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我省50%以上社区实现智慧社区标准化建设
本报讯王纪洪记者吴跃强近日,住建部、科技部批复97个城市(区、县、镇)为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我市东湖区、高新区入选(详情见表)。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王融介绍,我省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项目由省住建厅和省科技厅联合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考评组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前,我省已有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萍乡市列入第一批次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新余市、樟树市、共青城市和婺源县6个市(县、区)列入国家第二批次列入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据了解,省住建厅、发改委和工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江西省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各类系统的整合,构建基于统一网格的“大城管”格局,建立城市全要素、全过程、全动态、可视化、空间化的智能化管理新模式。
我省明确,到2016年,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将基本建成,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届时,政务网上办理将成为主流方式,全省网下办理比例控制在10%以内。
此外,到2015年,我省初步建成2至3个智慧社区示范点,实现30%以上审批事项可以在社区受理的目标。到2020年,50%以上社区实现智慧社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社区治理体系和智能化社会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