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陕西检查网 更新时间:2015-05-07

     2013年12月26日,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上线,搭建起一个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这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方式的一次革命,完全颠覆了以往的办案方式,使得基层检察院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上自动化办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到现在已有一年多时间,基层检察院从最初的困难重重,问题不断,一路磕磕绊绊到现在适应娴熟,在享受网上自动化办公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发现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制约着检察工作向更高的目标发展。

    首先,基层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有限,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信息化要求。基层检察院由于人员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信息化应用能力等的限制,对信息化建设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仍然习惯于“一张纸、一支笔”的传统办公办案模式,对信息化建设带来工作模式变革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心理重视,干警停滞不前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不能完全驾驭日新月异的信息化发展。

    其次,基层检察院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短缺,没有过硬的技术保障。近年来,通过统一招录进入检察系统从事信息化工作的人员,虽然理论知识丰富,但在实践方面经验不足,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摸索和专门的培训;而基层检察院大多未单独设立技术科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常常身兼多职,难以有时间和精力接受更深入层次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专业技术很难有所提高。

    第三,信息化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难以物尽其用。随着检察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信息化设备不断增多。而且近年来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职务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基层检察院也配备了许多的高科技设备。这些设备都需要正确的管理和维护,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目前,没有统一的管理规范,设备管理混乱,维护不及时甚至不维护,造成使用寿命短、频繁维修等问题,浪费严重。

    第四,网络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难以杜绝。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已基本建成链接高检院和省、市院的三级检察专线网络,实现了各级检察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极大地改善了检察机关执法条件,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但是由于管理、技术等各种原因,操作运行机制规范还不健全,局域网防病毒的能力薄弱,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到位,因而极易发生病毒传播和失泄密事件,基层信息化建设始终有潜在的安全隐患,使得检察机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面对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和电子检务工程发展的需要,顺应检察机关改革的需求,今后,我们认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做好一下几个方面: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既是推进检察机关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干警要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维护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艰巨,案多人少等矛盾更加突出。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以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是普遍共识,也是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基层检察院要有计划地对人员进行信息化教育培训,重点是计算机应用和办公办案软件使用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检察干警的信息化水平。并且,要扩大信息化在各项检察业务中的作用,以用促学,切实提高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是重视技术队伍建设,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部署、运行离不开技术信息人员的维护保障。一方面,检察机关应当把信息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重视信息技术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掌握信息技术、熟悉检察业务的专门人才。要发挥专业人员的技术专长,做到人尽其才,术业有专攻。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策,筑巢引凤,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大力引进人才,不断优化技术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双管齐下,打造一支过硬的专业技术队伍,为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完善和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规范制度,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信息化设备庞杂繁多,管理维护不是一时的,也不是一个人的。对基础设施,如电脑终端,移动存储等,需要使用人在日常工作中维护;对专业设备,如机房、视频会议设备等,需要专业人员定期维护。因此,基层检察院首先制定统一制度,规范信息化设备使用维护准则并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其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基本维护知识,组织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管理维护知识,在保障运行的同时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避免频繁维修更换带来的浪费。

    四是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将要进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基层检察院要以此为契机,坚持高检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建立可靠有效的安全系统,对网络进行统一有效的的安全、维护管理。一是加大投入,按照统一标准购置足够的软硬件安全产品,配置硬件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切实提高网络运行的安全性。二是加强对干警的安全教育,增加干警安全意识,组织培训干警掌握一定的信息安全技术。三是,要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检察信息网络安全制度,严格执行中央、高检院和各省的安全保密规定。综合采取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信息化对执法办案的科技支撑作用与日凸显,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发展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基层检察机关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办案信息化。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