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化建设应引入效能评估
来源:中国财经报 更新时间:2015-04-09

 
财政信息化的效果如何,不是建设者自己说了算,要交由用户来评价。因此,财政信息化建设绕不开效能评估这道门槛。

效能评估,是指运用数理统计、运筹学、绩效审计等原理方法和特定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一个组织或一个体系的服务能力与效率的测量。效能评估是由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等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

对于行政部门来说,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促进行政效能的提升,也就是说分析信息化效能,必须以分析行政效能为基础。围绕公共财政职能,财政效能实际上就是科学理财效能、公共服务效能、内部管理效能,而财政信息化效能则是指通过信息化,对科学理财、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和提供信息化基础保障四方面所带来的效率、效果、效益和能力。

信息化对科学理财效能的提升,主要表现在对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财政监督方面的效能促进作用。信息化对财政提供公共服务效能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为预算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提供服务的满意度的提升。信息化对加强财政内部管理效能的提升,主要表现在对提高内部沟通效率、降低内部沟通成本、提高内部人员素质、加强内部人员绩效管理、预防内部腐败、加强党建工会工作等的作用。信息化支撑能力效能,则主要是指在利用信息化的过程中,保障数据高效、安全、可靠,确保故障响应能力、重大事件应急能力的体现。

通过开展财政信息化效能评估,评价总结财政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其与核心业务动态发展的深度融合程度、应用效果、经济和社会效益,可准确判断财政信息化发展现状、深入探索财政信息化的客观规律、科学定位财政信息化发展目标、正确指引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并为持续提升信息化投资效益提供决策支撑。

信息化效能评估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关键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估体系,这套体系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考虑因素多。财政信息化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应以评估目标为逻辑起点,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的原则。至于财政信息化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方法,总体上应采用背景分析——应用研究——成功借鉴——体系搭建——抽样检验——评审实施的设计思路。

总之,设计科学、实用、可操作的信息化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是建立财政信息化效能评估机制的基础。开展财政信息化效能评估,有利于科学引导财政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方向,有利于不断提高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财政信息化工作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新疆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