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窗口建设
来源:今日湖北 更新时间:2015-04-09

  打造最优政务服务窗口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窗口建设
 
□本刊记者/熊文胜   通讯员/李华桥  郭政
 
 
    长期以来,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行政审批收费“一表制”为突破口,以行政审批“三集中”为落脚点,瞄准打造全省市州住建行业最优政务服务窗口的目标,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职能转变、作风改进、环境优化和服务水平提升,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坚持行政审批进中心
 
    “作为黄冈市政府确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要求将所有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住建委党组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黄冈住建委纪检组长郭富秋告诉记者。
 
    设立了住建委行政审批科,将原来分散在住建委11个科室站及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从全系统精挑细选12名在职在编的优秀干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平均年龄32岁,职前本科学历占70%,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依法行政、高效审批打下了基础。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归并集中。
 
    目前,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共设立资质管理、许可事项管理、备案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收费制证发证5个窗口,具体负责办理全市住建行业4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备案、11项行政服务、9项初审上报的工作。
 
    2014年12月1日起,住建委系统44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办结,形成了“一个科室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表制收费”的工作机制。
 
    坚持行政权力进笼子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清单之外无权力、窗口之外无审批”的原则,对住建委系统所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权力清单。
 
    “经过清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由109项减少到75项。其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4项,占住建委权力清单的58%;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之外履行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权力31项。”黄冈住建委主任、党组书记胡清明表示。
 
    同时,加强源头治腐电子监察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对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实行网上监督,要求所有项目做到按时限、按要求办结。明确领导分工,实现审批、执法、监督三分离,强化“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为规范审批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制定了住建委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制约和监督管理等10项规定,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坚持行政收费“一表制”
 
    行政收费“一表制”,既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关键因素,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保护干部、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
 
    行政审批实行“三集中”后,对住建委系统涉及城市规划区基本建设项目的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一表制”的精神,向社会公开公示收费目录,接受群众监督。确因经济发展或招商引资需要进行减免缓的,严格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执行,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坚持政务服务提质效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千言万语,不如群众满意”。刚刚办完资质变更手续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方便快捷多了,以前这样一个手续得几天,现在几分钟,太好了。”
 
    黄冈住建委坚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执行收费“一表制”为契机,坚持做到:一是狠抓“三简”,即简政放权、简化流程、简明收费;二是突出“三分离”,即审核审批、执纪执法、监管监督分离;三是落实“三个一”,即全面落实省厅提出的“搭建一个平台、再造一个审批流程、建立一套制度”的要求;四是做到“三个到位”,即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环节精简到位、工作机制约束到位;五是推行“服务六制”,即首办负责制、服务AB角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节假日预约制;六是实现“三大目标”,即实现行政效能提速、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
 
    住建委行政审批科成立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两个月来,受理各项业务777件,其中行政许可57件,行政征收7件,行政备案64件,行政服务85件,初审上报564件。已办结754件,办结率97%,审批效率、审批时限提高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