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察信息化为司法办案提供新平台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15-05-21

  访民跨区举报,不用驱车到案发地点即可利用检视通平台远程提取证据资料;犯罪嫌疑人离开为母庆生的寿宴,视频指挥车定位追踪,3G单兵突临现场实施逮捕搜查;涉案物品扣押、冻结后立即自动生成二维码进行有效监管……这不是刑侦影视剧中虚构的情节,而是淄博市检察院执法办案的真实场景,所用到的信息化堪称是淄博市检察院的“看家宝贝”。

  远程视频指挥,跨区抓捕嫌疑人

  (淄博市检察院利用检视通开展远程协调控制抓捕犯罪嫌疑人和案件会商等)

  当前职务犯罪智能化、隐蔽化程度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将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运用到司法办案中,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近日,有淄博市临淄区访民李某到淄博市检察院举报所在村主任张某冒领征地补偿款,自己有证据但是由于路途较远,不便来回拿取,通过市检察院自己研发的检视通平台,市检察院和临淄区检察院派驻稷下检察室协同利用检视通应用平台,留守居民将有关证件拿到就近检察室的视频接访点,市检察院就能利用检视通将证据远程提取影像资料。

  根据程序,案件分流到反贪部门后,应用检视通平台,市检察院通过远程监控,视频指挥车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手机,实施定位追踪,3G单兵突临现场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实施逮捕搜查。两地相隔数十公里,只需“键对键”就能“面对面”,即可完成指挥协调,跨区调取影像资料,完成接访、抓捕工作。抓捕后,利用检视通平台即可实现由公诉等部门组成的“云会商”,对案件作进一步讨论,最终利用检信通查办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淄博市检察院利用检视通开展远程讯问)

  据了解,今年以来,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积极开展远程提讯、远程询问、远程告知等工作79次;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利用该系统开展实时跟踪侦查、搜查、羁押情况监督、远程讯问等工作,共立查贪贿案件78人,同比上升11.4%,渎职侵权案件28人,同比上升20%,其中要案10人,同比上升150%,远程指挥、指导搜查等100余次。

  卷宗有了电子版,律师阅卷真方便

  (律师阅卷)

  “我是张某的代理律师,我想调阅一下张某的案卷。”

  “真不好意思,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外出了。”

  “那可真不巧,我是从济南来的,返程车票都订好了。”

  “不要紧,您可以利用我院的检信通平台进行电子阅卷,并可查阅相关视频和打印卷宗。请您出示您的律师证和委托手续,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办理阅卷身份卡片。”

  ……

  这是发生在淄博市检察院案管中心的一幕,依托的正是“检信通”系统的电子阅卷功能。系统生成的电子卷宗可供律师进行阅读、打印、复制,并可实现多名律师和承办人同时阅卷,有效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除此之外,淄博市检察院研发的“检信通”系统还具有自动组卷、自动纠错、法定期限到期提醒等多项功能,并可通过与政法网的有效联接,实现公、检、法一体化数字办案新模式,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司法公正。

  离线办案也能及时高效

  (在没有检察专线网情况下开展讯问)

  检察官到办案点对张某受贿案的关键证人进行询问,在办案点没有检察专线网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依托检信通平台,也可以对证人的询问同步展开录音录像,通过“检信通”系统内置的法律文书模板库,利用搜索功能查找并离线拟制需要的所有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之后办案人员到就近的检察院,完成文书的同步上传、层报审批和用印打印的快速操作。

  而使用“检信通”并不是所有干警都有“资格”, “离线办案”系统的双指纹启动功能,要求只有在指纹库中预留指纹的两名办案人员依次按捺指纹登录,系统才能启动,有效避免了单人办案、无司法主体资格人员办案等不合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确保了司法高效、公正。

  (淄博市检察院利用检视通开展接访活动)

  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谈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玉民坚定地说:“省院关于‘检务云’、‘信息航母’、‘信息超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必将以信息化为检察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只要上级有部署,我们就要有落实;只要大局有需要,我们就要有行动;只要群众有期盼,我们就要有回应。‘三项建设’永无止境,我们始终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