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泰州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深化政务公开,改进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监督问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依托市级政务云计算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市和市(区)二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造虚实结合的“一体化”政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二、基本框架
市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在整合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基础上,按照市和市(区)二级平台的模式构建。
(一)一个服务门户。
按照统一界面、统一导航、双向链接的要求,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联通市和市(区)二级的政务服务平台,开设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三大功能栏目。通过门户网站、移动APP、数字电视、微信公共账号等渠道,以一证通行、一站申办、一网查询的方式,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各类政务服务。
(二)三大支撑平台。
——政务服务公开平台。全面梳理政府职权,建设与政府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清单相对应的政务公开平台,为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的规范梳理、服务优化和有效监督提供网络技术支撑。
——互联共享信息平台。建设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基础数据库,将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办事基础信息以及电子证照全部入库,为部门间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利用提供数据支撑。
——政务云计算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务数据中心的云计算平台等基础设施,为各地各部门提供统一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服务。
(三)两大保障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制定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数据交换等事项网上运行的规范和标准。
——安全信任体系。建设网络实名身份认证信任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建设原则
(一)顶层设计,统分结合。加强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总体架构和标准体系。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架构和标准分级分层实施,将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通道和运行数据逐级接入,实现全市“一张网”联动运行。
(二)整合提升,共建共享。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各部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逐步搭建全市统一的资源共享平台,打破各地各部门服务资源和信息系统的条块分割,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
(三)需求导向,便民务实。以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为中心,开展系统设计与项目建设,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网上政务应用中的难点,合理设定工作步骤,把握轻重缓急,狠抓关键环节,逐步扩大网上政务服务的覆盖面,推进新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重构政务服务体系。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构建“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个人和企业的生命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并按服务深度设立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受理等不同内容,将在线咨询与现场咨询相结合,示范案例与用户体验相结合,突出线上线下的融合一致,使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既可看又可用。
(二)积极提供多样化人性化服务产品。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以企业和公众需求为导向,提供多样化人性化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产品。建设覆盖市和市(区)的网上业务系统,市级各部门要将可下放给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下放,积极探索推行网上预约和异地办理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服务。
(三)扎实推进跨部门并联审批工作。对于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现“一个窗口”、“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收到牵头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应当及时研究,按时答复。确需实行并联审批的,不得互为前置条件。建设全市并联审批平台,构建市和市(区)重大项目审批协调服务机制,完善重大项目服务的绿色通道,推进各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
(四)全力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基础数据库,将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办事基础信息以及电子证照全部入库。充分利用办件基础数据库,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实时动态地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库,实现部门间企业和个人信息的共享共用,建立部门间业务协同机制,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大力提升监管水平。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各部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过程中办理时间、申报材料、收费情况等重点环节进行预警监控,并将过程和结果及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确保公众的监督权。推行受理单制度,切实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申请人知情权。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属于国家机关内部管理活动,共享部门应当严格履行保护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责任。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未经信息提供部门许可,信息共享部门不得对外公开发布共享信息。加强对信息交换过程和基础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建立身份认证、存取访问控制和信息审计跟踪机制,对数据进行授权管理,设立访问和存储权限,防止越权存取数据,确保信息安全、可靠、完整。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标准规范体系(3月底前)。制定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数据交换等事项网上运行的规范和标准。以省政府确定的行政权力编码规范和分类体系为标准,建立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目录梳理库,统一编制审批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并附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把办理时间、申报材料、收费情况等作为各地部门行政审批数据共享交换的主要内容,形成行政权力办件信息库,实现全市行政审批办件运行数据的实时汇聚。
(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6月底前)。根据行政权力分类标准,各部门要按照政府2014年底公布的行政权力目录梳理相关行政权力。在梳理过程中,各部门要对承担的权力事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审查人员要遵守行政权力规定,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根据市政府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梳理的要求,各部门重新梳理相关服务事项,进一步细化服务规范和内容,让群众能看得懂、用得上。
(三)建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6月底前)。基于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基础数据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实现前厅和后台数据互联互通、虚拟大厅和实体大厅有效融合,使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既可看又可用。办事服务大厅按照个人和企业进行分类,以个人和企业的生命周期,群众所习惯的形式设置服务内容,积极鼓励各部门通过网站或采用APP方式,开展多样化人性化服务,动态地展现群众关注的热点服务,方便群众查询,提高群众对政府网站的关注度。
(四)改造审批业务系统(6月底前)。根据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现状,部门已有覆盖市和市(区)的二级自建系统(含国家、省统建系统),可继续使用,但要与市办件信息库及基础数据库做好数据接口,确保信息资源能实时交换共享。自建系统没有覆盖市(区)的部门,要做好自建系统的优化改造工作,确保审批事项能跨区域流转、相关信息资源能实现交换共享。完全使用行权网开展审批业务的部门,由市统筹改造现有行权网系统,实现审批事项能跨区域流转和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五)推行审批材料精简工作(6月底前)。各部门要重新组织梳理审批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一律不准再提交;已经进库的证、照、文一律不准再提交;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般不提交。建立部门间数据交换互认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部门间数据的共享共用。
(六)建设电子监察系统(6月底前)。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重点对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的重点环节以及公众的投诉举报等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办件信息库,按照绩效评估量化标准,自动对部门审批和服务绩效进行评估并形成考核结果,定期对电子监察系统监督情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各级领导提供可靠、详实的决策依据,也作为各部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我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会同市编委办、监察局、财政局、法制办、政务办、效能办等部门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和培训计划,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安排专项经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改革取得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办负责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协调和推进工作;市编委办负责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和审批材料的精简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经费;法制办负责权力清单的审核把关工作;市政务办负责重大项目和绿色通道并联审批流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市效能办负责对原有政务服务绩效考核项目的调整工作;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基础数据库和数据接口等技术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市相关部门做好审批和服务系统的优化改造工作,做好业务系统与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政务服务系统由市电子政务中心统一设计开发,布置在市政务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上,各市(区)直接使用,费用分级负担。
(三)加强督查宣传。把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重点对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批材料的精简、办理的时效性、数据共享交换、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并定期进行通报,开展常态化的督促考核。加强舆论宣传,提升公众和企业对网上办事的认知度,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不仅要在改进实体大厅服务上下功夫,更要在培养用户使用网上大厅习惯上多思考,制定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创新服务模式,营造出有利于网上服务的氛围,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泰政发〔201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