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纲要
来源: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前言

    信息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数字浙江”,全面推进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建设部明确了加快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步伐,推进建设事业现代化进程的总体部署。我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速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不仅是一项事关我省建设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十五”时期,信息化在我省建设行业从起步摸索到长足发展,不仅在各企事业单位中广泛运用,也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变管理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了理想的载体。“十一五”时期将是加快建设“数字浙江”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重要的五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对建设事业信息化的总体部署,按照《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2003—2007)》的明确要求,适应我省建设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明确“十一五”时期我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通过五年时间的不懈努力,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建设事业现代化的推动作用,提高办公自动化、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提升建设企业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数字城市建设,为加快建设“数字浙江”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二、现状
 
    (一)理论研究取得重大成果
    “十五”期间,我厅对《浙江省建设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框架内容研究》课题进行了科研立项,由厅信息中心和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管理研究所共同承担研究工作。课题含五个专项,包括办公自动化、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在2005年5月11日的专家评审会上,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研究成果中总框架、办公自动化、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和城乡规划部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建设行业信息化标准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先后制订了OA系统、“企业库、人员库”、建筑业部分业务管理、房地产信用档案等技术标准,为信息化的进一步深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电子政务快速发展
在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省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在“十五”时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96家建立专门的信息机构,有131家设立信息化主管;实现与厅政务外网联网的有58家,与厅互联网网站互联的有176家;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实现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有60多家,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等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建成了自己的办公业务平台,全省有53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搭建了网上办事平台;厅机关完成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自主研发和全面实施工作,开发完成厅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和办理系统,厅公众网站--“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的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网络信息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展;企业库、人员库全面实施;浙江省建设行业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已部分启动。

    (三)行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3S技术、CAD技术、IC卡技术、自动监测控制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在建设领域各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发展。
    1、勘察设计行业。勘察设计在建设系统中率先应用计算机技术,信息化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效益高,目前全行业 CAD出图率已达98%以上,并逐步实行CAD软件的正版化和国产化。开始建立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向“以网络为支撑,专业CAD技术应用为基础,工程信息管理为核心,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线,使勘察设计管理初步实现一体化的集成应用系统”发展。在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了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质申报、年检及年(季、月)报的收集,初步建立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改进了行业管理的手段,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2、建筑业。计算机辅助施工系统(CAC)、计算机辅助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已开始应用。网上银行、企业资源计划(ERP)、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系统等已开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技术支撑。造价、招投标、质(安)监和监理等管理系统已经在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使用,并且成效显著。建筑市场监管初步建立。
    3、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形成较好基础。房地产交易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已普遍使用,产权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各产权户籍管理部门使用,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也已在众多物业管理公司使用,一些城市还开展了房地产项目管理系统试点和推广工作。在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下,实施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并在厅公众信息网上设立信用档案查询平台;同时实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同步监管和电子报表统计。
    4、城乡规划。我省部分地市开始应用“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UPMIS)”,随着 GIS、MIS、OA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更多的城市开始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方面,现已有不少地方规划管理部门逐步采用 GIS技术,GPS已在城市规划服务领域应用。
    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建立了我省规划图档库和城乡规划统计信息系统,并开始在行业内使用;积极推行网上“阳光规划”;搭建我省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门户网站。
    5、市政公用。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中应用发展较快。不少城市都建立了城市供水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燃气、供热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公交IC卡系统、3G公交车辆调控系统的应用也已展开。

    (四)制约因素
    我省建设领域的信息化工作虽然发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与“数字浙江”的宏伟目标要求相对照,还存在相当差距,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
    1、部分地方和企业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加快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识不强,重视也不够。
    2、对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渠道较为单一,市场化筹资机制尚不健全,对信息化工作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3、建设系统内的信息化专业人才不足。
    4、重复建设、信息孤岛情况仍很严重,制约了共享平台的建设。
    5、建设领域各行业信息化规划、技术政策、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订工作滞后。

    三、指导思想
    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数字浙江”的形势需要,贯彻“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围绕加快我省建设事业发展这一主题,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大力推进我省建设领域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设行业企业的信息化工作,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的建设产业;以构建适合建设系统工作需要的建设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健全建设信息管理机制和规划为动力,推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建设行业的广泛运用。着力推动数字城市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与兼顾全局,近期计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利用本省网络通信基础设施,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的原则;
    ——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以及与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信息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与产业化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动作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目标
    我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为:建立以项目库、人员库和企业库三大基础数据库为基础,以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城乡规划等监管信息体系为主干,以政务OA为枢纽,以电子政务外网为中心平台,以企业信息化为重要补充的覆盖全行业的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体系。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十一五”时期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健全电子政务,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和审批管理,推动政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市政公用、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信息化业务监管系统,实现动态跟踪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人员的基础数据库,建设空间项目库和建设行业诚信档案;加快建设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以建设企业运营为重点的电子商务;建立建设事业信息化标准体系,通过GIS技术构建城市地理信息数据库,重视信息化资源的开发、维护和使用,积极推行数字城市建设。

    (一)构建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电子政务环境
    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为需求,采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努力构建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电子政务环境,使之成为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汇集、发布、交流、处理和共享政务信息的平台,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辅助决策、咨询服务。
    依托省政府现有网络,继续完善建设系统网络基础平台,即物理隔离的“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完成所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网工作,突出省建设厅的“中心节点”核心地位,加强对各接入点的管理,同时保障与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他委、办、局的信息网络的互联关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部门的要求采取信息网络的安全措施,尤其要研究解决安全认证、数据加密、防病毒等网络安全技术,在浙江省建设领域网络运行环境中的有效设置、合理使用、及时监控,确保建设系统的信息网络为浙江省建设事业现代化服务。
    在二年内建设完成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上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加快市县OA系统建设;在三年内基本实现市县OA系统建设,达到无纸化办公,有条件的市县开展网上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在规划的五年内,建立科学信息流转规则,全面完成网上审批和行政许可系统的建设工作,实现各级主管部门的实时信息互通。

    (二)加强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和应用
    建设事业信息化,要以信息共享为目标、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源头、信息网络为载体。为使建设领域的信息化工作上一个台阶,将围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抓住源头,建成建设领域的信息资源库。借助建设系统信息网络的构架,建设一个涵盖建设各行业的信息资源数据库,数据库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信息库、从业人员信息库、空间项目库、规划图档库、建设标准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库等。数据库在纵向能多层次同各专业信息相迭加,横向能独立作为专业管理的基础信息系统。逐步把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对象都纳入这个信息资源数据库之中,逐步形成以量化的数据和信息来描述、分析各类状态、动向,实现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
    同时,重点研究数据采集、更新的组织机制,包括数据采集、更新的方法和手段,以拓宽数据聚、散的渠道,理顺数据监管和使用的关系,加强数据处理的能力和深度,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丰富。探索如何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促进数据输入、图形加工、信息汇总、综合、分类等方面水平的提高,以此带动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
    第一年完善现有“企业库、人员库”管理系统和IC卡系统,建立“空间项目库”,在建设活动中大量使用IC卡,全面实施规划图档库;第二年逐步建立我省建设行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信息标准对比库,过滤虚假信息,形成原始数据;第三年逐步形成与OA、业务系统、监管系统和信用体系等的数据接口平台;第四年通过有线网络平台和无线网络平台,辅助IC交互系统,建立各类建设活动实时电子信息验证系统和电子信息备案系统;最终形成数据中心标准性和应用数据时效发散性并存的数据整合交互系统。
    2、利用载体,办好浙江省建设门户网站。今后五年将以全省建设信息网为基础,办好全省建设门户网站,进一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改进网站的信息结构,突出网站的服务意识,使之成为沟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广大群众的桥梁,社会参与监督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园地。
建设门户网站建设从三方面进行深化。一是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建设行业的信息、法律法规信息、文件汇编信息、行业标准信息、行政许可与政务公开信息等;二是开展网上办理和审批活动,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完善行政许可、政务公开、服务事项、咨询、信息化交互等服务;三是企业发展服务导向和市场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涉及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宏观统计信息、有形市场导向信息、网上报建、网上注册、网上公布招标信息、建工建材有形市场信息发布等,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通过浙江省建设门户网站,使政府在转变职能后更适应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更增强市民参与的社会监督作用,更有效地调控企业发展和市场行为的规范。
    3、规范口径,制定好各类指标体系和信息化标准体系。参照信息发达国家在城市运行、环境、服务等方面的理念、目标取向、指标体系,研究确立全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指标体系,这是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和信息化进程,加快信息化进程,实现由定性向定量、局部向整体、单一向系统、被动向主动、静态向动态的转变,进而使管理效率得到明显提高的关键性工作。在后五年内,重点建立城市规划指标体系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标体系。通过GIS技术和定位技术,将航拍、卫星照片和测绘数据进行数据规范化处理,有条件的市县初步形成城市地面基础设施数据库和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为城乡规划业务系统、市政公用业务系统等提供数据。
    继续加强信息化基础工作的研究,尤其是要加强数据共享、数据交换及数据通讯等技术标准的建设方面的重点研究,制定各类信息的数据标准、分类标准、描述标准、存储标准及传输标准等。充分利用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和协调能力,积极推行上述标准的实施,使信息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享。
    从法制规范的高度,研究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政策、市场需求与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重点研究、制定信息共享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如:信息共享范围和权限、信息资源维护和更新的义务和权力、有偿使用的界限和法律责任等,打破信息资源部门或地方割据,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和附加值,使信息共享和信息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各重点领域信息化业务监管
    1、房地产方面,主要为大力建设各类房地产业务系统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前两年有条件的市县按重点分布建设房地产业务系统,主要包括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物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开展房地产预售证和合同的网上备案公示,初步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后三年在全省全面建设各级房地产业务系统,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平台;三到五年的时间内,打造我省数字房产综合平台,重点包括产权证的网上查询、网上房交会、二手房交易平台等。
    2、建筑业方面,主要为在一到两年内重点实施招投标、质监和监理信息系统,并通过IC卡交互系统和数据整合平台实现与两大库的信息交互;引导企业积极开展项目信息化;规划的后三年以建成的业务系统为基础,着重建设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3、城乡规划方面,主要为在前两年落实和充实规划图档库和规范统计系统,并依托这两个系统,将我省各类总规、详规、建规入库管理,实现一书二证的电子化管理,建立分类用地项目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城乡规划业务监管系统。
    4、风景名胜区方面,主要为配合国家级、省级历史风景名胜文化名城(镇、村)、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和进行规划的深化工作,依托规划图档库和规范统计系统,将总规、详规入库管理;同时为加强我省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和区域知名度,用三到五年时间搭建我省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网站。
    5、市政公用方面,主要为在三到五年内依托现有各行业信息资源,初步建立以GIS为基础的,CAD为应用的市政公用业务平台;初步建立以热线12319为表现形式的公众服务系统、实时故障报警系统和目标监控系统,配合市政公用部门建立市政公用紧急响应预案。

    (四)拓展信息技术应用 探索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拓展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一是从加快建设行业现代化出发,开发信息技术应用的新领域、新产品;二是结合建设行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应用信息技术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三是以高新技术为主导,扶持和造就信息技术企业和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
    1、开发满足社会和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新系统。一是IC卡应用技术。主要发展以IC卡为主要媒体的计费系统:如浙江省公共交通卡、出租车IC卡、自来水和煤气IC卡等;以IC卡为主要媒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如“两大库”企业IC卡和人员IC卡等涉及全行业的信息化工程。通过实际应用,逐步形成、发展建设系统IC卡应用的软、硬件产品。二是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主要发展以建工、建材有形市场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应用。如创建建工、建材有形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化交易环境;提供市场信息采集、处理、发布、交易的信息化手段;采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网上报建、网上注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报价、网上评标决标、网上公布招标结果等操作过程。三是智能化建筑和住宅中的信息技术应用。主要发展智能化建筑中的通信自动化、建筑设备管理自动化、办公自动化设施;综合布线系统及相应软件以及网络集成技术;智能化住宅中的设备控制系统等。四是继续推进“浙江省建设信息系统”各子系统的建设。
    2、信息技术带动传统行业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从整体来讲,建设行业是一个传统行业。要遵循“在发展中调整”的指导思想,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从提高建设行业整体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适应正在面临的知识经济挑战出发,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制定建设系统信息化重点产品和新产品的发展规划、传统行业中落后产品或工艺的淘汰规划,结合需要进行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研究、开拓信息技术在其中应用、发展的空间。
    结合重大工程的建设,通过企业对其中设施、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技术的引进、消化并最终达到国产化的过程,吸收、掌握国外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化产品,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高效率、强渗透的特点,让信息技术逐步融入建设行业的产品、工艺与服务中去,以提升传统行业的生产效率、工艺水平和经营管理方式。
    3、建一批从事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的高科技企业。要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化进程,培育和发展本系统成规模的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企业及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是必然的结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若干建设系统的信息技术集团企业、可采用多元化投资体制,打破条块分割,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优秀人才,跟踪当今先进技术,围绕为浙江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的主题,研究开发实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产品,使之成为建设系统的信息技术企业的“航空母舰”。培育一批从事信息咨询服务的中、小型企业,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服务;加强房产交易、建材交易等投资咨询、技术咨询、项目评估等信息升值服务;加强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监理咨询、质量评估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同时,大力培育和开发市场需要的信息咨询,发展信息中介和信息咨询服务,提高信息产品的商业化程度,努力寻找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强化信息化技术 促进企业发展商务电子化
    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完成企业技术改造,实现产品与服务升级换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企业信息网络,建立以生产控制为核心的自动化系统和服务成本核算为核心的企业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
    1、健全企业信息化工作组织。重点是推动建立企业信息主管(CIO)制度。建设企业信息化制度的建立,是建设信息化的信息来源基础。要普遍建立企业信息主管(CIO)制度,使之成为建设信息化发展的有力保障。
    2、建立企业信息系统。重点是推动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和城建领域各相关企业建立信息网络,并与INTERNET相连。推动企业通过采用制造资料计划技术(MRPII)和企业资源计划技术(ERP)提高竞争力,规范业务流程,记录企业所有资源,保证企业人、财、物所有资源流动因素在记录范围之内,为企业管理层更好地调配企业资源、提高资源效率提供服务。
    3、加速建设领域软件产业建设。要积极研究开发建筑市场分析等信息系统,增强企业竞争力;开发、应用企业战略有效工具——企业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实现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网上协同工作;勘察设计规划单位要全面提升CAD技术应用水平,逐步实现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和多专业协同工作,建成以网络集成为支撑的工程协同设计项目管理系统,实现设计与管理一体化;施工企业要在项目、合同、风险、财务、造价、投标等管理方面实现信息化,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的优化管理和科学决策,在完善经营管理与施工技术应用的同时,进一步达到应用计算机辅助施工(CAC);房地产企业要实现项目开发、物业、社区等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交易、监管、服务网络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建设事业信息化,是一项重要、迫切、长期的系统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行动。省建设厅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要为全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应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应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组织协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本系统信息化工作,应制定信息化建设计划,在省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本部门信息化工作。要分轻重缓急,突出每一个时期、每一个阶段的重点,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良性互动。要加强试点、示范工作,以此带动主行业的工作。确保信息化发展纲要的有效实施。

    (二)完善规范 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要适时制订《浙江省建设行业信息硬软件管理规定》等规章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加大对规章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对建设信息化发展监督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进行严肃处理。保证建设信息化的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三)健全机制 为信息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保持每年有一定比例增长,切实增加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注重对软件开发、系统应用与示范工程的投资力度。要改革和完善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资金为辅、社会资金为主的投融资渠道,并使社会投融资能取得合理回报。规范和完善市场融资方式,鼓励特许开发等方式开发和经营,推动建设信息化发展的社会化动作。

    (四)提高技术 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要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依法对重要的信息交换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设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对信息安全进行管理,从监管和威慑两个方面加强信息安全,切实保证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五)吸纳人才 为信息化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要通过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优化创业留人环境,尽快形成一支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结构合理的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大力普及信息化基础知识,提高全行业运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装备的能力,以适应建设信息化发展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