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一夜风行背后
来源:网络传播杂志 更新时间:2015-05-28

原标题:“互联网+”一夜风行背后的核心本质、重点议题和治理方向
 
 思考“互联网+”这一超热流行词的背景和指向,有助于深刻感知和理解我们的时代,当然也应置于时代的传播生态中去解读之。

“互联网+”一词是今年“两会”之后突然间变成热频词的,怎么解读这个概念的快速传播?

的确,今年“两会”前,这个词还仅只是更多地分享于互联网业界人士的讨论之中,争议也很多。但政府人士在与业界的广泛交流中对很多业界的最新概念、理念也是有所洞察和采纳的。比如习总书记经常强调的“互联网思维”。

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基础性条件,互联网正在深度重构着我们的社会。习总书记说,“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最有意思的可能是如不通过移动互联途径打车,你只能立于路边眼睁睁地看着出租车空驶而过。我们的生活正在全面、深度“网络化”。这种变化的核心是去中心化的网络结构生成、传统边界的消融、创新成为新动力。

这种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在党和政府的行政管理、政策规划中其实早有显著意识,除了“互联网思维”等理念外,也有切实的政策措施。我注意到,2014年开始,我国出台了很多促进产业融合(特别是媒介融合),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众创空间、大众创新创业机制发展的政策和意见措施,直到今年两会发布将要实施的“互联网+计划”。这一系列的变化都是党和政府对于网络社会转型所做的积极而神速的反应和调适。

“互联网+”这个概念的快速传播,全在于它是当前时代特征最为简约的表达。它的base(基础)是互联网;它的过程以“+”概括;另一主体缺失意味着无限可能;无预估的结果,也就是未来,充满想象。业界身先士卒,政府积极调适,社会明显感知,是这一概念经“两会”、总理报告的渠道和方式而快速传播的根本原因。

互联网作为新的驱动力,它是否具有蒸汽机、电力一样的划时代意义?其本质是否相同?

以计算机、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被视为第三次产业革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前两种革命随物质性动力的变革而发生;信息革命、第三次产业革命则有所不同,其动力离“物质性”有了相对的距离。“互联网+”的本质是一种传播力的裂变。

传播行为的累积生成文化,建构不同类型的人类社会。从这一角度来看,文化传播本具社会建构能力,是勿庸置疑的。传播学研究曾将传统媒介概分两类:偏向空间的媒介和偏向时间的媒介。互联网却是两种特质的统合,完全改变了传统的时空维度判断,构建了一种立体式传播时空环境,时空于其中既在膨胀又在压缩,这就是李克强总理所说的“互联网让世界变大了也变小了”。因为相对的无界和快速,互联网使得传播这种非物质性的架构前所未有地内嵌于实体性产业和社会结构之中,似骨架,更似血管、神经,而此前传统的传播体系的主功能可能更似大脑。

这种传播力的裂变,快速消解产业间的边界,快速消解身份建构的边界,传播使得万物、万事互连成为可能,才可能具有强大的社会建构力,经济随之而变、社会随之而变,我想这才是“互联网+”作为新驱动力的本质。互联网对社会的生态式改造,使得任何问题都应放在一种网络社会结构和网状传播模式之中去考虑。

李克强总理所说的“互联网+计划”的主要指向产业创新问题,而业界精英认为互联网可加的东西还很多,甚至可用于雾霾治理。被加项无穷,是否存在议题重要性和迫切性的排序?

不列可加项是“互联网+”的简约,也说明裂变的无限可能。事有轻重缓急,无论是产业实践还是社会治理,都凸现出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排序。

当下,已清晰的是产业的、经济的转型。发现可将“传播的工具性价值”发挥至极致后,出现了大量的“轻公司”。当各行各业都可以自觉地“网络化改造”之后,轻公司又开始了“重装化”。对这一发展历程,有人概括为“互联网改造工业阶段”或“互联网整合第三产业阶段”。

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种趋势:不断消解的产业边界,经济结构的网络结构重组。互联网对经济结构的裂变也是如此,对国内、国际市场的重构也是如此。因为是传播力的裂变,“互联网+”时代对于传媒业的重构早已显著。“互联网+”应用在“智慧城市”方面,各大企业抢滩的势头也已显现。

“互联网+”另一个非常迫切而重大的议题是“当我们面向世界”。互联网生态中的国际传播和国际关系实践已发生变化,如数据证实我国是网络攻击的主要受害国,如中美两国互联网共识与分歧已成为两国关系的重要方面。互联网对当代政治生态变化的重大挑战还在于它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同构”,这一现实使得各国对于互联网的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互联网强大的社会建构能力客观提出了国家互联网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这是否就是“互联网+治理”的全部内容?

治理与管理不同在于主体和方式的多元,而正是互联网所推动的社会结构网络化变革,才使得多元治理成为可能。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于国家网信办近一年来的互联网治理实践之中,我国的网络治理正在逐步形成一种三维共治空间:政府主要以规划、战略、法治、调控等方式展开常规管理;市场行为主体需依法律与市场规律自主发展,并行以自检自律自治;社会既可以通过网民的自主选择和购买等方式来影响产业,也可以通过检举举报等方式参与乱象治理。

如何理解互联网会推动治理内涵的根本性变革?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滴滴打车”等一些创新的APP平台,这些新兴业务甚至可以将特定区域中的所有有意愿、有潜能的私家车辆调动起来,形成交通通勤的互助组。这种创新的赞同者认为它有利于在社会层面节约资源,反对者认为,这在现实中存在黑车合法化的可能。这些新业务类型对我国相关领域的管理提出了重大挑战,是否可以理解为“互联网+”对我国国家治理转型的“倒逼”。

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意识到了互联网生态下,传统政府管理的条块、系统等结构,以及多头、交叉管理的问题亟待变革,需要适应新的问题而重新进行职能整合。“互联网+计划”以鼓励新经济发展的经济治理的角度切入,必然是新治理方式的试验田,从国家网信办的职能和风格来看,必然会以创新性思维与实践积极配合这一计划的落实。可以预见,当“互联网+”计划延展到整个社会的文化再造、社会重构时,相信清朗的网络空间自有其创造之源。

“互联网+治理”的未来是“网络治理”,是一场从主体到客体,从形式到内容的深度治理转型。这才是“互联网+”快速进入国家政策文本,可能战略性规划,需要顶层设计的原因。