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领跑智慧政务
来源:辽宁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5-04-09
 记者 杨清林 
  近年来,沈阳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党委政府关注、企业单位关心、人民群众期盼”作为公安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积极构建以民意为导向的窗口服务机制,通过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法,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加快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在解决企业、群众困难等方面,迈出了实实在在的步伐,取得了明显效果,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自2008年开始,全市公安机关围绕“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消防监督、服务发展”等十个方面工作,连续八年推出了便民、利民、惠民《百项承诺》;2014年,又制定出台了消防工作《百项承诺》,承诺条款累计已达869项。同时,全力打造了“双服务”、“绿色通道”等公安品牌服务,推出了服务群众、服务农民工30项新举措。沈阳公安连续七年荣获市政府绩效考评第一名,并荣登沈阳市“百姓口碑榜”金榜行业榜首。
 
  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全面提供智慧服务
 
  沈阳公安的决策者意识到,依靠信息技术实现公共服务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是时代的必然选择。能让电脑转的,绝不让群众跑。2009年,沈阳公安率先在全省开通了“沈阳市网上公安机关”,并在沈阳公安门户网站搭建了“网上公安机关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107项网上查询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开通了新生儿取名重名查询便民服务和“沈阳公安户籍政策咨询语音服务系统”。6年来,通过 “局长信箱”、“网上110”,受理市民来信15881件,回复率均为100%。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省“民心网”、“96123市民热线”、“12389专用举报电话”等互动平台,开通了“民意通”民生警务平台和智能手机服务、诉求平台系统,全面提升了群众诉求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简政放权工作前移,心贴心服务百姓
 
  沈阳公安坚持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化,多措并举前移窗口服务,心贴心为百姓服务。2008年以来,户政窗口服务下放婴儿出生登记等14项户口审批权限,简化放宽应届毕业生落户等15项落户政策条件,缩短本市居民市内迁移落户等8项户籍业务的审批时限。为方便市民为新生儿取名,开通了新生儿取名重名查询便民服务。建立了全市1000余万张户籍卡片的中心数据库,研发了网络版查询系统,群众随时可以到派出所查询所需要的户籍信息。基层派出所先后为未带居民身份证住宿人员开展查询服务31000余人次。
  2011年,沈阳公安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第一个实现了110、119、122报警台三台合一,将“110”综合性警务平台效能极大优化。自2009年1月1日开通市民大额取送款护送服务,为群众提供大额取送款服务37807次,护款款额达780990万元。开通了12110手机短信报警服务,方便了聋哑残疾和特定环境下不能语音报警群众的报警需求。
  2012年,沈阳公安免费为失智老人发放带有固定编号的“黄手带”,及时帮助走失老人回家。通过家属申请,民警深入走访、摸排,沈阳公安为全市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人员及70岁以上独居老人建立了失智老人数据库,存储人员信息10万余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被市政府列为2013年为群众办实事十件实事之一。
 
  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为了提高服务效率,满足群众需要,沈阳公安在全国首创了“8+1、5+2”出入境延时服务。下放受理出入境证件审批权限,全市城郊9个区、县(市)局已全部可以受理本辖区居民的出入境证件申请,累计有32万余人次群众享受到便捷服务。在省内率先开启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自助受理服务,率先开通了网上申请功能,申请人只需网上申请或使用固定电话拨打116114即可完成预约,至今已有120余万名群众受益。相继推出“午休延时”和“双休日”受理服务,缩短书面申请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5项办理证件审批时限,受益群众达200余万人次。
  同时,沈阳公安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开通了“沈阳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车管服务专线“96318888”,广大群众在家即可办理相关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建立了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管中心和业务中心,建成了机动车安全技术远程监控系统,提高检车效率近70%。在城周区新增5个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窗口,办理业务近4000件。建立了6个“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了静态交通全警管理、实名管控责任,施划路内停车泊位10.6万个,设置路内收费停车场207个,全市主干路机动车停车入位率达100%,次干路和小街小巷机动车停车入位率达95%以上。启动了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推进“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事故预防工程建设,与2007年相比,累计交通事故少死亡2908人。
 
  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沈阳公安已实现消防审批工作“一条龙”服务。通过开放的消防服务网络平台,使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消防审批。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受理、走访核查、上门送达的登门服务。创新推出了简易审批程序,对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室内装修等改建工程实施备案抽查,3个工作日内告知抽查结果;对补领消防行政许可单位核实无误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手续形式予以补发。
  此外,沈阳还在全市开设了涉外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为大型企业单位开设服务窗口,签发不限名额、不限次数、最长时限赴港澳商务签注。在政策范围内,降低赴港进行商贸往来企业出入境管理门槛,全力扶植小微企业对外发展。推出电话预约办理签证、上门受理签证申请、外事联络员代办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008年以来,共接受电话预约申请年均10万人次,上门受理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1.9万人次,代办签证证件申请12078人次,送证上门服务2976人次,为1.3万名涉外企业人员在沈提供涉外法律宣传服务。
  对雇佣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大型用工单位、大型市场,辖区派出所主动上门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并将工作时限从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2012年以来,全市为流动人口登门集中办理证件67.9万余个,发放警民联系卡13490个,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29.8万份,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19400余次,提供困难帮助17360余次。7年来,共为16万名农民工兄弟依法追回拖欠工资23.2亿元。
 
  全面规范窗口服务,深入推进智慧政务
 
  今年是沈阳市公安局确定的“窗口服务规范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提升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和引领公安机关智慧政务。沈阳公安将整合服务监督平台,查摆不足,增强服务透明度,向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强化窗口服务工作;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公安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对社区警务、出入境管理、治安、交警、消防等10个具有现行行政审批职权的警种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前置要件清理工作;实施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运转,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应该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立足公安职能,创新推出沈阳公安特色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行“阳光办案”、“阳光执勤”和“阳光审批”,逐步形成涵盖公安执法各环节、各流程的执法标准体系;强化精细管理,积极构建亲情化服务模式,推出“帮办引导服务”; 扩大使用“二维码”,让办事群众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全面地了解各项服务信息;全面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一条龙”、“一体化”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为了确保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让广大市民群众切身体会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针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公安机关采取滚动督查、明察暗访、电话回访等多种方法,对窗口单位服务的态度、质量和效率等进行现场督察,有效预防和根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顽疾问题。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大追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展现新时期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沈阳公安队伍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