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健康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5-04-08

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健康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苏卫办〔2014〕29号

各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我省卫生计生服务和治理能力的提高,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人口健康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抄 送: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司、统计信息中心,省信息办


江苏省人口健康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信息化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人口健康信息化是我省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重要内容。

  当前,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正日益呈现加速融合趋势,其发展水平已成为各国、各地区之间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国务院自去年以来相继出台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宽带中国”战略、物联网、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等若干政策,都对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专项任务和要求。

  为不断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重大决策。现代医疗卫生服务具有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内在要求,信息化能够在我省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作用。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我省卫生计生服务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制定本行动计划。通过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体系达标工程”、“智慧健康工程”、“金人工程”和“信息惠民工程”行动,促进我省卫生计生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为构建我省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提供有效保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放到深化医改大局中谋划和实施,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按照“服务惠民、面向医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重点推进,统一标准、互联共享,业务协同、强化应用”的原则,加快建设,深化应用,使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满足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惠民、面向医改。人口健康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计生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围绕深化医改、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新形势,不断强化信息惠民、信息服务意识。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群众综合满意度。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人口健康信息化既要立足当前,充实基础,解决现实需求,也要着眼长远,考虑发展的可持续。要不断完善与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建设与管理、业务与应用、共享与安全等方面的协调同步。系统建设应当采用适宜、可推广技术,并优先选择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构建安全、可靠、高效、实用的人口健康信息化体系。
  3、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做好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总体规划和设计,处理好集中与分布、条块和区域之间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应用架构和各层级的功能定位。强化对已有信息系统软硬件资源的整合,围绕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选择简洁高效的实施路径。要抓住基础性、核心性环节和短平快、效果好应用,集中力量,重点推进。
  4、统一标准、互联共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统一标准和规范。按照国家和行业已有标准、规范,不断完善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应用体系。加强对标准实施和应用的监管,保证系统建设能够做到上下、左右兼容,满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要求。
  5、业务协同、强化应用。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抓手,加强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卫生与计生业务领域之间的业务协同。落实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要求,推进条块之间、系统内外部之间的业务对接,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力度,提升人口健康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效率。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做大、做强我省人口健康信息服务和消费市场,造福全省广大群众。

  (三)发展目标
  总体上,力争通过3年努力,实现我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合理构建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成以区域为重点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支持。到2017年,江苏人口健康信息化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建设与应用整体水平在全国领先。

  具体目标是:
  1、连接省、市、县、乡、村五级卫生计生网络,依托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居民健康卡为服务介质、居民身份证号为主索引,实现区域内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信息的共享利用。
  2、建立以信息资源纵向整合为特点的分级诊疗服务支撑体系,促进有序就医,规范服务行为;支持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减少医疗差错,提高医疗质量。
  3、建立综合监督、疾病控制、卫生应急,以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信息协同支撑体系,促进跨条线、跨业务的一体化管理,提高决策和服务水平。
  4、打造具有业务融合特征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支持业务管理精细化和服务个性化需求;围绕绩效考核、综合评价等政府监管要求,提高信息化支撑能力。
  5、构建不断完善的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网上办事等便民服务模式,整合相关资源,拓展12320统一服务窗口功能,面向居民提供连续性、多样化的健康相关服务信息,形成信息的双向互动,改善公众对卫生计生服务的切身感受。

  二、行动内容
  
  2015~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将围绕“体系达标工程”、“智慧健康工程”、“金人工程”和“信息惠民工程”推进行动,全面开展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落实各相关领域建设目标和任务。

  (一)体系达标工程

  1、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
  基于公共基础网络及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卫生计生业务专网,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并加以扩充和完善,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全省人口健康信息专网,实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各类医疗机构的全面接入,以支撑人口健康信息化互联互通及协同联动业务的开展。
  基于业务需求进一步完善省级人口健康数据中心建设,支撑面向全省的业务协同及大数据应用。各市、县(市、区)整合资源,建立并完善本级人口健康数据中心建设,保障本级卫生计生业务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2、推进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在完善各级平台建设、逐步标准化基础上,实现省、市、县三级之间的互联,形成业务信息的互通,支撑各相关业务的协同联动。同时,建立必要的数据质量评估与控制机制,对各级平台所建立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电子病历信息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校验分析和标化,以此作为评价平台互联互通成效的主要指标。
  根据国家要求,实现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国家级平台的对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推动省部属医院、部队医院及有条件的民营医院与所属市、县级平台的对接,逐步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库,支撑全行业服务监管要求。

  3、强化信息标准应用
  遵循国家已颁布的信息标准规范,结合江苏实际需要,持续完善江苏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地方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标准规范的执行评价机制,针对重大项目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审查,对信息系统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以强化行业监管。
  按照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分级评价标准和要求,推动我省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开展标准符合性测试、评价。到2017年,力争各级平台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超过70%,达到四级或四级以上的超过40%。

  4、保障信息安全
  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机制,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保障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项目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做好涉及居民健康相关信息的安全、隐私保护。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人口健康数据中心建设,开展信息安全保护等级测评。建立省级容灾备份中心,推进数字认证服务应用,构建可信的身份认证和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保障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二)智慧健康工程

  1、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
  完善各级各类医院信息系统,建立医院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以患者为中心、以中西医电子病历应用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管理服务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医院运营和服务情况的有效监控,做到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到2017年,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建成一批“智慧医疗-数字化示范医院”。
  集中资源建设中西医临床诊疗知识库,以市、县为单位提供统一部署和应用,实现针对医疗行为的事前提醒、事中监管及事后审核,指导临床医生和基层医生开展规范化诊疗服务活动,对重复用药、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有效审查,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费用。
  结合医改相关政策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的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医政、科教、人事等针对医护人员管理的各相关业务信息,形成全员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支撑多点执业、继续教育、奖惩考核、信用记录等业务和服务要求。

  2、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区)三级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中心和应用系统,规范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促进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水平。适应公共卫生管理以条为主、服务以块为主实际需求,逐步改造系统架构和业务模式,厘清层级关系,加强条线间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重点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管理要求。建立基于国家疫情直报网的省级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扩展慢性病管理系统业务范围,完善对儿童计划免疫与疫苗统一管理的支撑,统筹病媒生物监测、环境对人群危害因素监测、死亡登记管理、实验室管理、疾控资源管理等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应用,提升疾病监测和防控水平。
  完善妇幼保健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需求。开展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健康管理、服务信息的动态采集、主动提醒和综合分析,联动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业务,实现母子同步建档,提供全程综合服务。建立全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实现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等信息的准确统计、及时上报和科学分析。
  完善卫生监督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优化许可、监督、处罚、投诉举报、统计分析等功能,形成跨部门的协同审批和处理机制,面向管理相对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管理相对人征信体系,加大对重点相对人的监督,促进行业自律;依托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开展医疗执业行为监管系统建设;结合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提供服务于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网格化责任管理的信息化配套服务手段,促进执法重心下移。
  加强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全省血液库存、采集和供应情况的实时监控,建立对临床用血状况和输血不良反应信息的监测、分析、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
  实现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与医院诊疗信息系统等之间的对接,形成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的主动监测、关口前移,提高卫生应急处置与防范能力。整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系统与120急救调度系统资源,提高在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资源响应和调度能力。

  3、提升药品管理信息化水平
  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建设,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码重点领域应用试点,实现对药品招标、采购、配送、入库及使用的全流程业务监管,重点强化针对疫苗以及毒、麻、精神类药品的监管。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药品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的信息追溯,及时有效处置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4、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统筹地区新农合信息系统功能,重点做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业务协同,强化对参合对象医疗服务全过程的监管。扩大省、市、县三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定点医院联网覆盖范围,方便参合农民享受政策范围内的异地诊疗即时结报,提高管理水平。与上海等省外医疗机构、国家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网,开展跨省异地结报试点;与商业保险机构实行互联,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结算信息的有效衔接。
  推进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开展各类参保(合)人员信息比对与业务监管,控制重复参保(合)。

  5、实施“金人工程”,提升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水平
  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库。完善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动态采集和共享校核机制,建立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完善省、市、县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形成标准统一、更新及时、真实准确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资源,为开展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完善计划生育应用信息系统。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婚育证》电子化,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建立出生人口登记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探索开展以家庭为主体的信息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政策制定实施;加强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信息的整合与业务协同,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信息化应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
  加强人口政策辅助决策支撑应用。建立完善人口统筹管理指标体系和人口决策支持体系,加强人口统筹管理统计分析与辅助决策,开展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动态分布、家庭发展能力、人口城镇化、老龄化等关系社会发展人口政策问题的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和科学预测,提升人口发展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辅助能力。

  6、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
  以县(市)为单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卫生监督协管,以及针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等信息系统业务功能;统筹区域电子病历、区域检查检验、区域影像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促进基层业务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
  配合分级诊疗体系的建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作站及签约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县域范围内以及跨区域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诊间/住院预约、双向转诊、出院随访、社区首诊业务的支撑,充分发挥基层全科医生“守门人”作用,将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的纵向整合,形成有序就医局面。

  7、提升卫生计生决策支持信息化水平
  运用大数据综合分析等手段,加强卫生计生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考核体系。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供针对卫生计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智能分析与决策支持,促进卫生计生管理水平和宏观调控能力的提高。
  建立卫生计生服务资源管理系统,形成省、市、县分级管理的服务资源数据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动态掌控资源的分布、变化和利用需求,为区域卫生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提供合理布局、合理调配决策依据。
  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支持全科医生绩效考核评估应用系统,综合签约、首诊、转诊以及随访服务等内容对全科医生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形成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面向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评估系统,对机构的业务开展、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为政府补偿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三)信息惠民工程

  1、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
  推进居民健康卡的普及与应用。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省、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与信息的功态更新,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支持各地在国家统一标准和规范基础上,利用各方资源,将居民健康卡与市民卡、金融IC卡及其他公共服务卡“多卡合一”,方便群众“一卡多用”。以区域、大医院和新农合人群为重点,发挥居民健康卡的信息载体功能,与社会保障卡优势互补,推动实现“双卡联动”,使居民健康卡真正成为保障健康的“金钥匙”。

  2、强化健康管理服务
  围绕居民健康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与咨询等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参与度,促进居民健康良好行为的养成。以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等形式面向居民提供就诊、用药、检验检查报告、健康档案等信息的查询,让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档案的管理和维护。
  试点建设健康管理云服务平台,使用物联网设备、移动互联网终端,实现健康体征的监测,为养老机构及居家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及干预方案。探索通过健康大数据应用,开展对潜在患病人群、高危人群、重要疾病的早期预测、预警和分析。与各方合作,探索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模式的有效形成,促进健康信息社会消费。
  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居民的全科医生健康管理服务系统,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实时监测服务对象体征信息;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移动互联终端等方式和渠道,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康复治疗服务,开展健康咨询与评估、疾病筛查、跟踪随访等。

  3、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构建支撑省、市、县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信息网络,形成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实用的远程协作平台,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以及视频会议等功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建立省级远程会诊管理中心,对跨地区远程医疗业务提供支持和管理。基于远程会诊网络,实现远程示教、培训。研究制订远程医疗配套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支持远程医疗活动健康、可持续开展。
  以市、县为单位或跨地区建立区域临床检验中心,依托具有较强资源的大型医疗机构或者第三方机构,为区域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的实验室检验服务,集约化利用大型检验检查设备和高值耗材,减少重复投入。
  以市、县为单位或跨地区建立区域影像及电生理诊断中心,并选择部分地区建设区域病理诊断中心,依托定点医疗机构或相关专业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影像、电生理或病理诊断支持。开展医疗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规范医疗服务技术开展,促进基层影像、电生理或病理诊断水平的提高。

  4、提供卫生计生便民服务
  以大型医院为主体,开展移动医疗、互联网医疗、物联网应用示范试点,为患者提供服务的便利化、多样化。如提供院内外各类健康指标的监测、监护,诊疗导航,医嘱处方、检验检查、费用信息的在线推送、网上支付等,让患者减少非诊疗时间,改善就医感受。
  整合省、市级医疗机构资源,对接基层卫生分级诊疗系统,建立跨区域双向转诊服务应用,实现对县级医院与省、市级医院间异地转诊业务的支撑,促进有序就医。完善省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扩展预约渠道,规范、统一号源管理,为基层医生和居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以省辖市为单位全面推进12320卫生热线建设,整合面向公众的服务和应用,为居民提供预约挂号、健康知识咨询、专家在线答疑、服务投诉、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满意度调查、突发事件报告、医检报告查询、健康微博互动、健康宣传教育等服务,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要加强管理与协调,建立职能明确、分工负责的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从组织、建设、应用和维护等方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有章可循,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宽渠道,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同时,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调,建立动态评估机制
  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要取得实效,信息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是关键。各级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要将信息化应用能力纳入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建设基本考核与评估体系,与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省、市、县各级要分级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定期检查与评估工作。

  (四)加强培训,增强全员信息意识
  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对各级领导、医务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普及信息化知识,提高认识理念,掌握操作技能。采用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培育一批精通信息技术和卫生计生业务特点的复合型人才;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不断发展和壮大人才队伍,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学会协会、专家委员会作用,为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出谋划策、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