的即时形成和实时采集的数据收集方式。“报送式收集”的弊端在于数据在报送过程中需经过多道手续,这种方式无法有效规避“数据利益”;其所采集的数据是静态的、孤立的,真实性也难以即时检验,这样的数据无法为科学、精确的决策支持、业务管理、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提供有效支撑。要解决上述问题,就需要确保数据“伴随”应用过程而产生,这样就能有效规避“数据利益”,通过这种方式形成的数据也就有了动态性、即时性,虚假数据无所遁形,数据的真实性也就因此得到了保证。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怎样有效利用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
 
  教育部通过建设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决策支持、业务管理、监测监管、评估评价、公共服务等方面深度应用各类教育基础数据,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项举措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与大数据分析支持。例如,为国家教育财政拨款机制改革的出台与实施提供学生、教师、学校基本状况的准确数据,特别是学生跨省流动数据、农村教师基础数据、农村薄弱学校基本状况数据;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提供学生学业成绩和成长记录等基础信息;为新的改革政策出台提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科学论证与模拟预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托基础数据库,利用各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各项教育管理举措的制定提供相关数据支持,实现对教育管理实施过程和效果的即时监管,对区域教育发展状况的全面监测,对升学考试、招生录取等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
 
  11.各类教育机构(学校)怎样有效利用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
 
  各类教育机构(学校)一方面通过各种管理信息系统直观、有效、全面地利用基础数据,另一方面通过大规模应用和伴随式收集,使学校真正成为各级教育基础数据库的动态数据源。根据《指南》的要求,核心系统和通用系统由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建设,以“云服务”的模式提供各类教育机构(学校)使用,特色系统由教育机构自主开发建设。依托各类管理信息系统,教育机构深度应用各类教育基础数据,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生培养、教师发展、后勤保障等一系列工作展开科学管理、提供精细服务,促进教与学的个性化、均衡化和优质化,进一步提升师生的综合素质。
 
  12.如何使用数据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
 
  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教育决策的科学化主要体现在决策方法的科学化和决策过程的科学化两方面,所谓决策方法的科学化指的是决策依据的数据化、决策工具的模型化、决策反馈的及时化;而所谓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指的是决策程序设置合理、透明开放,决策结果可检验、可追溯,在其中数据无疑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要使数据能够真正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将教育业务流程与数据采集过程合二为一,真正实现数据的“伴随式收集”;二是要进一步下沉数据的采集终端,从学校下沉到班级,使得每一个教学者都成为教育数据的生成者;三是要组建超越“数据利益”的专门队伍,在采集数据的同时开发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工具,加大力度研究数据内涵;四是要开放数据、实现共享,不断提升数据的透明性和决策的公开性;五是要注重数据的沉淀,使得教育决策真正走进“大数据”时代。
 
  (问答一见本报1月22日五版,本版稿件由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秘书长任友群教授组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