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
来源:中国发展网 更新时间:2015-05-12

  5月11日 实习记者宋璟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发改委今日公布《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项目建设的应用效能,对提升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支撑部门履行职能的作用,以及对促进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公众开放等作用。二是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计算、存储、网络等支撑能力、适配能力,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的集约化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项目建设应用的组织管理水平等。

意见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项目建设应用效能,提升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等部门将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电子政务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建设目标和应用效果进行评价。

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应按照《管理办法》的目标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等,以“效能优先、协同共享、集约建设”为重点,更加注重电子政务项目对支撑部门履行职能、提高政务效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应用效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对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引导促进作用,推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向集约整合、协同共享的方向发展,切实提高项目建设应用效能和项目投资效益。  

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是采用综合指标体系评价法。对于可以采集数据的评价指标,原则上尽量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于无法采集数据、无法直接计量效益的评价指标,可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估、公众问卷、抽样调查等方法进行评价,并转换为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和扩展指标组成。其中,基本指标包括政务效能贡献指标、业务信息化推动指标、业务应用持续发展指标、信息系统能力适配性指标等四类一级指标,以及相对应的二级和三级指标。

政务效能贡献指标,是指通过项目建设和运用,反映项目政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即对政府管理成效的贡献度。包括对经济社会秩序、公共服务普惠、制度设计安排等方面的改善程度。

业务信息化推动指标,是指通过项目建设和运用,反映项目业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项目对政务业务协同机制发展水平、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业务信息化应用模式等方面的推动作用。

业务应用可持续发展指标,是指通过项目建设和运用,反映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业务应用集约化、业务功能复用率、信息资源复用水平等方面的实现程度。

信息系统能力适配性指标,是指通过项目建设和运用,反映信息系统综合能力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计算处理能力等信息系统技术能力的利用率,以及资金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项目组织和队伍的保障能力等。

不同类型的政务信息化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在基本指标基础上选择或扩展相应指标,确定具体绩效评价指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